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减免或者应征收费用的减免是不是行政许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20:36:10 171 人看过

政府为了鼓励或者引导某一行业或者事业的发展,常常通过审批,对特定行业或者事业的发展直接或者间接提供一定的物质(包括资金)支持,比如,减免税收或者其他应征费用,这些行为不是行政许可。

一、政府创业扶持基金

政府也鼓励中小型企业发展,鼓励创业,在政策上也给了创业者支持。不仅有减免税收等政策,而且有很多政策性的创业扶持基金等给予创业者资金上的支持。尤其是大学生创业,和农业发展基金的支持力度都是很大的。以及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有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在资金上鼓励下岗职工创业。

二、推广app犯法吗

正规的游戏和平台,推广不犯法。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的:(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三、非法传销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什么是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贷款相关文章
  • 弱势群体税收减免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2022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有:1、对残疾人的收入所得,经税务机关的批准可以予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只是减征而不是免征,具体减少的标准要看当地税务机关审批标准;2、店铺雇佣残疾人工作,提供劳务的,可以免征店铺的营业税;3、残疾人自己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可以免征残疾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部国家税
    2023-07-03
    220人看过
  • 房产个税减免政策,房产税如何征收?
    一、房产税减免政策房产税减免政策有以下几种: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结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用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二、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的征收方法如下: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
    2023-04-30
    353人看过
  • 国有土地免收或减收土地费用有哪些?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下列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一)新开工的基建工程,自《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土地使用合同书》规定的竣工日期止,减半计征土地使用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优惠期,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二)经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的技术先进项目,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五年;(三)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办的企业用地或项目用地,免缴土地使用费三年,三年后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两年;在我们国家土地使用的话,必须要缴纳相关的使用税处,可以说是存在着无偿使用的这种状况的,当然商业类型的用房土地使用费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具体的面积再乘,以它每平方米的一个价格,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自由确定价格。国有土地拆迁有哪些补偿标准拆迁国有土地房屋的赔偿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
    2023-08-06
    66人看过
  • 佛山车船税征收减免范围
    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车辆,如汽车、拖拉机、无轨电车等;非机动车辆,指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车辆,如三轮车、自行车、畜力驾驶车等。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一、佛山车船税如何规定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车辆,如汽车、拖拉机、无轨电车等;非机动车辆,指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车辆,如三轮车、自行车、畜力驾驶车等。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二、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的区别一、定义不同。(1)车船税:以车船为特征对象,向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2)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
    2023-02-24
    338人看过
  • 关税的减征或免征的相关规定
    关税的减征或免征是贯彻关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调节手段。当然,这种关税减征或免征的措施只是一种临时性的、补充性的措施,因为关税是国家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征收的税,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特征。1.经海关审查无误后可以免税的情形(法定性减免税)(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或者消费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2.酌情减免税的情形(1)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到损坏或者损失的;(2)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3)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
    2023-05-05
    265人看过
  • 哪些机动车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车辆购置税
    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机动车: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四、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五、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六、长期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七、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减税。对“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其进口小汽车,包括境内购置的进口小汽车。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
    2023-06-21
    496人看过
  • 有哪些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下列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一)新开工的基建工程,自《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土地使用合同书》规定的竣工日期止,减半计征土地使用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优惠期,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二)经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的技术先进项目,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五年;(三)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办的企业用地或项目用地,免缴土地使用费三年,三年后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两年;(四)企业用自筹资金填海增辟的土地,从《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免缴土地使用费五至十年;(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经批准可以缓缴或减免土地使用费;(六)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减收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
    2023-06-05
    464人看过
  • 境外减免所得税额是否可以办理税收抵免
