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屋确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0:22:41 245 人看过

房屋确权一般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部分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确权纠纷时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一、租赁合同的法院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管辖法院根据租赁物的不同有所不同。根据《民事诉讼法》,非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法院有法定管辖和约定管辖两种情形,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欠钱不还如何去起诉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中的借款合同纠纷,对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可以向以下基层法院起诉:

一、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当事人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应当先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借款行为履行地、借款行为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定管辖地法院。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采用法定管辖地原则。

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别人欠钱不还的,就到欠钱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可以认定为经常居住地了。

2、到借款行为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出借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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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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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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