设备未付清款所有权是谁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9:22:54 476 人看过

一、设备未付清款所有权是谁的

(一)一般而言,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以交付为界,不动产以登记为界。所有权奉行公示主义,即动产谁占有就是谁的,不动产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二)对于所有权,在买卖合同中,法律规定了所有权保留制度,即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满足一定条件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常见的约定是:货款全部付清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二、合作租赁期间的设备所有权归谁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合作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三、设备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设备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可以在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设备所有权转让不包含设备中体现的知识产权。

所谓风险,是指设备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遭受的意外损失。一般情况下,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交付之前由出卖人负责,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律事实除外:

(一)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设备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二)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中的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设备采购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设备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四)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将设备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五)因设备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拒绝接受设备或者解除合同的,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买卖车辆分期付款保留车辆所有权,款未付清出现交通事故,谁担责
    买卖车辆分期付款保留车辆所有权,款未付清出现交通事故,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责任,一般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买卖车辆分期付款保留车辆所有权,款未付清出现交通事故,谁担责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022-07-15
    289人看过
  • 货款付清多少保留所有权
    一、货款付清多少保留所有权75%以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买卖合同要约怎么写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明确;(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的生效条件有以下几条: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如一个水泥厂有2000吨水泥可以销售,分别向4个建筑公司发数量各为500吨的要约。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确定,是指
    2023-05-06
    256人看过
  • 未付完贷款的车辆有所有权吗
    如今贷款购车时大部分都是采取所有权保留方式,在消费者未付清汽车全款前,汽车所有权就处于抵押状态而不属于用户。1、在手续办完后,找理由提价当你手续全部办完后准备提车时,汽车经销商却要求消费者在原定车款基础上再交一定数额的现金才能提车。经销商会给出很多的理由,比如在交完全部款额的这段时间内汽车涨价了,或者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下一些手续等各种借口。千万不要轻信他们的骗局。2、部分经销商采用“拼缝”手段骗收额外款项大师提醒您在买车之前,一定要选择并了解正规的汽车销售和汽车金融担保公司办理汽车按揭贷款业务,并实地考察一下,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按揭、销售公司的信誉、实力。为什么呢?因为目前市场上游荡一些既无信贷资格又无车源的“拼缝”人员,想要赚取这块的利润,于是将消费者带到一家有信贷资格的汽车经销商处,办理购车分期付款手续的一些相关事宜。而经销商利用贷款手续的难办以及计算方式的复杂,故意向消费者多收取款项
    2023-02-20
    427人看过
  • 重整成功后未清偿的债权由谁所有
    一、重整成功后未清偿的债权由谁所有作为具有法律人格之法人组织,公司在承担民事责任方面,其财产将被用于承担民事责任;故若公司破产,其所负债务将由公司所有的可资抵债资产予以偿还。然而,当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其仅需对有限范围内的损失负责,且该赔偿责任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上限。当公司所有资产均无法完全清偿其债务时,出资者无需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也无须要求合伙人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继续履行清偿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重整成功要等重整执行期限完成吗在现行的中国破产法规体系中,尚未针对破产重组的具体期限作出明确规定。然而,作为处理破产事宜的重要环节之一,债务人重组周期的长短往往须要依据实际情
    2024-07-12
    278人看过
  • 融资租赁设备归谁所有
    法律综合知识
    一、融资租赁设备归谁所有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二、融资租赁的特征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
    2021-08-05
    283人看过
  • 房子未过户未收尾款房产的所有权人是谁
    已经过户的房子,房子就属于后者了,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已经变更。房子未过户,房子依然是属于卖方的。至于是否收尾款并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房子的归属只与是否过户有关,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并不是已经过户,就不会产生违约责任了,如果买方不能按合同支付尾款的话,对方可以以合同违约起诉卖方。一、一套房卖掉再买算二套房吗首先要确认您在买房子的时候原来的房子是否已经卖了。1、要是已经卖了且以完成过户,即你的名下已没有房产了,那么再次贷款买房肯定是首套房;2、如果已经卖了但是还没有完成过户,证明现在房子还在您的名下,你再次则属于二套房;3、如果在没卖的情况下再买,那么按照官方政策认房又认贷来说,必然以二套房计算;总之:一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主要依靠你或你和爱人名下是否有房来认定,即使卖了但没过户也认为你再次购买属于二套房,或者你没卖但房产证名字不属于你,依旧属于首套。二、房产证一个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证一个
    2023-06-23
    199人看过
  •  未付清的款项报警是否有意义?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正确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诉讼和支付令。协商方式可以分期还款等,诉讼方式则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索要欠款。如果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报警处理未偿还的债务属于民事纠纷。警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会进行调解和处理。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正确的做法有以下几种: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民 事 纠 纷 报 警 有 用 吗 ?民事纠
    2023-09-03
