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第十条规定,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它是著作权中财产权的重要内容。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特征:
1.作品的传播是在电子环境下,无论采取的是有线方式还是无线方式进行的。
2.作品在网络传播中是公开的,任何公众都可以获得。
3.任何未经作者许可将作品提供上网,要承担责任,至于将作品提供上网后,其他人是否浏览、是否下载,不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之中。
4.公众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地点选择获得作品。
律师补充:
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主要用于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除外。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
2.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1.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
4.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5.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向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提供;
6.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
7.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8.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
信息网络传播权如何理解
329人看过
-
如何认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
423人看过
-
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复制权
434人看过
-
“3W+H”读懂信息网络传播权
338人看过
-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470人看过
-
网络传播违法信息:包括网络传播淫秽色情、网络传播赌博、网络传播暴力恐怖等。
349人看过
信息网络传播权(the right of communication through informationnetwork)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更多>
-
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有什么区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4-09-271、根据法律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广播权”指向的是媒介主动传播作品,受众(听众、观众)必须按媒介安排时间或地点被动的接受作品的权利; 2、“信息网络传播权”指向的是媒介提供了作品,受众(听众、观众)可以自行选定时间和地点,主动地通过媒介接受作品的权利。这才是“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本质区别所在,与采用的传播媒介并没有直接关系。
-
什么是网络传播的传播名誉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7传统的名誉权在网络环境下延伸出来的就属于网络名誉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随意的侵犯,若是存在侵权行为,权利所有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维权,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之日开始计算。
-
-
什么节目不能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进行传播?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应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禁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有以下内容的视听节目:(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5)宣扬邪教、迷信的;(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
-
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网络侵权案件中的管辖依据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2随着移动网络的普及,大部分人成为手机的重度依赖者,所有想要知道的信息,手机上下一滑,全部知晓。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带给人们生活方便的同时,也成为了部分人侵权的工具。那么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网络侵权案件中的管辖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