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人超过诉讼时效的责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09:11:15 276 人看过

连带担保人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一、保证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如下: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超过六个月保证人还承担保证责任吗

担保超过六个月,如果未超过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保证人仍要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超过六个月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以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担保物权是没有所谓的担保期限的。

而在保证担保中,当事人则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合同无效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连带责任保证有哪些
    一、合同无效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1、如果主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保证人是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连带责任保证有哪些方面特点(一)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二)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三)主债务人在
    2023-06-17
    242人看过
  • 连带保证诉讼时效能否中断,连带保证责任的规定
    一、连带保证诉讼时效能否中断保证责任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但债权人追讨债权的诉讼时效,可以发生中止、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连带保证责
    2023-04-18
    300人看过
  • 主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担保责任
    主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担保责任是否还要承担需要看情况。如果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保证人无需承担责任的,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债权人没有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时保证责任会消灭。如果是在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也是需要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并需要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履行债务,自愿还款。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就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因为法律规定,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同意履行的,就不可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理由,进行抗辩。《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
    2024-05-09
    105人看过
  • 担保人不负连带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担保人不需要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形有:担保人被一方或者第三方欺诈而提供担保,担保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的;因被胁迫而提供担保,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的;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请求担保人提供担保,但担保人请求法院确认担保行为无效的等情形。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人的义务担保也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这两种,担保的区别在于担保人是否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就不一样,若债务人没有偿还其应该偿还的债务,那么债权人无论是找债务人还是担保人要求赔偿都是合理合法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意思就是1、担保是当事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一起约定,是为了让债务人履行债务,维护债权人的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来说担保是要签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2、担保在法律的界定内有5种合法的方式,也就是抵押、质押、定金、保证、留置,不能唱新的担保形式。抵押,留置质押这三种形式取
    2023-07-28
    132人看过
  • 超过保证期间起诉连带保证人不担责
    日前,山东省邹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借款担保纠纷案,贷款人泮某在借款人李某未还钱时,将李某和担保人潘某告到法院,原以为有两个责任人,更容易要回自己的钱,但是因为泮某起诉时已经超过了对担保人潘某的诉讼时效,法院只判决由借款人李某还钱,未支持泮某要求潘某还钱的诉讼请求。2007年5月14日,原告泮某诉至法院,诉称2004年6月29日,被告李某为搞活生产经营,由潘某担保从我处借款2笔,一笔是5000元,月息1分;另一笔是10000元,月息八厘,两笔借款期限都是1年。借款到期后,被告李某以经济困难为由,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潘某与我口头约定“保证责任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后我向李某继续催要,其至今未偿还借款,请求依法判令李某偿还借款本息19370元,由潘某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李某与担保人潘某均未答辩,也未到庭参加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当日,被告李某分2次从原告泮某处借用现金15000元,其中500
    2023-06-15
    219人看过
  • 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一、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吗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诉讼时效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二、保证需要承担哪些后果保证需要承担哪些后果:一般保证: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担保责任,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担保人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担责,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1.须债权人请求。在主合同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条件成就时,债权人得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连
    2023-06-15
    317人看过
  • 连带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
    连带担保人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纠纷,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三年的时间是从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一、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即从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的还款时间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债务纠纷受到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债权人需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了,其仍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过此时债务人产生了诉讼时效抗辩的权利。一旦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二、民法典合同效力不适用诉讼时效吗合同效力不适用诉讼时效,只有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会适用诉讼时效,因为合同效力是一种存在的状态,法律没有规定其适用诉讼
    2023-06-27
    202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人配偶有责任吗,保证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一、连带责任担保人配偶有责任吗连带责任担保人的配偶有没有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担保债务是共同债务,担保人配偶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保证责任的范围有哪些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
    2023-06-17
    497人看过
  • 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
    一、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1、法人为其他公司的债务担保的,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当债务人不还款时,法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法人偿还债务。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公司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即是说,法人
    2023-04-19
    231人看过
  • 连带担保责任书需要承担哪些担保责任
    签发个人担保责任书的,要根据担保责任的方式不同承担下列担保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就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偿还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
    2023-06-16
    425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对超过时效的债务
    保证人替债务人清偿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能再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即保证人可以以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清偿债务。一、债务人逃跑不到两年如何索要债务?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索要债务的途径:1、刊登公告,延长诉讼时效。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若债务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且债权人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债权人将面临非常大的败诉风险。所以,只要刊登公告,就意味着延长了诉讼时效。2、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3、有配偶的,可以要求配偶偿还,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二、担保人追偿权怎么获得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指为债
    2023-06-24
    250人看过
  • 连带担保纠纷适用哪种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连带担保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什么是连带担保(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
    2023-03-23
    315人看过
  • 连带保证责任与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以及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
    一、连带保证责任与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是什么连带保证责任与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如下: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3.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4.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二、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三年。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纠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现在的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从
    2023-06-19
    140人看过
  • 连带担保责任怎么免除的,连带担保指哪些合同?
    一、连带担保责任怎么免除的对于以下情形,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依法免除: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
    2023-06-19
    5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如果保证人连带责任超过诉讼时效,赔偿可以不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9
      保证人替债务人清偿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能再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即保证人可以以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清偿债务。但是如果保证人在可以主张该抗辩权而没有主张时,向债权人清偿了债务,那么保证人就不能再向债务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
    • 连带担保责任诉讼的期限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5
      1、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民法典规定,连带担保诉讼时效是3年,从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的。
    • 哪些属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3
      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无限责任反担保有哪些区别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4
      保证的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种是一般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无限责任担保”都属于连带责任保证范围.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一般都是由法院判决),才可以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保证人的责任相对较轻。 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就是你告债务人时可以把保
    • 连带责任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分类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