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定会发生债务混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8:23:44 159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结婚不会使债务混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欠的赌博债需要双方承担吗

如果夫妻一方因赌博而背负债务的,其配偶不需要对这笔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而是由债务人用其个人财产自行承担。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如何举证夫妻共同债务

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对于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法律规定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高利贷夫妻双方都要还吗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需要区分合法债务和非法债务,对非法债务不予保护。在案件审理中,对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不予法律保护;对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夫妻一方举债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向其出借款项,不予法律保护;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后用于个人违法犯罪活动,举债人就该债务主张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2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民法典发生共同债务后离婚一方承担债务吗
    一、民法典发生共同债务后离婚一方承担债务吗民法典规定,夫妻存续期间产生共同债务的,并不是一方承担,而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一方借钱为个人使用,不离婚另一方也要还钱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钱为个人使用的,不应该认定为夫妻
    2023-04-12
    261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混为同一人的
    混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成为同一人的情形。例如两个企业的合并,如发生这种情况,债务的履行已无意义,债即自行消灭。由上可知,债权人主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也是具有效力的,债务到期后,债务人应当主动履行债务。综上,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发生相关会使债务消灭的情况时,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务人履行完毕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务互相抵消,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特别情况下的行政命令免除债务承担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双方就债的消灭协商一致,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因特定物灭失或债务履行带有人身属性等原因,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务人进行提存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承担责任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权人与债务人混为同一人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
    2023-03-07
    296人看过
  • 债务抵消或债的混同
    债务抵消分为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两类。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法定抵消不得附有条件或者期限。所谓约定抵消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品质甚至数量均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抵销。债务抵销一方面可以免去双方交互给付的麻烦,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另一方面可确保债权的效力,以免先为清偿者有蒙受损害的危险,特别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人对于债权人有反对债权时,其债权人得以抵消,免除自己的债务,从而使自己处于优先清偿的地位。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因此,在债务重组实践中,债务抵销与第三方债权转让配套运用也较为常见。一、抵销要满足哪些条件1、双方债务均
    2023-03-11
    456人看过
  • 债务合同混同的性质
    一、债务合同混同的性质债务合同混同的性质:1.混同不发生债权债务消灭的效力,只发生履行不能,即任何人不能对自己履行,因此,债权债务同归一人时,为履行不能。但债权人或债务人一方有欠缺时,不得认有债权成立,故没有发生履行不能的余地。此说显然不足采。2.混同有清偿性质,即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时,自其遗产受清偿。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时,对债权人遗产为清偿。3.债权因混同消灭,是因目的达到即因获得实质的满足而消灭。但债权因混同不必达到其目的,例如债务人的遗产不足清偿债权时,则很难说债权已达到目的。此说亦不足采。4.债权因混同而消灭,是基于债权成立须有两个主体的观念。任何人不得对于自己有债权,从而同一人同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违背债权观念,因此有混同时,债权应消灭。于是,混同是债权消灭的独立原因。二、债务混同的原因债务混同发生的原因主要有:1.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
    2023-06-15
    317人看过
  • 清偿债务合同混同有效果吗
    一、清偿债务合同混同有效果吗符合条件是有效果的,可以清偿债务。混同,即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是合同绝对终止的法律事实。混同成立的原因在于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其中,概括承受为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关系因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由特定承受而发生的混同,是指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此时也因混同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这种方式使合同消灭并非逻辑的结果,而是由于在法律上已经没有必要存续,所以法律规定因混同而消灭合同,效果更符合实践。例子:甲(父)和乙是父子关系,且乙已经成年,甲欠乙100元,当甲去世后,乙继承了甲的财产后,债权债务就同归一个人,这个时候就是财产的混同。二、混同有什么法律效力1、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因混同而绝对消灭。消灭效力不仅及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抗辩权,而且还及于合同债权的从权利,如
    2024-01-11
    353人看过
  • 如何理解债权债务混同
    一、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3)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二、特定承受特定承受主要包括:(1)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2)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比如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后,债务人乙的债务转移给债权人甲。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双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合同终止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同时消灭。但当债权是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
    2023-06-22
    247人看过
  • 结婚后一方债务会联系对方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某一方背负的债务是否会对另一方产生影响,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一般的说法是,若该方所承受之债务是出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话,则往往被视为夫妇共有的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共同处理。然而,如果该方所负担的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从原则上看应不属于夫妇共有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用于了夫妇共同生活、共同参与生产运营或者这是基于夫妇两者的共同意愿所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7-27
    186人看过
  •  两人共同状告同一债务人拖欠的债务会产生什么结果?
