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一份合理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30:27 160 人看过

先根据企业内部的岗位,把员工分类,按照不同岗位的特点来决定员工保密协议的形式、保密对象的范围及相应违约责任等。

科技企业一般包括以下岗位:高级研究开发人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一般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市场计划及销售人员,财务会计人员,秘书人员,一般行政内勤人员、保安人员等。对于像一般行政内勤人员、保安人员这样不直接接触本企业核心秘密的员工,其保密义务相对其他人员来说并不特定且内容较简单,类似于第三人负有的不得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因此,这类人员未必一定要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可以考虑在其的劳动合同加入相应的保密义务条款。而其他类人员依据其工作性质,在其工作范围内均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特别是高级研发技术人员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通常掌握着企业最核心的商业秘密。对这些人员则应该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而且依据其接触商业秘密的程度和范围,协议内容应尽可能地细化。

通常保密协议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是对第三人合同义务条款。此条款主要针对新聘用员工。

企业在聘用新员工时应调查其在进入本企业前是否承担了对原企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如未承担此类义务,应在合同中明确声明或保证,如“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如承担了对前单位的保密义务,则应保证在本企业工作期间不利用前单位的保密信息为本企业服务。

二是义务明示条款。此条款主要是把法定的、默示的保密义务明示为合同义务。员工应保证对在本企业工作期间知悉的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承担无条件的保密义务。

三是企业商业秘密范围条款。首先,按照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划分,列举所有属于本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其次,对该员工所在岗位涉及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作进一步的详细规定。

四是员工义务的具体描述。如:对上述所列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企业内部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复制、披露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及文件副本等。

五是对公知领域的排除。此款主要是给员工以对某些保密信息的秘密性提出不同看法的机会。“如果能证明有关信息没有秘密性,那么该职工可以解除对该信息的保密义务”。

六是职务成果条款。应包括员工在职期间的产生成果应及时报告。对职务成果的实施、转让、归属等明确约定,对于非职务成果应由企业确认。并规定对职务成果的奖励和报酬的额度或比例。

七是离职后保密信息载体的交还。

八是关于补偿。明确由于企业已经支付员工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上述保密义务作为员工的忠诚义务的重要体现,不以任何额外报酬支付为对价。可以考虑将员工现有工资中的一部分的名目列为“保密津贴”等。并约定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以得到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九是违约责任。可根据违约的不同情形约定违约金

竞业禁止协议既可以单独签订,也可以作为保密协议的部分条款的形式来体现。竞业禁止协议与保密协议,虽然都是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为目的,但还有很大区别。如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范围可以尽可能的宽一些,而竞业禁止由于是对员工择业自由这种基本劳动权利的限制,其范围不应过宽。如果过宽,在产生争议后会引起对企业不利的司法干预。

竞业禁止条款主要包括:

一、限制范围条款。包括时间、地域、限制领域等。限制领域,如从事某种技术、产品、经营、服务等的企业或工作岗位。地域是指在约定的地域内不得从事限制领域的工作。时间是指离职后多少年内,不得从事限制领域的工作。关于限制领域的具体内容可以结合本行业或本企业的特点,另外制定内容详尽的附件。

二、禁止劝诱离职。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此条款意在防范近年频繁出现的员工集体叛离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行为。

