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审理范围和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8:46:23 352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审理范围和规定有哪些?

1、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2、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是在公民之间的诉讼和法人之间的诉讼,这些都在诉讼的范围,如果涉及到财产和人身关系的也在这范围之内,所以出现了上述的矛盾都可以选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2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代理人范围的规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民事诉讼中近亲属、律师、社会团体推荐的人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都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但只有律师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诉讼。同时,社会团体不是以团体的名义代理诉讼,而是以团体推荐的人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近亲属是指当事人身体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亲属。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支强有力的队伍。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律师参与诉讼对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允许进行民事诉讼代理。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指依法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
    2023-09-03
    453人看过
  • 合并审理新民事诉讼法规定有哪些情形
    合并审理的情形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况下:1、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本条是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另一种是普通共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共同诉讼大致有以下六种类型:(1)因对共有财产发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2)因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而产生的诉讼;(3)因共同侵权致人损害而产生的诉讼;(4)以合伙组织作为当事人发生的诉讼;(5)因共同赡养、扶养、抚养关系而发生的诉讼;(6)因共同继承遗产而发生的诉讼范围。成立普通共同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2023-06-11
    65人看过
  • 哪些范围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哪些范围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下两种类型案件可启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1、人身权受侵害导致财产损失的案件;2、财物被破坏引发财产损失的案件。但需注意,仅能对实际的物质损失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精神损害部分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将不被接受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出庭吗刑事附带民事审理过程包括以下环节:1.司法机关会预先向原告与被告发布传票,告知准时参加庭审;2.个人、企业等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可请求法院介入调解,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3.若未能达成调解或一方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同时开庭处理。审
    2024-07-11
    407人看过
  • 民事调解范围有哪些范围?
    一、民事调解范围有哪些范围?1、婚姻家庭纠纷。指因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及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所引起的各种各种纠纷。主要包括夫妻不和,借婚姻关系索取财产,家庭成员间因分家析产、赡养、抚养、家庭暴力所引起的纠纷。2、生产经营性纠纷。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以生产为目的所发生的纠纷。包括生产经营及生产资料使用过程中引起的纠纷。3、财产性纠纷。指由于财产的确认、归属、损害等问题所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包括所有权纠纷、使用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有权纠纷指对物质财富的占有、使用、处分权的争议。使用权纠纷指对物的使用权的争议,如租赁、宅基地纠纷等。债权债务纠纷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因债的履行所发生的纠纷。4、侵权性纠纷。指纠纷主体一方或数方不法侵害他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引起的纠纷,但必须是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如情节轻微的损害他人财务。二、民事调解的特征有哪些?(1)调解人的居中性。即调解人应当公平对
    2024-01-13
    89人看过
  • 民事案件诉讼范围受理的纠纷案件有哪些?
    (一)、第一类纠纷范围(1)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及离婚的财产纠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恋爱引起的财产纠纷、抚养和赡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2)继承遗产纠纷。包括继承权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分割遗产份额纠纷等。(3)土地纠纷。包括宅基地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等。(4)房屋纠纷。包括房屋确权纠纷,房屋买卖、使用、租赁、代管、典当、拆迁、调换等纠纷。(5)各种物权纠纷。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纠纷。(6)相邻关系纠纷。包括相邻采光、通风、通行、排水、滴水、噪音、防险等纠纷。(7)涉及人身权纠纷。包括侵害他人身体的侵权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美容致人损害的纠纷,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纠纷,被动物致伤造成的纠纷,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引起的纠纷。(8)债务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代理纠纷、追还不当得利纠纷、无因管理索赔纠纷等。(9)知识产权纠纷。
    2024-01-22
    194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诉讼范围是什么,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
    2023-08-05
    70人看过
  • 在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民事诉讼的主要受案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由受民法调整的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纠纷,第二类是由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所引起的依法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第三类是法律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纠纷或事项。(1)第一类纠纷范围1)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及离婚的财产纠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恋爱引起的财产纠纷、抚养和赡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2)继承遗产纠纷。包括继承权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分割遗产份额纠纷等。3)土地纠纷。包括宅基地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等。4)房屋纠纷。包括房屋确权纠纷,房屋买卖、使用、租赁、代管、典当、拆迁、调换等纠纷。5)各种物权纠纷。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纠纷。6)相邻关系纠纷。包括相邻采光、通风、通行、排水、滴水、噪音、防险等纠纷。7)涉及人身权纠纷。包括侵害他人身体的侵权纠纷,医
    2024-01-14
    207人看过
  • 房产诉讼受理有哪些范围
    一、诉讼受理范围诉讼受理范围也就是说哪些房产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而是由其他部门来受理。因此,在提起诉讼前,首先应对自己的房产纠纷性质有所了解,弄清楚它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1、凡以房产为标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以及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及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或集资决定有意见的,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职工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
    2023-05-03
    110人看过
  • 刑事诉讼要求立案有哪些范围和条件
    立案刑事诉讼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有犯罪事实即已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违反刑法,构成犯罪。这类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猜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罚。如果其行为只构成犯罪,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应立案。三、属于自己管辖如上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必须管辖,无论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必须不管,管辖的必须越权。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的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对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以后,指定审判员书面审查以下内容: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
    2023-08-08
    215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规定有哪些?
    一般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若无特殊情况,一般都会顺利审查完毕,但有时会因为某些特定的原因导致案件中止审理,而对于这些特定的原因都是有法律规定的,不同的诉讼,所规定的中止审理的情形就不一样。因此我们需要全部的了解各类诉讼的中止审理的情形规定。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023-06-11
    16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种类有哪些?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等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等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若提出回避申请,需说明理由。若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必须公开进行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二,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三,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
    2023-10-28
    17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有哪些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有哪些规定1.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以予以补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二、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指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1.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
    2023-03-08
    12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规定最新范围是多久
    一、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规定最新范围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诉讼时效并非通常理解中的两年期限,而实际上为三年期,从被称为“权利人”确切或应该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受损且义务人已经明确的日期开始计算。对于特殊类型的诉讼案件,其时效则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确定,但无论如何,如果权利遭受侵犯的时间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事诉讼法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首先是医疗费用,适用依据为病人在本地治疗所提供的诊断证明及相关票据,涵盖了医药费、治
    2024-07-05
    90人看过
  • 民事再审程序规定,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
    一、民事再审程序规定民事再审程序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条件: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
    2023-06-30
    2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事借条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吗,有哪些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5
      民事借条属于民事诉讼,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民事诉讼代理人有哪些范围,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8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 1.当事人的近亲属。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5.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包括哪些,怎么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2
      1、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支强有力的队伍。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律师参与诉讼对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
    • 国家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管辖范围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民事立案管辖规定: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 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17条到第38条就是对民事立案管辖的规定。
    • 请问广义民事诉讼规定包括哪些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9
      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有广义的当事人与狭义的当事人之分。广义的当事人是指单一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群体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以及诉讼中的第三人。狭义上的当事人则指原告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