    339人看过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所有权归谁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所有权归谁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合同,其所有权转移也适用《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所有权的转移有下列两种情形:1、一般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即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时起转移,至于是现实交付还是拟制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交付)则在所不问。第一,这种所有权转移方式符合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宗旨和本意,买受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只不过由于客观原因(如经济实力不足)无法偿清全部价款,才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以解资金不足之急,同时出卖人出售该标的物的目的在于转移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并取得与之相对应的价款,并非转移标的物的使用权从而取得资金(如租赁);另外出卖人为扩大销售量,利用给买受人以“期限利益”的方式推销
    2023-05-06
    237人看过
  • 电力设备所有权归属
    电力设施产权归属是: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支持物属供电企业。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属用户。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电力法》第六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
    2023-07-06
    102人看过
  • 施工设计的所有权属于谁
    一、施工设计的所有权属于谁施工涉及的所有权纠纷需要结合合同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如何解决房屋所有权确权纠纷1、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等;原、被告身份,联系方式等。2、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房屋所有权确权纠纷解决首先应该私下调节,针对纠纷矛盾点进行商讨,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话最好采用法律的手段,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但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就应该确认相关事宜,并进行规定可以很好的规避
    2023-05-06
    337人看过
  • 看守所内的监控设备是由谁维护的?
    看守所里有监控。监室里必须安装有监控摄像头,而且还必须安装带有双向语音对讲的监控摄像头,这样的目的就是预防监室内的打架斗殴事件发生,直接杜绝事件的源头。根据相关规定,看守所的装备,包括车辆、通讯器材、武器、报警装置、械具、照相器材、监控设施等,列入公安机关装备系列。诈骗犯被逮捕期间在看守所里干什么在逮捕期间进入看守所的会按照看守所的日常规定生活和劳动,看守所中可以进行会见通讯、接收物品、文体活动等。《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看守所应当根据罪犯的改造表现,对罪犯实行宽严有别的分级处遇。对罪犯适用分级处遇,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对罪犯改造表现的考核结果确定,并应当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同处遇等级的罪犯,看守所应当在其活动范围、会见通讯、接收物品、文体活动、奖励等方面,分别实施相应的处遇。第四十八条经看守所领导批准,罪犯可以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友、监护人通话;外国籍罪犯还可以
    2023-07-11
    267人看过
  • 购买设备未按合同付款会怎么样
    首先可以发出催款函,其次发出律师催款函,里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应支付的违约金,再次,可以按照合同纠纷解决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一、无效的合同有哪些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对于人身的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那么就无异于纵容当事人利用合同这种形式合法地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进行摧残,这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相违背的。并且在实践中,这种免责条款也是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违背的。所以必须加以以禁止。在实践中,此类免责条款大多出现在雇佣合同、医疗合同以及与人身权相关的合同中。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
    2023-02-17
    145人看过
  • 谁来支付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通常情况下,违法拆除厂房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失有四种:第一种是厂房本身;第二种是厂房拆除后剩余的建筑材料;第三种是厂房内的机械设备、原材料和产品;第四种是房屋拆迁造成的损失关闭。此时,企业主应考虑在两种情况下由谁承担损失。第一种情况是,这座厂房实际上并不违法。此时,被拆迁企业业主权益保护的重要方向是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确认违法建设认定和拆迁过程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如果能够确认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是违法的,那么被强拆的厂房自然是合法建筑,是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此时,由于相关行政部门的错误行政行为,被拆迁人的财产受到损害,被拆迁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此时,包括厂房的损坏、其他财产的损坏以及由此遭受的停产停业损失,都应予以赔偿或赔偿。第二种情况是,强拆厂房确实是违法的。这个时候,违法建筑应该依法拆除,所以厂房被拆除,建筑本身的现存状态被消除是没有
    2023-05-02
    475人看过
  • 未付清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未付钱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生效要件即有效。买卖双方应当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买卖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夫妻婚前财产协议有效吗?婚前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买卖双方私下签的买卖合同有效吗买卖双方私下签的买卖合同有效。只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
    2023-03-13
    37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设备质保金未支付前,所有权转移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2
      二者之前一般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如果约定保金支付后转移所有权的话就另当别论。
    • 机械设备出卖后所有权归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7
      《》第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在双方约定生效时,虽然乙继续占用,但改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公司的。乙被丁公司收购后,甲公司可以取回该机器设备。
    • 车辆保留车辆所有权未付清发生交通事故该谁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9
      买卖车辆分期付款保留车辆所有权,款未付清出现交通事故,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责任,一般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房子没付清款是谁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
      不会成为共同财产。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 电力安装费支付的未结清工程款是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委托方,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