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常识:农村水污染的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4:53:27 327 人看过

1、规模小且分散

我国现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1997)”中将城市污水处理规模分为五类,其中v类为10000~50000m3/d.我国的小城镇污水处理规模一般小于20000m3/d,重点是2000m3/d~5000m3/d.而农村污水处理是不同于城市和中小城镇污水的第三种类型,其污水量比中小城镇还小很多,一般在1000m3/d以下,其中多数在500m3/d以下。与城市和小城镇污水处理相比,农村不仅居住密度小,而且有些户与户之间居住较分散、村与村间距也相对较远。

以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为例来具体分析。该镇是中国和欧盟的生态试点镇,距北京市区70公里,下辖18个行政村,总面积177平方公里,共有5897户,人口1.8万人,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101人。

2、区域差异大

我国幅员辽阔,从冬季时间长达半年以上的北部到常年四季如春的海南,地理环境、气候、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地区差异大,给污水处理带来很大困难。我国现阶段在污水处理领域普遍采用生物处理法。在此过程中酶是主要的降解激发物质,而构成酶的蛋白质,对温度比较敏感,随着温度的降低其活性明显变弱。研究还表明,温度对微生物种群组成、微生物细胞的增殖、活性污泥的絮凝性能、曝气池充氧效率以及水的粘度都有较大影响。在大型污水处理厂,由于水量大,水温受气温的敏感程度小,而农村排水量小,导致气温对处理效果影响很大。因此,我国南北方、东西部的气候环境不同,农村污水处理所适用的工艺及设计参数也有很大不同。

3、水量水质变化大

每天的不同时段,水质水量变化较大,且比较集中;特别是早、中、晚集中做饭时间,污水量达到高峰,是平时污水排放量的2~3倍;此外,农村排水系统很不完善更没有经过合理的规划,雨污混排,受雨季影响,水量变化系数较大。

农村生活污水的来源主要是厨房用水和洗涤用水,由于农村没有完善的排水系统,渗漏严重,农村生活污水的cod、bod5普遍高于城镇生活污水,cod350~770mg/l,bod5200~400mg/l,b/c0.45~0.55,可生化性好,ss250mg/l,tkn30~-40mg/l,ph6~9,tp2.5~3.5mg/l。

