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关于加强牡丹灵通卡业务管理的补充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21:13 280 人看过

发布部门:中国工商银行

发布文号:工银办(1997)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今年1月,总行印发了《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管理暂行办法》,并对牡丹灵通卡的发行、换卡、推广等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牡丹灵通卡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风险,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个人申领牡丹灵通卡的管理。申领人未在储蓄所开立活期储蓄存款账户的,需在储蓄所开立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或在发卡机构开立专用活期存款账户,并设定密码后方可办卡。申领人已在储蓄所开立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但未设定密码的,需结清旧户、开新户,并设定密码后方可办卡。已在储蓄所开立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并设定密码的,无需另开新户,但要验证存折及个人密码后方可办卡,验证密码的方法由各行制定。

新开户办卡时,经办人员须在申请表中“基本账户账号”栏内注明“新开户”字样,并加盖经办人员名章。对已开户的,经办人员验证存折及密码无误后,须在申请表中“基本账户账号”栏内注明“已验密”字样,并加盖经办人员名章。

储蓄部门应按一个储蓄账户只领一卡的原则发行牡丹灵通卡。发卡后,应在账户中做相应记载,存折上要加盖“已领卡”专戳。换折时,对旧折有“已领卡”戳记的,亦应在新折上加盖“已领卡”专戳。

二、办理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基本账户与相关账户之间的转账业务,必须严格指定相关账户的操作手续。持卡人指定相关账户时,须提供本人在发卡银行开户并具有密码的相关账户的存折(单)和身份证件;经办人员检查存折(单)和身份证件并验证密码无误后,须在申请表中“相关账户账号”栏每个账号后分别注明“已验密”字样,并分别加盖经办人员名章;否则,不得作为相关账户。

三、持卡人凭卡和密码通过ATM或有关电子设备办理本人基本账户与相关账户之间的转账业务时,必须凭密码支付。持卡人指定的相关账户没有设立密码的分行,均不得开办持卡人账户之间的转账业务。在ATM等电子机具上转账的,每天仅限一次,每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为提高牡丹卡市场竞争力,方便领卡人申领牡丹灵通卡,对新开户的可采取“先发卡、后建档”的方式进行批量发卡。灵通卡卡面可不凸印持卡人姓名,原《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信用卡部门发行的牡丹灵通卡凸印格式及代表内容”改为两行,附件2“储蓄部门发行的牡丹灵通卡凸印格式及代表内容”第三行“发卡日期”升至第二行“汉语拼音拼写的持卡人姓名”位置,其他不变。各行必须将牡丹灵通卡作为空白重要凭证管理,纳入表外科目核算。牡丹灵通卡的发行要坚持“卡和密码双人保管、配套发行”的原则。发卡时,经办人员须请持卡人在卡片背面签名条上签名。发卡后,经办人员要按申请表的内容补建持卡人档案。其他有关牡丹灵通卡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等业务操作规定不变。

五、信用卡部门发行的牡丹灵通卡在领卡城市范围内的储蓄所及POS、ATM上使用,其会计核算手续按《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业务管理规定和操作规则》中规定的牡丹信用卡有关业务会计核算手续办理;牡丹灵通卡的异地通兑系统已列入科技开发计划,有关牡丹灵通卡异地使用的会计核算手续另文下发。储蓄部门发行的牡丹灵通卡的会计核算手续按照储蓄部门的有关业务规定办理。

六、信用卡部门、储蓄所办理牡丹灵通卡的取现业务,在联机读取卡片磁条信息并由持卡人输入密码的情况下,可不压卡,直接在牡丹卡专用凭证上打印卡号、储蓄所编号、交易金额等内容;不能直接打印牡丹卡专用凭证的,可先压卡,终端打印的凭条作为牡丹卡凭证储蓄所存根联的附件。