三、补偿费。作为对员工牺牲一定程度择业自由的补偿,企业应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金。具体标准可由双方约定或执行相关行业或地方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竞业禁止协议存在之合理
    21世纪人类社会正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是以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要素的智力经济,它以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传播和使用为基础,以创造性的人力资源为依托,以高科技产业为支柱,是不同于以往工业经济的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WriteZh(1);经济形态的变化带来了企业观念的变化,突出表现为企业对自身的无形财产知识产权更加重视,重视积累—加大研发投入,重视保护-尤其强调对知识产权特殊领域商业秘密的保护。基于对知识经济中人力资源重要性的新认识,企业开始采取更有力的调控手段以减少人才流动中核心资源流失的可能性,保持自身竞争力。竞业禁止协议WriteZh(2);在现代企业人力管理制度中的普及正是以上社会经济形态和企业观念变化的产物。本文所论及的竞业禁止协议,是指企业(雇主)与劳动者(雇员)通过雇用合同中的专门条款或者采用单独订立合同的形式,约定企业雇员在离职后一段特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对原雇主有竞争关系
    2023-06-07
    103人看过
  • 竞业协议 保密协议 补偿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一、公司签保密协议是什么意思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二、保密协议没有约定保密期限是否合法保密协议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合法。如果没有约定保密期限的,可以补充约定,只要合同内容真实,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是合法的。保密协议通常指协议当事
    2023-03-13
    307人看过
  • 解除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签吗,竞业禁止协议有效情形
    解除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签,如果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较大的争议,劳动者有权拒绝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有效情形需要注意限制的行业范围,限制的对象,限制的期限和补偿费是否都是合理的。一、解除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签吗解除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签,离职的时候要求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这份补签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劳动者可以拒绝签署。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竞业禁止协议有效情形竞业禁止协议有效情形如下:1.要注意限制的行业范围是否合
    2023-04-26
    454人看过
  • 竟业保密协议补助金如何计算,竞业禁止合同包括哪些
    一、竟业保密协议补助金如何计算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有约定按约定支付。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竞业禁止
    2023-06-17
    186人看过
  • 怎样规避竞业禁止协议,解除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签吗
    规避竞业禁止协议的方法是劳动者遵守协议,不违反协议内容。解除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签,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有较大的争议,劳动者有权拒绝签订。一、怎样规避竞业禁止协议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后劳动者遵守协议的约定是规避竞业禁止协议风险的唯一方式。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二、解除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签吗解除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签,离职的时候要求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这份补签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劳动者可以拒绝签署。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
    2023-06-05
    146人看过
  • 禁业协议还是竞业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
    所谓竞业限制(也称竞业禁止、竞业避止),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竞业限制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劳动者的基本职业道德要求,也是世界各国在法律及实践中广泛采取的做法。竞业协议可以解除吗?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竞业协议可以解除吗?竞业协议可以解除的,竞业限制协议合法解除的三种方式: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可以解除。但是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九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赋
    2023-07-21
    135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协议保密协议
    不是,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一、普通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一般不超过多少年保密协议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一般不能超过2年。而保护公司商业秘密是不没有期限规定的,即使保密协议到期后,劳动者仍然不得
    2023-03-09
    163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的相关问题
    竞业禁止协议签订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仅与接触、知晓、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2)针对员工在企业涉及的特殊或专门业务范围;3)时间限制根据行业、企业地点和技术更新速度不同而异。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在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用人单位应仅与接触、知晓、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其次,竞业禁止的种类和范围应针对员工在企业所涉及的特殊或专门业务范围;最后,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需根据劳动者所从事行业、企业所在地以及技术更新速度的不同情况而定。 竞 业 禁 止 协 议 的 种 类 和 范 围 如 何 规 定 ?竞业禁止协议是一种限制员工离开用人单位后从事与用人单位业务相同或相似工作的协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禁止协议需要明确禁止从事的范围、地域、时间以及禁止从事的业务类型。在规定竞业禁止协议时,需要综合考虑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的权益。用人单位需要证明该
    2023-09-06
    500人看过
  • 怎么规避竞业禁止协议