4、管理水平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解决农村水环境污染的五大对策
    农村水环境是我国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如此严峻的农村水污染形式,我们应努力寻找解决方案和出路。(一)发展生态农业。对农业生产和农作物种植,应加快研制出高产、高抵抗力作物,减少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提高农药和化肥的利用率,鼓励施用天然肥料和实施秸杆还田技术。努力控制农业非点源污染,要求政府将投资重点放在生态工程的研究和利用上。生态工程主要包括:水土流失控制工程、营养元素植物带控制生态工程、农田径流污染控制生态工程等。从根源上制止农业污染,使农业生产体现出经济和环境双重效益,并达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改以往的粗放型的农业生产方式为依靠科技提高农业生产率的精密型的生态农业生产。强化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综合治理,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处理,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二)加强规划、合理安排企业布局对于蓬勃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并将这些措施
    2023-06-13
    328人看过
  • 环境污染的特点可归纳为几点
    1、环境污染损害具有复杂性。首先,由于环境污染的污染源来自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诸多的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质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并且这些污染物常常是经过转化、代谢,富集等各种反应后,才导致污染损害。其次,与一般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损害不同,污染环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过程非常复杂。2、环境污染损害具潜伏性。环境损害一般具有很长的潜伏期,这是因为环境本身具有消化人类废弃物的机制,但环境的这种自净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某种污染物的排放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所不能消化掉的那部分污染物就会慢慢地蓄积起来,最终导致损害的发生。3、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持续性。环境损害常常透过广大的空间和长久的时间,经过多种因素的复合积累后才形成,因此而造成的损害是持续不断的,不因侵权的行为停止而停止。同时,由于受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对一些污染损害缺乏有效的防治方法。因此,环境污染损害并不因为污染物的停止排放而立即消除,具
    2023-02-13
    266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常识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特征
    为了制止环境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和管理不力的现象,1997年《刑法》第408条规定: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明确规定了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特征有:(1)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客体特征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其客体是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执法人员的勤政性及权力行为的正当性。(2)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客观特征本罪的客观表现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环境资源的巨大破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具体表现形式:1滥用职权。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决定,擅自行使环境监管职权。如违反规定发放排污许可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重大环
    2023-04-21
    92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常识环境保护的手段有哪些
    大气污染除对天气产生不良影响外,对全球气候的影响也逐渐引起人们关注。其中一个影响就是酸雨。酸雨在国外被称为“空中死神”,酸雨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不良影响极大,我们需要了解酸雨的形成才能进行有效的防止,在此为大家介绍国际上对酸雨采取的防治措施。1979年11月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环境部长会议上,通过了《控制长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并于1983年生效。《公约》规定,到1993年底,缔约国必须把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为1980年排放量的70%.欧洲和北美(包括美国和加拿大)等32个国家都在公约上签了字。美国的《酸雨法》规定,密西西比河以东地区,二氧化硫排放量要由1983年的2000万吨/年,经过10年减少到1000万吨/年;加拿大二氧化硫排放量由1983年的470万吨/年,到1994年减少到230万吨/年。防治方法很多,根本途径是改革生产工艺,综合利用,将污染物消灭在生产过程之中;另
    2023-06-13
    145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特点是什么?如何理解环境污染侵权?
    一、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在环境污染侵权行为中当事人双方力量悬殊巨大,加害一方常常为具有经济、科技、信息实力经国家注册许可的公司、企业集团乃至跨国公司,而受害人则多为欠缺规避能力和抵抗能力的普通农民、渔民或市民。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主体间的实力具有不平等性。在一些情况下,侵权主体与受侵害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环境污染是伴随经济发展的“副产品”,有不少是由不特定的多数人的无可厚非的日常行为蓄积造成的。如在由汽车排放尾气造成的光化学污染事件及其他复合侵权事件中,要寻找加害人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非常困难的。受害人往往就更难确定,如1986年前苏联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核泄露事故,造成成百上千的人患上癌症,并将危及后代人。二、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环境污染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大多并不直接作用于受害人或其财产之上,而是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人或物等造成损害,其过程表现出极
    2023-04-03
    365人看过
  • 关于环境污染有何特点2020
    一、关于环境污染有何特点1、环境污染损害具有复杂性。首先,由于环境污染的污染源来自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诸多的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质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并且这些污染物常常是经过转化、代谢,富集等各种反应后,才导致污染损害。其次,与一般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损害不同,污染环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过程非常复杂。2、环境污染损害具潜伏性。环境损害一般具有很长的潜伏期,这是因为环境本身具有消化人类废弃物的机制,但环境的这种自净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某种污染物的排放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所不能消化掉的那部分污染物就会慢慢地蓄积起来,最终导致损害的发生。3、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持续性。环境损害常常透过广大的空间和长久的时间,经过多种因素的复合积累后才形成,因此而造成的损害是持续不断的,不因侵权的行为停止而停止。同时,由于受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对一些污染损害缺乏有效的防治方法。因此,环境污染损害并不因为污染物
    2023-02-26
    156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常识我国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
    建国后相当一个时期里,我们没有意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但是环境问题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忽视环境保护,人类社会必将为自身的发展而付出代价。随着环境问题的凸现,国务院于1973年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全国开始“三废”治理和环保教育,这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它具体包括三大政策八项制度,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这三项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申请登记与许可证”,“限期治理”,“集中控制”等八项制度。三大政策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环境保护政策是把环境污染控制在一定范围,通过各种方式达到有效率的污染水平。因此,预先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最有效率的办法。中国环境保护的主
    2023-06-13
    481人看过
  • 拿什么拯救农村环境污染?
    现在农村的垃圾日益增多,一些农民将自己的垃圾随意乱扔,往河道、土地胡乱倾泻,导致环境污染严重。希望相关部门制定政策,保护环境,打造宜居乡村。近日,一名网友给河南省谢某某的留言引起大家关注。对此,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作出回复表示,十三五期间,河南省将继续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重点,加大对垃圾、黑臭河流治理力度,打造生态宜居乡村。避免污染的上山下乡近年来,我国城市环保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环境保护工作较粗放,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也相对较差。环保部部长陈某某指出,我国的环境污染正在进行一场上山下乡,即工业污染正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城市向农村转移,全国农村遭受环境污染的比例不断上升。有专家表示,现阶段我国农村环境主要面临四大污染源,即农村生活污染、农业生产污染和外来污染等。随着农村生活、消费方式与城市的趋
    2023-06-07
    120人看过
  • 浅析室内环境污染司法鉴定的特点