在不能读取卡片磁条信息的情况下,也可采用联机输入卡号及由持卡人输入密码,同时压印牡丹卡专用凭证的方法办理牡丹灵通卡的取现业务。

七、进一步完善《受理牡丹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和《特约单位受理牡丹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协议》第一条改为:“甲方发行的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统称牡丹卡。牡丹信用卡又分金卡和普通卡两种。持有牡丹卡的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在乙方购物、消费可凭牡丹卡结算。乙方不得因持卡人使用牡丹卡而向其收取附加费用。”

(二)《协议》第四条改为:“无论何时乙方均不得以压卡、签单的方式支付给持卡人现金。

乙方受理牡丹灵通卡时,必须在POS联机情况下划卡并凭持卡人密码办理业务,不得脱机压卡。”

(三)《协议》第五条改为:“持卡人用牡丹信用卡购物、消费的金额超过交易限额时,乙方不得采用变更日期或分别填写多张牡丹卡签购单等方式,避免向甲方索要授权。牡丹灵通卡无交易限额,无需索权。”

(四)《细则》第二条改为:“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统称牡丹卡。牡丹信用卡又分为金卡和普通卡两种。持卡人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可以用牡丹卡结算,其购物、消费的金额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五)《细则》第三条改为:“经办人员在受理牡丹灵通卡时,必须在POS联机情况下划卡并凭持卡人密码办理业务,不得压卡受理。牡丹灵通卡无交易限额,无需索要授权;无需查验有效期及止付名单;不检查持卡人身份证件,亦无需抄录持卡人身份证件号码,但应请持卡人签名确认交易金额。”

(六)《细则》原第三条改为第四条,其他以此类推。

(七)《细则》原第八条(十五)7.改为:“如POS不能识别牡丹信用卡卡片磁条信息,应采用手工压卡方式受理,但牡丹灵通卡不得采用压卡方式受理。”

