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合同签后抵押物如何处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0:11:56 318 人看过

一、抵押担保合同签后抵押物如何处分

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设立了抵押权的,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处分抵押物,但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要优先清偿抵押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子被抵押在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事实上,房子被抵押在先其实还可以出卖,但出卖人需要尽到以下的义务: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抵押房。

比如房子被抵押给银行的,那么出卖人要将房子给卖了的,即需要先通知银行那边,接着取得银行的同意才能卖。

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未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那么将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另外,如果经通知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房子,抵押权人应当将转让所得到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抵押权人不得再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2、出卖人要事先告知买受人房子已经做了抵押的事实,否则买受人后知后觉的话,将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不过,一旦出卖人清偿了抵押债务之后,那么将不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所以抵押权设立后,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买卖抵押的财产,但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物相关文章
  • 抵押房子,如何写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签订的合同即为反担保合同。而拟订房屋抵押反担保合同时需要注意:反担保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与一般的担保有一定的区别,例如在担保债权、担保形式、债务履行期限、担保范围以及担保责任上的不同,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对其中的内容,需要格外注意。如果随意忽视这些细小环节,将来有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例如:签订合同责任不明、担保事项不具体、担保范围不确定等等。因此,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在签订房屋抵押反担保合同时,需格外留意,尽可能委托律师帮忙,这样做起事来更有保障。一、反担保措施是什么意思?反担保措施是指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借款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包括抵押反担保、质
    2023-04-01
    240人看过
  • 关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抵押物
    适用情形如下:(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一、先后欠款8000借条2万先还谁的钱先后欠款8000借条2万通常需要先还债务期限先届满者的钱,如果其中一个债务关系签署了抵押合同,且办理了抵押手续,那么先偿还办理可抵押登记手续者的钱。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
    2023-03-10
    197人看过
  • 抵押人对抵押物有处分权吗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一、出售抵押房屋的方法有什么出售抵押房屋的方法有:1、卖方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权人同意出售抵押房屋的,抵押房屋可以出售,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出售房屋获得的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取存款外,其余部分归卖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卖方继续清偿;2、抵押权人不同意的,卖方可以与买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由买方支付部分购房款,出卖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后,抵押权人可以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抵押解除后,房屋可以正常交易,直接转让给买受人。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
    2023-03-06
    127人看过
  • 抵押品合同:实物作为担保
    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实物作为抵押物时,抵押合同要载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信息等内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实物抵押合同范本最新通用版<p>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p><p>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p><p>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p><p>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p><p>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实物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
    2023-07-16
    469人看过
  • 抵押物的保全怎么规定的,抵押权的处分如何进行
    抵押物的保全怎么规定的,抵押权的处分如何进行(一)抵押物的保全由于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因此法律赋予抵押权人保全抵押物的权利。在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如果因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原状,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抵押物被依法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二)抵押权的处分抵押权的处分。抵押权人可以让与其抵押权,或就抵押权为他人提供担保。但由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单独转让或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
    2023-03-07
    328人看过
  •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对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
    2023-06-05
    191人看过
  • 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存在如何处理
    根据抵押的性质我们可以知道抵押合同其实就是担保合同的一种,因此如果是其他种类的担保,如留置担保,质权担保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确定。首先如果是抵押权和留置权,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得到补偿。如果是出质和抵押,则需要根据担保物上面是否设立抵押登记,设立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出质,出质权优先于为设定抵押的抵押权。一、动产担保物权竞合的条件动产上担保物权的并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同一件动产。存在于同一动产上的数项担保物权之种类,既可为异类(如抵押权与质权),也可为同类(如两项抵押权)但它们必须附着于同一件动产之上。存在于不同动产之上的各个担保物权之间,则不发生并存问题。2、数个担保物权在存续期间上须有交叉。如果一项财产上前设的某一担保物权消灭之后又设定或成立新的担保物权,则不发生并存的问题;原有并存关系的两个担保物权中的任何一个消灭时,并存关系也随之解除。3、并存的数个担保物权,各因不同的法律事
    2023-03-06
    398人看过
  • 抵押的物品如何写合同
