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的主体资格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5:21:44 308 人看过

(一)保管人的资格

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所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一定要查明保管人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

(二)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情况

当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主要注意以下两点:

1、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并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2、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仓储合同,凡是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合同的,将因无权代理而导致合同无效。

一、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如何编写?

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

(2)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身份等自然情况;委托人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应写明其姓名、年龄、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正文:主要写明委托事项与授权范围,这是授权委托书的主体部分。

(1)委托事项:写明委托人在何纠纷中委托代理律师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授权范围:写明委托人授予代理律师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允许律师代其进行哪些诉讼行为。委托人需要对代理律师进行特别委托授权时,应具体写明授予代理律师代为提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反诉或上诉的权利。

尾部:(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2)委托日期。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较简单,但是,制作时仍应注意:

(1)委托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一定要准确、清楚,具体是一般委托代理还是特别委托代理,特别委托代理权限内又授予委托代理人哪些权利;

(2)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仅写“全权代理”的,人民法院一般认为委托代理人只有一般委托代理权限,而无权代委托人处理实体问题;

(3)为保证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自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一般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须经过其他部门证明。

但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书须经证明方能生效。这些特殊情况是: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国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证明,或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居住在港澳地区的同胞向内地寄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指定的港澳地区的有关律师或有关机构证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对我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其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然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表见代理和表见代表的区别是什么?

1、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为:

(一)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

(二)第三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权利外观;可以从特定的场所、无权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无权代理人的行为是否与其指责有关、无权代理人宣称有代理权的根据等方面加以考量。

(三)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即相对人不知或不应知道无权代理人无代理权。

(四)相对人对于不知或不应知道无权代理人无代理权并非由于疏忽大意或懈怠。

(五)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与被代理人有关,而对此,相对人负有举证责任。

一般而言,如果无权代理人以私刻公章、伪造营业执照等方式假冒他人名义与第三人签约,或被代理人在其印章、支票、营业执照等丢失后已经公告的,则该无权代理行为与被代理人无关,不构成表见代理。

无权代表是指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代表权限的行为。广义的无权代表可以分为表见代表和狭义的无权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表见代表,是指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法人、非法人组织对外订立合同,如果第三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代表人有代表权限,则即使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代表权限,该合同也应当有效。

2、构成表见代表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代表法人、非法人组织对外订立合同的人必须为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果是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外的其他员工,则应属职务代理行为。

(二)第三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非法人组织。由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法人、非法人组织时不需要授权,因此,对于第三人而言,形成了权利外观,而不需要再去核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代表权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诉讼代理人相关文章
  •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是怎样的
    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异同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1.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自双方订立合同时成立。2.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无偿的,仓储合同为有偿合同。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不要求具有特定身份,仓储合同的仓储营业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该类业务的人。相同之处在于,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是怎样的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概念是: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仓储合同应
    2023-05-03
    325人看过
  • 金融仓储参与的主体主要有哪些
    1、企业融资者企业融资者,这里说的企业融资者主要是一些没有大型的不动产,而是有一些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库存的急需融资的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他们由于信誉程度相对较低,又没有太多的不动产,要想得到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甚至是生存所需要的资金选择金融仓储公司合作几乎成了不二的选择。只有有了这些企业的存在和参与,才有了金融仓储业的产生并发展。2、金融机构除了企业融资者之外,投资公司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是金融仓储业中不可或缺的参与主体,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增加其利润源,也很想把手中的资金贷往一些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但是由于动产的监管成本高,价格不稳等不易保值增值,从而使得金融机构的风险加大。金融机构为了减少其风险,便会参与到金融仓储这个新兴的行业中来。3、仓储企业除了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外,还有一个最主要的主体是仓储企业,仓储企业作为仓储业的核心,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是连接中小企
    2023-06-29
    205人看过
  • 订立仓储合同要注意的主体方面要求
    1、保管人的资格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所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一定要查明保管人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2、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情况当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主要注意以下两点:(1)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并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2)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仓储合同,凡是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合同的,将因无权代理而导致合同无效。一、仓储合同主要有哪些条款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有: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
    2023-03-22
    261人看过
  • 无偿的仓储合同算什么
    一、无偿的仓储合同算什么签署的仓储合同可以无偿,由于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因此,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但也有下列几点区别: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是有偿的。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不一样。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无特别的要求,一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有特殊要求,保管人即仓库营业人。二、仓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1.按照仓储合同发生的原因的分类仓储合同按照仓储合同发生的原因的分为一般仓储合同与指令性仓储合同。一般仓储合同是存货人与保管人之间,根据存货人提出的存储计划和保管人
    2023-04-30
    110人看过
  • 什么算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的主体资格则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与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否作为合同的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取得合法经营的资格。凡是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就有进行民事活动、自主经营的权利,从而也就取得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资格,自然能够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出现,签订合同。合同签约对方为自然人时,法律要求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在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确认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主体资格问题,非法人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效。一、公司法法人人格的规定有什么法人人格,是指法人团体或法人在法律上能够独立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资格。作为法人具有的独立人格,即能以法人自己的名义独立进
    2023-03-09
    334人看过
  • 什么时候才会有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在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一、合同成立就代表合同生效吗合同成立不一定代表合同生效。合同生效的规定有: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
    2023-04-11
    26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参与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受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代理人可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两种。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享有代理权的人,通常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 更多>

    • 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生效后?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7
      因为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生效。除非合同中另外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时间,按照合同的约定生效。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合同约束,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都要承担违约责任。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芳桂仓储合同律师什么价格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03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仓储合同仓单能不能质押,仓储合同仓单质押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仓储合同仓单能不能质押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仓单质押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具有一定数量自有资金,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仓储公司经典当行认可,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 3、质押仓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 仓储合同样本格式是怎么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1
      可以去合同网查一下,也可以请专业人事制作。
    • 一般的仓储合同有什么特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18
      1、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2、仓储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4、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