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机制是否必须实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0:13:54 326 人看过

劳动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方式并不是必须要约定的条款。以下条款才是必要条款: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

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

2、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4、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判决。原被告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综上可知,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自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也可以请工会或者其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另外,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调解委员会相关文章
  • 是否规定董事必须签劳动合同
    未具体规定董事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一、监事会成员必须是股东吗不是必须的,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的资格基本上与董事资格相同,并必须经股东大会选出。监事可以是股东、公司职工,也可以是非公司专业人员。其专业组成类别应由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具体规定。但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监事的任期最长不许超过三年,但可连选连任。监事必须是自然人,不能由法人担任。二、向单位申请签劳动合同怎么写不用申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工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经济补偿或离职补偿。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以提供工资单、工作
    2023-02-21
    146人看过
  • 竞业限制和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措施
    竞业限制导致的纠纷是劳动合同纠纷的,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的区别劳动争议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有什么区别仲裁中的和解,是指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争议案件,终结仲裁程序的活动。仲裁中的调解,即在仲裁程序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仲裁庭的自行决定,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争议案件的活动及方式。劳动争议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两者主要区别为:1、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参与;而调解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的;2、程序不一样:仲裁庭不可以主动要求当事人和解,但可在作出裁决前
    2023-07-08
    356人看过
  • 法律实践中的劳动争议解决路径
    一、法律实践中的劳动争议解决路径法律实践中的劳动争议解决路径如下: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
    2023-07-18
    380人看过
  • 合同争议须采取何种措施解决
    一、合同争议须采取何种措施解决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合同争议,应当依照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三、合同纠纷的法定诉讼时效要求是几年
    2023-10-13
    40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解决一裁终局制度的实施条件有哪些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的劳动争议: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争议。劳动者对最终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一裁终局的情形一裁终局制是指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仅适用于小额纠纷和执行劳动标准的纠纷。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起诉,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协议。一裁终局适用的情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
    2023-08-06
    221人看过
  • 劳动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实施规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和调处劳动纠纷,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劳动关系,促进朝阳的经济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操作规则。第一条本操作规则适用于由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朝劳仲裁委)函转至本中心调处的劳动争议纠纷。第二条调解劳动纠纷的原则调处劳动争议纠纷应遵循自愿、合法、及时、便捷的原则,保障双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调解权,促进调处中心依法、公正、快速地调处劳动纠纷。第三条调解的范围(一)调处中心调处的劳动纠纷系由朝劳仲裁委信函转至的劳动纠纷。(二)调处中心的调处内容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都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变更
    2023-06-07
    27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律师代理费能否约定,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劳动争议中律师代理费能否约定劳动争议案件属于政府指导价案件,所以不能由当事人约定,而是按政府指导的价格进行收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第八条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二、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1、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在用
    2024-01-20
    24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规定必须缴纳社保
    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一、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才是劳务合同,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二、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一、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
    2023-03-13
    328人看过
  • 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缺陷及对策
    摘要:从劳动争议的概念和类型入手,通过阐述我国现行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机制,结合审判实践,笔者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机制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对策。关键词:劳动争议类型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对策劳动争议案件是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民事案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如何理顺和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就已经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认识。1、劳动争议的概念和类型。所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争议而发生的纠纷。它们发生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简言之,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单位)之间就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终止和解除发生的纠纷。在中国,由于劳动法起步较晚,劳动争议案件
    2023-05-07
    110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工资数额
    是的,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就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里不写明工资是不合法的,这样这一份劳动合同就无效,等同未签订。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写明薪酬的话该怎么办不合法,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此外,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薪资待遇未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2023-07-07
    233人看过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实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体制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可以用“一调一裁两审”来概括,即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除先进行协商外,可以申请劳动调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2023-08-14
    49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假的劳动合同没有效力,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协议里的备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1、如果合同备注的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条款的内容合法的,则该条款有法律效力;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条款没有法律效力。2、合同上的备注条款,只要是双方合意的,在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的前提下,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
    2023-07-04
    125人看过
  • 合伙协议中是否需要规定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经营争议其实就是一种合同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这种纠纷的方法是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判,也有可以由仲裁机关依据法律进行仲裁,还可以有调解性的和合伙人之间协商。那么,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协商,是比较可取的,以免长时间拖延给争议各方和企业造成大的损失。但是如果争议较大,这类办法就难以解决根本问题,为此就需要采用诉讼或仲裁的办法解决争议。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最好还是要规定争议的解决办法。由于合伙企业是由多个合伙人共同经营的,而且各合伙人的性格习惯和看问题的立场、方法不同,发生争议是难以避免的。如果争议发生后没有及时处理或处理的不彻底,那么不仅影响争议各方的关系,还会影响到企业经营,甚至造成企业损失或导致企业的散伙。在规定争议解决方式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要规定争议发生时,争议各方如何进行协商,以什么态度解决争议,以及聘请什么样的人或单位进行调解;二要规定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是通
    2023-06-06
    38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不是需要约定争议解决
    一、劳动合同是不是需要约定争议解决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条款,但不是必须进行约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而争议解决条款是选择性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
    2024-01-08
    44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委员会是指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负责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机构。调解委员会通常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组织调解和协商过程,以帮助双方达成和解,解决争议。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协助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 更多>

    #调解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约定争议解决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9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也可以不做约定。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 劳动合同的双方可否约定解决劳动争议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9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也可以不约定。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包括和解、调解、仲裁等。和解是指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约定互相让步,不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由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居中协调;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书,以解决双方争议。
    • 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的劳动合同是否是合法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3
      不合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
    • 劳动争议裁决书必须生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劳动争议裁决书在规定期限内不起诉生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