八、针对上述规定,各行要对计算机处理系统进行相应的修改。系统的修改按照谁开发谁修改的原则进行。

九、各行要认真组织学习牡丹灵通卡章程和有关办法,加强内外部经办人员的培训,使经办人员熟练掌握灵通卡业务操作规程,确保牡丹灵通卡业务顺利开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2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会计核算相关文章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近几年,随着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各商业银行融资类担保业务迅速发展,为商业银行改善产品结构、提高服务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各商业银行在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的同时,也出现了风险控制不严、管理薄弱等问题。为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融资类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控制相关风险,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商业银行开办融资类担保业务,应具备识别资本市场风险的能力,能在全行范围内对融资类担保业务进行总体风险管理,开发或引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融资类担保业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等进行持续的监控,制定相应的及时处理风险的措施。二、各商业银行应根据对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的总体评价、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对象等情况,通过要求提供反担保等措施缓解风险,并制定与风险相匹配的担保费率。三、各商业银行在开办融资类担保业务
    2023-06-08
    481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最近,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国发明电[1995]3号),规定从1995年7月1日起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税负适当调低出口退税率,各地和有关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为保证上述通知的贯彻落实,做好有关衔接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补充通知:一、1994年按“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的内资生产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今后直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继续按照“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二、1994年按照“先征后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和今年新发生出口退税业务的内资生产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今后直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按照“先征后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纳入国家出口退税计划管理。
    2023-06-07
    73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9〕18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有效防范假币,维护人民币信誉,切实保护公众利益,各金融机构应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民币收付业务规定,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7号发布)等法规,根据合理需要的原则,为公众办理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按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金融机构要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认真受理顾客的投诉,
    2023-06-07
    238人看过
  •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4]140号各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近年来,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快速发展,一些银行机构存在经营行为不规范、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不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银行业监管要求,不利于银行体系稳健运行。为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促进同业业务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同业业务。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借款、非结算性同业存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同业投资等业务类型。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二、商业银行应具备与所开展同业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同业业务治理体系,由法人总部对同业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将同业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前中后台分设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同业业务经营活动
    2023-05-03
    437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发[2004]62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现就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退出管理及程序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统称外汇局)负责金融机构结汇、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退出管理。?二、本通知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三、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须经外汇局批准。具体审
    2023-06-07
    405人看过
  •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加强跨辖区会议管理的通知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对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会议,特别是控制无实质内容的“片”会提出了要求。为贯彻这一精神,进一步加强我行系统跨辖区会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行为贯彻上级行会议精神、研究本行工作,只能在本辖区范围内召开会议。凡属一般联谊性质的、无实质内容的、轮流作东的“片”会一律禁止召开。为贯彻落实总行经营战略,确需召开跨行政辖区的会议,必须事先正式行文报上级行审批(特殊情况,可电话请示)。未经总行批准,各一级分行一律不得召开跨辖区的协作会、网络会、研讨会、交流会等会议。二、总行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召开由所属行参加的会议,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在外地,均应严格按《建设银行总行会议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经批准后,方可召开。三、各级行召开会议要讲求实效,尽量开短会。会议食宿要严格执行有关会议标准,不准借开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购买礼品及组织高消费活动。
    2023-04-24
    70人看过
  •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粤通卡申请办理指引(附专属优惠)
    牡丹粤通卡具有粤通卡(记帐卡)的所有功能,信用卡账户自动代扣粤通卡通行费,可使用该卡核定的信用额度和享受牡丹贷记卡的免息还款期,无须事先进行充值,但可免除粤通卡(记帐卡)保证金。并除可在广东高速公路实现电子收费外,还可在部分公路收费站、停车场上实现电子收费。牡丹粤通卡安全有保障,除继续享受信用卡帐户挂失即时生效的优点外,在信用卡帐户挂失正式生效后可最高免除800元损失的粤通卡帐户风险,使联名卡客户真正方便、快捷、安全。申请指引申请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个人,均可到本地工商银行申请办理牡丹卡,申请人可以为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亲属申办不超过两张的副卡。所需资料: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必要件)。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优惠活动持卡进行非现金缴纳通行费视同持信用卡消费,可使用工-行核定的信用额度和享受牡丹贷记卡的免息还款期。首1万个成功办
    2023-05-09
    428人看过
  • 关于《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跨行交易收费条款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银发[2000]72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金融监管办事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为有利于银行卡业务联合工作的开展,现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中有关跨行交易收费条款做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一、ATM跨行取款交易执行以下收费及分配标准:(一)对于持卡人在它行ATM机上发生的取款交易,发卡行应向代理行缴纳代理费,并执行如下标准:1.同城跨行交易的代理费为每笔4.5元人民币;2.异地跨行交易的代理费为每笔5.1元人民币。(二)对于通过信息交换中心转接的跨行交易,代理行应向信息交换中心缴纳网络服务费,并执行如下标准:1.同城跨行交易的网络服务费为每笔0.6元人民币;2.异地跨行交易的网络服务费为每笔1.2元人民币,在本地和异地两个银行卡中心之间分配。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不参与