    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后,劳动者遵守协议的约定是规避违约风险的唯一方式,例如不到限制范围内的单位就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一、竞业禁止协议的注意事项1.要注意限制的行业范围是否合理。竞业禁止的范围应与公司职员在本单位任职时接触或者可能接触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对应,而不应扩至行业领域。禁止公司职员不得从事相同的行业无异于强迫公司职员在离职后必须转行,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细分的时代,这种禁止危及到公司职员的生存权,超出
    2023-06-25
    277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最多几年
    一、竞业禁止协议最多几年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禁止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劳动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禁止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二、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对于应支付多少的补偿费用,根据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情况不同而不同,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在实践中,一般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年收入的1/2或者2/3。补偿费的支付方式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次付
    2023-06-05
    132人看过
  •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能合并在一起吗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能同时签。保密协议是约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保密义务的合同条款;竞业限制是要求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二者并不冲突重复。一、竞业限制同行业怎么界定竞业限制的行业一般由双方在竞业限制中约定,主要包括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
    2023-03-06
    350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合理?如何判定?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合理?如何判定?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合理,主要是看竞业禁止义务的设定是否超出了保护公司合法利益的范围或者使公司职员遭受的不利超过了保护公司的需要而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竞业禁止义务条款只有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被赋予法律效力。在实践中有以下几个问题应当注意:其一,要注意限制的行业范围是否合理。竞业禁止的范围应与公司职员在本单位任职时接触或者可能接触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对应,而不应扩至行业领域。禁止公司职员不得从事相同的行业无异于强迫公司职员在离职后必须转行,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细分的时代,这种禁止危及到公司职员的生存权,超出了合理范围,是不应允许的。其二,要注意限制的对象是否合理。竞业禁止协议是企业与特定的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员签订的,公司职员在公司的工作范围不同,受到的限制也不应相同。其三,要注意限制的期限是否合理。一般来说,竞业禁止的期限应当取决于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
    2023-06-05
    370人看过
  • 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的原因是什么
    一、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2、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二、竞业禁止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
    2023-02-22
    120人看过
  • 法律保护的竞业禁止协议符合的要件
    第一、竞业禁止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第二、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如果企业不能证明其商业秘密的存在,则竞业禁止约定会因为缺乏保护之必要而不具有约束力。而相对方——雇员,应是在本企业因职务关系接触或者有可能接触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而不是泛泛地无原则地包括全体雇员。凡在职期间根本没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不能作为竞业禁止的对象。但对于董事、经理则不需另外约定,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竞业禁止是他们法定的义务。第三、竞业禁止的期限恰当。国外竞业禁止年限最长有五年的规定。目前,我国基本上形成了竞业禁止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共识。[2]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期限应灵活掌握,视行业状况、雇员个人状况、商业秘密的性质、商业秘密存续期间等情况而定,不可一概而论。一般以不长于离职后的2-3年为宜,但对于高新
    2023-06-09
    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保密协议不等于竞业禁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作出的书面约定。其目的就是通过约定使可能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员工承担保密义务,使自己的商业秘密不被外界知悉,从而保持自身在竞争中的地位。竞业限制只是保密协议的一种履行手段。通过竞业限制,限制特定的人从事某一职业或生产某种产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他人泄漏、使用其商业秘密的机会,减少侵权行为发生的机会,其作用也仅此而已。除竞业限制外,支付保密费、约定违
    • 保密协议能否约定竞业禁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鉴于你们双方的合同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那么有关保密协议的内容约定就必须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当时的规定,该竞业禁止的补偿并不违法。但有失公平,如果你们将来就此问题实际发生了争议可以仲裁解决,即如果该单位认为你违约,要求你赔偿5万元,那么你们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并提出你的上述意见,仲裁庭会考虑的。
    •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是有区别的,我们可以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待这个问题: 一、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务义务性质不同 竞业禁止义务是一种约定义务。竞业禁止义务来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竞业禁止的约定,那么劳动者就不存在竞业禁止的义务。实际上,在我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前,并没有一部真正的法律对竞业禁止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即便《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
    • 竞业禁止协议中规定保密条款与保密协议的冲突,应如何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9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结合你所述情况,我认为单位有权提起赔偿诉讼。如果单位没有支付相应的保密费用,那么你完全可以
    • 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可以做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