    随着城乡居住条件的改善和室内装修的普及,由于建筑材料、装修材料选用不当、施工不当和室内家具选用不当而造成室内环境污染已经达到不容忽视的程度,有的已经严重损害了居住者生命健康,由此而产生业主与开发商、施工方之间的民事诉讼案件也与日俱增。法院为判定室内环境污染的程度,需要委托专门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污染进行司法鉴定。最近几年,国家先后颁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一系列有关建筑材料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为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的司法鉴定提供了标准依据。现就室内环境污染的司法鉴定特点作一初步分析。室内环境污染司法鉴定是经法定委托人委托,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中具有专门知识的司法鉴定人采用科学仪器和手段对室内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进行准确测定,并将其与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得出鉴定结论的一系列活动。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一、与当事人的
    2023-06-06
    229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常识政府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基本职责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基本职责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就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之间作好综合平衡,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国家发展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同时规定经济、社会发展与大气环境保护的目标、措施、方法和指标。2.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合理的工业布局既可以充分利用大气的自净能力,也可以减轻对大气的污染,因此,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是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重要途径。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既包括对新建工业进行合理布置,也包括调整现有的不合理的工业布局,有计划地迁移严重污染大气的工业企业。3.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我国大气污染严重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技术相对落后,大气污染的最终解决,还是有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所以,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是解决我国大气污染问题的
    2023-04-21
    358人看过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的诉讼时效多久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一、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多久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赔偿的主张时间是多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
    2023-02-22
    330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常识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内设机构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职责,环境保护部设14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厅。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二)规划财务司。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承担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三)政策法规司。拟订环境保护政策;承担涉及环境保护的其他政策的制定工作;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四)行政体制与人事司。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五)科技标准司。承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承担国家环境标准、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的拟订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
    2023-06-13
    389人看过
  • 环境保护常识: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在各种活动中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运行和其它防治污染的有关情况,以及排放污染物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申报的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主要是为使环境保护部门掌握本地区的环境污染状况和变化情况,以及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基本依据。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的决策、管理和其他各项法律制度的实施。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第三十五条规定,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第三十九条,其实施细则第八条,《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固体废物污染环
    2023-04-21
    404人看过
  • 环境污染入侵农村甘肃政协委员疾呼立法保护
    日益严重的大气、水污染一遍遍地敲响环保的警钟。随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农村这方净土也难逃厄运。28日的甘肃两会上,农村环保问题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热点。在农业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污染了土壤、作物、水体,制约着农业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甘肃政协委员、陇南市政协副主席、民盟陇南市委会主委张某某在他的提案里指出,农村环境问题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农业资源的污染。化肥、农药的使用,提高了粮食产量,也造成了土壤板结、肥力下降以及地表、地下水污染的一系列严重的后果。而不可降解的农膜造成的白色污染,规模化养殖产生的畜禽粪便,也对土壤、水源和空气造成严重的污染。不仅如此,依靠农业资源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已成为污染农村环境的罪魁祸首。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乡镇企业废水、废气、废物的排放已超过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一半以上。张某某认为,城市生活垃圾向农村转移,使一些农村呈
    2023-04-24
    41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环境噪声污染的特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8
      环境噪声污染的特点: 1、 噪声污染属于感觉性公害,与人们的生活状态、主观意愿有关; 2、 噪声污染是能量流污染,其影响范围有限。声波的传播过程是声能量传播的过程,声能量随距离逐步衰减,所以其影响范围有限; 3、 噪声源广泛而分散,噪声污染不能像污水、固体废物那样集中处理; 4、 噪声源一旦停止发声,噪声即会消失,噪声污染不再持续,但噪声已产生的伤害不一定消除,如突发性噪声造成的突发性耳聋。 环境
    • 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水污染还能用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以用的,所以依然是有效的。因为新的环保法实施了,但是新的水污染防治法没有发生变化,那么原有的法律自动废止,依然可以使用。除非是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出台了
    • 水污染防治法的特点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2
      (一)落实公众参与的权利 强调公众参与对比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后的草案新增多项水环境风险监控内容,并为落实《环境保护法》中公众参与的权利,新增一章节专门介绍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从标准规划制定、环评、排污许可三方面加强了公众参与,并强调公众举报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网络举报平台等,方便公众举报。同时,对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
    • 在农村怎样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7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把保险的风险管理方法与环境管理相结合,通过第三方的风险管理与服务的实施,努力实现让环境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概率,降低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参险后,保险公司也会要求企业在投保同时完善防范措施。如果没有防范措施,风险将处于免赔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能够促进企业自身风险的管控,从而产生更大的社会意义。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特点有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12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特点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 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均是对我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活动的破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土地、大气、水体等自然环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危害环境的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此种行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