    2023-06-07
    399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会计联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01]319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会计联行安全管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会计联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分支行的营业部(室)、清算分中心的业务应归口同级会计部门监督管理。同城票据交换所必须与营业部(室)分设,并归口同级会计部门管理。各分支行要将会计部门、营业部(室)、清算分中心、票据交换所归属一位分管行长领导,便于统一协调管理会计结算工作。二、各分支行清算分中心尚未与营业部门合署办公的,应于2001年11月1日前完成与同级营业部(室)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以加强电子联行系统的统一运行、维护和管理。经总行批准成立的会员制城市电子结算中心,暂按现行的运行范围不变。三、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中心支行要实行营业部(室)主任坐班制度。每个营业日由一位主任或副主任坐班,负责组
    2023-06-07
    127人看过
  • 关于转发国家轻工业局《关于加强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室内装饰业是改革开放后我国迅速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行业。东南亚金融危机后,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的方针政策以来,室内装饰业日益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和新的增长点,发展室内装饰业及其室内装饰工程配套产品对于增加就业机会,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室内装饰行业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需要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国家轻工业局《关于加强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关于加强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轻工业局室内装饰业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目前全行业已有室内装饰企业4万多家,职工260多万人,年装饰工程量1500亿元左右。该行业产业关联度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市场前景广阔,正在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室内装饰业及其室内装饰工程配套产品,对
    2023-06-10
    207人看过
  •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加强经警、保安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期,金融系统连续发生原辞退保安人员返回原单位进行抢劫的恶性案件。对已辞退经警、保安人员倒流作案问题,各行必须引起高度警惕,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工作,为此提出如下要求:一、严格把好聘用关。招聘、雇用经警、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政治审查和岗前培训,坚持“先政审、后录用,培训合格再上岗”的原则。凡招聘、雇用的经警、保安人员,人事、保卫部门应对其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现实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全面进行调查了解,对有劣迹和不适合岗位的人员一律不能招聘或雇用,招聘、雇用经警、保安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才能正式上岗。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各行保卫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经警、保安队伍的管理,经常考察他们的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定期分析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采取措施,对表现不好的人员要及时清退出行。为了随时了解经警、保安人员情况,各行要建立经警、保安人员档案,记录经警、保安人员的家庭、个人基本情况、工作表现、
    2023-04-24
    451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异地单位存款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保障银行与企业的正当权益,促进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就加强异地单位存款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各金融机构从文到之日起,一律停止吸收异地单位存款(即在服务区以外,不包括同城)。已经吸收异地单位存款的,要如实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告,并在存款到期时予以清退。二、在已经吸收的异地单位存款中,凡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法定存款利率的,按法定利率计付利息;高出法定存款利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不予计算。三、除下述原因以外,任何金融机构不得拒绝支付已吸收的异地企业活期存款及到期的异地定期存款(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异地存款):(一)因涉及案件,已由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部门按法律程序书面通知冻结的单位存款;(二)因执行法院判决通知书支付给指定人的
    2023-04-24
    334人看过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加强信用卡业务内部管理和基础建设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文号:建总发字(1995)第144号为了加强对信用卡工作的领导,推动全行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最近,总行组建了信用卡部,负责对全行信用卡等金融卡业务进行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等工作。根据总行领导的要求,现对加强信用卡部门内部管理和基础建设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健全业务管理机构,规范各级机构名称。总行成立建设银行信用卡部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可根据本行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主管所辖单位信用卡业务的职能机构,其机构可由分行在总行核定的机构数内调剂,确需新增机构的必须上报总行审批。对于目前业务规模较小,人员、管理等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分行,暂缓单设机构,可由分行指定相关部门代管。对负责管理、不直接办理信用卡发卡业务的省级分行信用卡管理机构统一称“建设银行分行信用卡处”;既负责管理、又直接办理发卡业务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分行的信用卡管理机构对外可
    2023-06-07
    154人看过
  • 徐州工商银行牡丹苏通卡介绍
    徐州工商银行牡丹苏-通卡介绍:牡丹苏-通卡(储值卡):牡丹苏-通卡(记账卡):牡丹苏-通卡(商务卡):工商银行牡丹苏-通卡(详询95588)(1)牡丹苏-通卡按发行对象可分为个人卡与商务卡,按账户性质可分为记账卡和储值卡。(2)个人用户可凭其本人名下的未办理苏-通卡的机动车辆行驶证申请办理牡丹苏-通个人卡。(3)单位客户根据工-行相关规定可申请办理牡丹苏-通卡商务卡。
    2023-11-27
    384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方法,对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记录、分类、汇总、分析,形成会计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的一项会计活动。会计核算是会计的一项基本职能,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和重点。 会计核算由总账、应收账、应付账、现金、固定... 更多>

    #会计核算
    相关咨询
    • 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全文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银发〔2007〕35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根据2007年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
    •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全文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0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总工办发[201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
    •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的通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3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的通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 银监发〔2011〕22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决定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现就有关
    • 关于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20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代购物品管理制度,代购物品仅限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