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谅解书”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08:15:58 69 人看过

在正常的赔偿范围之内是合法的,积极赔偿可以争取缓刑,所以获得对方谅解是可以酌定量刑情节的,可以酌情的考虑增加相应的赔偿,具体的数额由自己来进行把握和衡量。民事部分不能反悔,刑事部分是公安机关的事,和你反悔没有关系。此时还是会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处罚,同时民事赔偿方面的,就需要由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对方在签了谅解书后,不进行赔偿的话,你可以以此谅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复议要钱吗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就税务行政复议来说,《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费用在行政经费中开支。复议机关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

1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被申请人就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的合法负有举证责任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行政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收到副本之日起10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材料。

2申请人的举证责任:申请人就被申请人实施了某个行政行为或者有法定义务而不作为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3复议机关依职权调查取证:《行政复议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人员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时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笔者认为行政复议机关在此调查取证所取得证据应当具有如下特点:

应当调取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的证据;

应当调取申请人无法取得且对申请人有利的证据。

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时,依职权调取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实施后且不利于申请人的证据,并以此证据作出了不利于申请人的复议决定。依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后,可以请求法院认定该行政复议决定所依据的证据不合法。从行政法理论来看,《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该条规定不符合法理。因为行政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之间属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允许行政复议机关事后调查取证难免会产生行政复议机关“护犊子”现象。从现行法律来看,《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这条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冲突。因为《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但《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属于效力位阶较高的行政法规,它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效力高低无法论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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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4日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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