    这段素材讲述了两人共同向一人讨要债务时,如何按照平等主义原则和法定优先原则进行债务分配。平等主义原则认为,法律应该平等地对待所有债权人,因此尽可能让所有债务人都得到公平、合理地对待。而法定优先原则则认为,物权优先于债权,因此签订了担保合同的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因此,在债务分配时,应根据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和担保合同中的规定来确定债权人的优先级,以保障各债权人的权益。两人共同向一人讨要债务,债务分配如下:1、平等主义原则。法律设置分配制度的初衷主要保障各个债权人的权利,首先在债务人偿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让所有债务人都得到公平、合理地对待。只要有一个债权人申请执行,那么别的有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就都可以加入到分配的队伍中来;2、法定优先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物权优先于债权,因此签订了担保合同的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 法 定 优 先 原 则 】 欠 债 过 多 , 如 何 优 先 偿 还 ?根
    2023-09-14
    109人看过
  • 离婚后个人债务会冻结另一方吗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单方面所负有的债务往往无法直接冻结另一方的财产。然而,在某些极为特殊的情形之下,假如能够有力地证明此类债务实际上已被用作为增进夫妻间共同生活水平、推动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源于夫妇之间互相共识的基础之上,则很有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有债务,进而可能对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7-28
    323人看过
  • 混合债务重组的知识点总结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于2008年1月31日销售一批商品给远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公司),销售价款7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同时收到远大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期限为6个月、票面年利率为4%、到期还本付息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远大公司因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无法按期兑付该票据本息。2008年12月远大公司与甲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其相关资料如下:(1)免除积欠利息。(2)远大公司以一台设备按照公允价值抵偿部分债务,该设备的账面原价为420万元,累计折旧为70万元,计提的减值准备28万元,公允价值为322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4万元。该设备于2008年12月31日运抵甲公司。(3)将上述债务中的5600万元转为远大公司的56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和市价均为1元。远大公司于2008年12月31日办理了有关增资批准手续,并向甲公司出具了出资证明。(4)将剩余债务的偿还期限延长至2010
    2022-04-07
    294人看过
  • 发生债务纠纷会被拘留吗
    一、发生债务纠纷会被拘留吗?一般不会被拘留,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但拒不遵守法庭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相关的法律文书等情形下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
    2024-01-09
    178人看过
  • 混同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原则上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债权人于债务人系处于对立状态,法律乃在于规范此类对立的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债权因混同而消灭,并非逻辑的必然,仅仅是在通常情况下,处于这种状态下的债权继续存续,已经没有法律上的需要,法律规定它因混同而消灭,效果更佳。混同发生是原因有哪些?混同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而发生:(1)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a.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b.债权人继承债务,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c.债务人继承债权,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d.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故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2)特定承受。主要包括:a.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
    2023-04-26
    304人看过
  • 一般发生债务后离婚财产给老婆吗
    一般发生债务后离婚财产给老婆可以的。离婚时产生的个人债务一般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共同债务由双方的共同财产偿还,而离婚财产分割,根据双方的约定进行,约定不成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即离婚债务承担并不一定影响财产分割。个人信用卡债务会连累老婆吗如果夫妻其中一人信用卡的欠款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是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的。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023-07-27
    60人看过
  • 哪些情况债权债务不能混同
    (一)涉及第三人利益。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此所谓涉及第三人利益不发生混同效力,主要包括两种情形:1、合同债权为第三人权利的标的时。例如,债权人为他人质权的标的,为保护质权人的利益,不得使债权因合同而消灭。因为质权人对第三债务人享有直接请求给付的权利,尤其在入质债权附有担保权时,质权人就债权的继续存在享有更大的利益。2、合同债权的实现和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时。债权虽然不是第三人权利的标的,但第三人就债权的存在具有正当利益时,也不发生混同效力。(二)法律特别规定。法律为鼓励流通性,设有例外规定,使债权债务虽然同归于一人,但不发生混同效力。例如,依据台湾地区民法,继承人为限定继承时,也不发生混同效力。保证人继承主债务人的遗产时,通常就自己债务履行,有违保证观念,故原则上应使保证债务消灭。但法律上不妨以同一人负担以同一给付为目的的主从
    2023-05-31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合同成立之后债权债务一定发生混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2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多种,例如债务清偿完全、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等等。那么合同是否会因未债权债务发生混同而终止呢。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债务人和债权人归于一人,债务似乎没有履行的必要了,那么当债权债务发生混同时,合同是否当然终止呢?
    • 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混同,混同发生的主要原因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混同混同,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广义的混同,指不能并立的两种法律关系同归于一人而使其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现象。包括: 1.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 2.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 3.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狭义的混同,也即合同法上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情况。混同是一种事实,即因某些客观事实发生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不
    • 如果你结婚了之后你也会有债务混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3
      婚姻一般不会混淆债务。如果一方婚前债务不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承担的债务仍然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 发生共同债务后离婚一方承担债务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8
      发生共同债务后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2022年当债权债务发生混同时,合同是否终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多种,例如债务清偿完全、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等等。那么合同是否会因未债权债务发生混同而终止呢。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债务人和债权人归于一人,债务似乎没有履行的必要了,那么当债权债务发生混同时,合同是否当然终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