    物品抵押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银行账号、所有制性质等。本项内容是为了明确抵押的双方当事人。(二)被担保债权的主要情况:包括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支付方式等。(三)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其他情况等。此项内容主要是为了使抵押的房地产特定化。(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这一价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这类事项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就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等问题达成的
    2023-02-16
    388人看过
  • 如何实现一物多担保的抵押
    一是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登记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本法规定的按抵押登记顺序清偿债权的原则,既适用于以登记为抵押生效要件的房地产抵押,也适用于以登记为抵押对抗要件的动产抵押,即,无论是不动产抵押还是动产抵押,已登记数项抵押权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支付。其次,已登记的抵押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这一原则是针对动产抵押的,因为在房地产抵押中,如果抵押未登记,就不会发生抵押效力,也不会出现未登记抵押与已登记抵押之间的还款顺序问题。由于办理了抵押登记,其他债权人可以通过查阅登记信息了解该房产已经抵押的情况,具有较强的公示性;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其他债权人一般很难知道该房产是否已经抵押。因此,法律对已登记的抵押物给予了特殊保护,并规定已登记的抵押物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物。三是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这一原则也适用于动产抵押。该法规定,未登记的动产抵押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2023-05-08
    255人看过
  • 如何确定抵押物抵押效力
    抵押物清单是确定抵押物抵押效力、确定抵押物范围、固定抵押物状况的唯一有效依据,是抵押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质上就是抵押合同条款。然而我行目前的信贷人员普遍对抵押物清单的作用认识不清,从而造成了抵押贷款业务中办理的抵押物清单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存在着抵押物清单未填写抵押合同编号及抵押物清单填写不细致或清单未加盖登记机关公章的问题。由于抵押物清单不过是抵押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当抵押物清单未填写抵押合同编号时,将使抵押物清单与抵押合同缺乏对应性,不能证明此抵押物清单所列抵押物即为抵押合同所指的抵押物;而抵押物清单填写不细致,当抵押物被人为毁损时,由于抵押设定时抵押物状况记载不清,无法分清抵押当事人的责任,从而会对抵押物处分产生直接影响;抵押物清单未加盖登记机关公章,说明某抵押物的抵押仅仅是抵押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未得到登记机关的依法确认,因此,对于以抵押物登记为抵押合同生效要件的贷款抵押将成为无效抵
    2023-06-15
    489人看过
  • 抵押物抵押性质,抵押物担保的一定要公证吗
    抵押物进行担保的,不强制性需要进行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一、银行按揭贷款需要办公证吗需要。找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公证,也就是作证的意思。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购房者选择按揭买房时,需向提供按揭的银行(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2、固定经济收入证明。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二、房屋遗产公证的流程房屋遗产公证处公证流程为:1、法定继承应该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等;2、遗嘱继承人还应该特别提交被继承
    2023-03-29
    365人看过
  •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如何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4、担保的范围。一、如何合理的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类型、数额、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抵押担保的范围等。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
    2023-02-04
    442人看过
  •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如何分配
    一、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如何分配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依下列顺序分配:(一)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二)扣除抵押权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三)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四)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五)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的部分。二、可以处分抵押物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2023-04-30
    460人看过
  • 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效力问题
    一、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效力问题对于,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下:(一)抵押物的转让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如果主债权已经得到清偿,抵押权亦随之消灭,此时,抵押物的转让,自然无需债权人的同意。受让人以清偿债务的方式涤除抵押权、以获得抵押物所有权的权利,称为涤除权。(二)抵押物的出租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
    2023-06-08
    32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物
    词条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 更多>

    #抵押物
    相关咨询
    • 抵押物抵押消抵押后欠债部分如何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9
      主债务部分还清抵押权如何处理? 两种情形: ①主债务已全部还清,那么由于抵押权作为一种物的担保形式,具有从属性,不得与其担保的主债权分离,其行使受主债权影响,主债权不存在,抵押权当然归于消灭。 ②主债务只还清了一部分,那么抵押权仍然存在,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剩余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则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约定不明应该怎么办抵押担保抵押合同如何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4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三十九条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
    • 设立抵押担保的抵押物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01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 抵押期间抵押人处分抵押物抵押权人有何权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3
      在不转移对其车辆占有的情况下,A将车辆作为向你借款的担保,那么,在A不偿还借款时,你有权依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车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但车辆属于特定物,以车辆作为抵押担保应当到车辆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未办理登记,抵押不生效,抵押权也就不能成立。也就是说,如果你与A未就车辆办理抵押登记,A将抵押的车辆卖给他人时,你不能主张A与他人的车辆买卖行为无效,也不得向买车人主张抵押权。如果办
    • 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7
      一、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三、损害赔偿金; 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四、违约金; 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五、延迟利息; 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