    一、境外减免所得税额可以办理税收抵免。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四条规定:“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但不包括:(一)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二)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三)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四)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五)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六)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税收抵免一般多采取限额抵免办法,即抵免数额不得超过按照居住国税法计算的
    2023-02-13
    87人看过
  • 爱心捐赠可享税收减免
    四川汶川大地震,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昨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部署,除组织爱心捐赠外,市地税局积极研究梳理了企业和个人爱心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负责人说:对企业和个人的爱心捐赠,将在一定额度内,减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关于企业捐赠,这位负责人说,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地震灾害地区的捐赠款,只要不超过企业年度利润总额的12%,全额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他强调,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包括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等,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企业在捐赠活动中,应注意获取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以此作为财务税收入账扣除的依据。他说,具体操作办法是,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月度或季度预缴时,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023-06-07
    289人看过
  • 其他税收减免审批
    服务对象相关纳税人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二份2、《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3、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证明或资格证书一式二份4、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书流转程序与环节纳税人城区各局市局城区各局纳税人(需报省局审批的除外)办理责任单位城区各局、市局有关职能处室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按审批权限,城区各局在10个工作日内批复或上报市局,市局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或上报省局,省局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2023-06-07
    348人看过
  • 房屋拆迁税收减免
    房屋买卖协议
    答: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实施的房屋拆迁,被拆迁的单位或个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重新承受房屋,适用以下优惠政策。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应按适用税率征税。其中,拆迁补偿款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补偿价款、搬迁补助、搬迁奖励以及临时安置补助等;适用税率按照本次购房的类型或房屋面积确定。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对补缴款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税。适用税率按照本次换入房屋的类型或房屋面积确定。购买哪些房产可以减免契税1、本市城镇居民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售后公房,首次转让并在一年内买进一套房屋可以减免相应的契税。2、动拆迁属于货币补偿
    2023-07-20
    154人看过
  •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免税、退税等应按什么法规执行?
    答复内容:税收的无偿性、固定性和强制性,决定了任何一种税收的开征、停征和减免税、退税、补税都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因此,税收的决定权相当重要。《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对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都必须依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目前,我
    2023-06-07
    437人看过
  • 日本房产税征收及减免制度
    日本房地产市场数据库建设实施问卷调查日本从1950年开始征收房产税,在几十年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征收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减免制度。目前日本与房产相关的税收主要包括不动产取得类课税、不动产保有类课税和不动产转让所得类课税三大类,涵盖了获取、保有和转让不动产的全过程。不动产取得类课税包括不动产取得税、登记许可税、印花税、继承税与赠与税等税种。其中,不动产取得税属于地方税,在不动产买卖、赠与、交换、改建后,所有者均有义务缴纳该税,土地和住宅的不动产取得税税率为3%,非住宅类建筑取得税税率为4%。根据不动产的具体情况,日本还有相应的不动产取得税减免制度。登记许可税是取得不动产者进行登记时须缴纳的一种国税。登记许可税的税率按不动产取得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通过购买获得的房地产税率为2%,同时该项税收也有相关的减税和免税规定。印花税是不动产交易签约过程中产生的国税,税额因签约金额而异。如60
    2023-06-10
    238人看过
  • 新能源车辆减免征收车船税
    购买节能环保汽车,不仅可以享受国家财政补贴,还不用缴纳车船税。近期,吴先生购买了一辆电动小轿车,在去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代扣车船税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车属于新能源汽车,不征收车船税。税务人员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的规定,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船舶产业发展,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目录和《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辆车型目录进行确定。2012年3月和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发布了《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
    2023-05-10
    133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根据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借款人可以依法采取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方式来进行担保。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 更多>

    #担保贷款
    相关咨询
    • 因契税征收收入减征或者免征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8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担土地,房屋用于办公室、教育、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除(二)城镇职工按规定首次购买公有住宅的,免除(三)不可抗力消失住宅再次购买住宅的,适当减免或免除(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免、免除权利税的项目。
    • 机构应当对案件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费用是否正确??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法律有这种规定,但是减免缓交费用是要求复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复合条件的需要进行申请,焕廷法律服务团队A为您解答
    • 渎职罪哪些税收损失不允许减免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13
      1、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事实,而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附带征收。作为渎职罪立案标准之一的“经济损失”包括两类: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 2、法律依据:《立案标准》明确规定: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
    • 哪些项目可减免征收营业税?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4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
    • 关于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的规定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6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