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制是一种雇佣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8:51:30 313 人看过

1、学徒制是一种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它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制为基础的劳动关系。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导和监督下,利用用人单位提供的条件,以自己的技能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主叫雇主,雇员叫雇员。二是如何判断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具体的,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我国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而且,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对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与公务员制度相比,农民工、现役军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不满16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5周岁,或者男性超过60周岁的,不构成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更为广泛,公民、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平等主体都可以形成雇佣关系。例如,一家建筑公司承建了一栋办公楼,并与业主李某达成了口头协议,由业主李某为其运送砂石。李先生雇了一名司机黄先生为公司运砂石。在高速公路运输过程中,黄某违规驾驶并与一辆正常轿车相撞,造成车内人员伤亡惨重。交警部门证实,黄某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从主体上看,在本案中,李某和黄某都是自然人,属于个体就业。黄、李二人的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2。关系主体的地位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不仅存在平等关系,而且存在从属关系,即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下工作。比如,赵某经企业负责人孙某介绍,到目前为止被招到锅炉工的岗位上,但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天上班,由于锅炉故障,赵大拇指不见了。赵某认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到目前为止一直在锅炉岗位工作。有企业负责人孙某出具的证明,足以证明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工伤赔偿。企业认为赵某不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与本单位没有劳动关系。负责人孙某出具的证明,只能证明被告当时受伤,但不能证明被告是单位工作人员。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赵某被被告聘为临时工在被告锅炉内工作,被告向原告支付了一定的报酬。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支持赵某要求被告支付工伤赔偿金的主张。本案是关于用人单位聘用临时工的。法院根据劳动关系进行处理是合理的。原告虽然不是被告单位的正式职工,但从被告那里领取固定报酬,与被告形成个人从属关系,当然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虽然劳动者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通常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劳动者无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考勤管理、奖惩管理、晋升管理和加薪管理。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是相对独立的,二者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调整,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它所保护的“劳动利益”是一种社会利益。因此,在劳动法中,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多,义务少,而用人单位的义务多,权利少。用人单位必须在保证最低标准的基础上,与劳动者协商具体的权利和义务。雇佣关系主要由民法规范,包括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其对雇佣关系的规定较为宽泛和笼统,主要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对雇佣关系主体几乎没有最低限度的保障。当事人不愿调解、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适用民事纠纷解决程序,当事人可以采取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学徒制是一种雇佣关系吗?公司的学徒实际上是公司的一部分。只要他们在公司工作,公司也需要遵守劳动法,与学徒建立合法的雇佣关系。如果对雇佣关系有争议,你需要律师服务。你可以找专业律师随时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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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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