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1:07:30 350 人看过

一、贵港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在哪办理

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路279号平南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综合事务(涉交运、农业农村、林业)窗口

二、贵港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第十四条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所有权相关文章
  • 封开县渔业船舶登记办理手续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封开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广东省内河渔业船舶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
    2023-05-28
    332人看过
  • 贵港船舶名称核准在哪办理
    一、贵港船舶名称核准在哪办理贵港市南江北路99号二、贵港船舶名称核准需要什么资料1.委托证2.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3.相应部门的批准文件4.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三、贵港船舶名称核准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九条船舶登记港为船籍港。船舶登记港由船舶所有人依据其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所在地就近选择,但是不得选择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船舶登记港。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
    2023-05-18
    248人看过
  • 贵港船舶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贵港船舶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贵港船舶登记受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2013年12月31日予以修改)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3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
    2023-05-18
    100人看过
  • 阳江阳东区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需要什么前提
    一、办理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提交资料真实、齐全、有效。二、办理时限7(工作日)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
    2023-05-28
    269人看过
  • 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的流程及其材料
    办理主体: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4、《浙江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办法》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580-2022812受理窗口:海洋与渔业窗口办公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一、申报条件1、本区主机功率183千瓦以下的非远洋捕捞渔船、渔业辅助船舶(渔业公务船、油船、制冰船除外)2、本区搭载12人以下的休闲渔业船舶的登记、发证二、申报材料1、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2、经审核批准的“浙江省渔业辅助船审批表”和“渔业船舶准购准造证明”3、船舶侧面五寸照片一张4、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表5、建造合同和出厂证明书(新建渔船)6、购船发票或买卖合同原件和交接文件7、元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8、乡镇(街道)渔业船舶来源证
    2023-06-12
    402人看过
  • 大亚湾区渔业船舶登记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大亚湾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渔业船舶登记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
    2023-05-28
    216人看过
  • 惠州惠城区渔业船舶登记办理有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所有的渔业船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二、办理机构惠城区畜牧兽医与渔业局三、办理时限20(工作日)四、办理费用不收费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
    2023-05-28
    88人看过
  • 贵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收费吗
    一、贵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收费吗不收费二、贵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依据文号(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依据文号(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依据文号(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依据文号(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
    2023-05-18
    156人看过
  • 办理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船舶共有人对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时,**船舶所有人或其授权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船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船舶抵押时,应当提供证明文件,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共有人或者约定股份的共有人同意**订立船舶抵押的书面合同登记时,应填写**船舶抵押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户籍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三)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4)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的,应当将抵押登记记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第二十八条抵押权人依法转让船舶抵押权的,办理**船舶抵押权转让登记时,应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船舶抵押权登记证、船舶抵押权转让合同向原登记机关向受让人申请抵押权转让登记,抵押权人应当提前通知抵押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应当将有关抵押权转让情况记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并封存**船舶抵押权登记证原
    2023-05-07
    394人看过
  • 南澳县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行政审批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由申请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3)获取办理结果经南澳县渔政部门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现场或邮寄领取《渔业船舶登记证书》。4)监督检查配合南澳县海洋与渔业局将采取实地核查监督措施,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审批或备案目录、检查实施情况和对违反规定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南澳县海洋与渔业局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
    2023-05-28
    372人看过
  • 如何办理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项目名称:船舶所有取得、转让、消灭登记船舶转让登记;项目编码:221交通05—02。二、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三、项目审批许可、办理类别:承诺件四、行政审批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市航务海事、局五、行政审批许可、决定机关:市航务海事、局六、行政审批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向市海事部门申请办理七、行政审批许可、条件: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2、船舶登记项目变更;3、利害关系人同意变更;4、船舶共有人同意变更共有船舶。八、申请材料:1、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2、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书3、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4、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等利害关系同意变更的文书(需要时)5、与变更项目有关的船舶登记证书九、申请表格:填写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该申请书可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航务海事、局窗口免费领取,按表中
    2023-06-06
    89人看过
  • 防城港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
    2023-05-18
    278人看过
  • 贺州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贺州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贺州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
    2023-05-18
    437人看过
  • 百色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什么时间办
    一、百色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二、百色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渔业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所有权转移的;(二)灭失或失踪满六个月的;(三)拆解或销毁的;(四)自行终止渔业生产活动的。三、百色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
    2023-05-18
    156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取得原因的不同,船舶所有权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船舶的原始取得主要是建造。当新船建造完毕,即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权登记... 更多>

    #船舶所有权
    相关咨询
    • 船舶所有权的登记,船舶所有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3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必须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
    • 哪里可以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
    • 办理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需要什么文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1)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抵押登记的书面报告; (2)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表; (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建造中的渔业船舶的建造合同复印件; (4)抵押书面合同复印件 (5)渔业船舶渔船船东互保的证明和文件或有关保险公司的保单复印件。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
    • 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条件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9
      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并在船舶登记簿中注明下列事项:(一)船舶名称、船舶呼号;(二)船籍港和登记号码、登记标志;(三)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四)取得船舶所有权的方式和日期;(五)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六)船舶建造商名称、施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