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是法律技术的产物。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一、法人有哪些特征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名下的房产属不属于法定代表人的私有房产
公司名下的房产不属于法定代表人的私有房产。公司名下的房产是属于公司的房产,公司确定地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享有独立的财产权。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
三、法人是组织还是个人
是组织。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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