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揽合同是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22:04:55 198 人看过

承揽合同双务合同,而不是单务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报酬,因此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与定作人互相承担义务、互相享有权利。

一、民法典如何判定是否是承揽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一般符合以上定义和工作类型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是什么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包括:

1、承揽合同约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2、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定作人应当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

三、承揽合同履行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承揽合同履行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承揽人的义务有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义务,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的义务。

定作人的义务有,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承揽人的正常工作。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务合同相关文章
  • 装修属于承揽还是劳务合同
    承揽合同不同于劳务合同,装修时签订的合同一般为承揽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劳动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承揽人的义务1、承揽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来完成交付的工作。2、提供约定的材料,接受定作人检验;或者在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情况下,对其提供的材料,及时进行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此外,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3、对于完成的工作,
    2023-06-14
    70人看过
  • 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是加工承揽合同吗
    一、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是加工承揽合同吗1、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不是加工承揽合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等内容,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二、承揽人是否可以将辅助工作转交给第三人1、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人可以将辅助工作转交给第三人,但应当就
    2023-06-19
    225人看过
  • 是技术开发合同还是加工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纠纷】是技术开发合同还是加工承揽合同原告:某化工装备研究所被告:某机械厂1990年,某化工装备研究所接受国家下达的一项目研究。该项目的研究需要一台关键性设备——XB型砂磨机。由于当时国内市场没有定型产品,经过可行性分析和调查研究以后,同年7月,研究所与某机械厂签订了“XB型砂磨机研制合同”。合同规定,研究所负责提供研制砂磨机的设计参数,予以验收,如达到验收要求,机械厂继续改进,研究所不再另行支付研制费用。研制任务应于1991年1月完成,届时机械厂向研究所提供两台样机,样机保修一年;研究所向机械厂提供20万元作为设计、研制和产品试制费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先付14万元,余款6万元待样机调试后,半个月内付清。合同订立后,研究所将14万元予付款拨付机械厂,并提供了有关数据。机械厂于1991年1月交付第一台样机,研究所拒收,认为机械厂研制的样机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研
    2023-06-09
    146人看过
  • 设计是承揽合同还是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受托人依委托人的要求处理事务的合同。二者都包含了劳力付出的内容,而且都包含了遵照他人要求实施一定事务的内容,从这些特点士看,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具有相似性。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一)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即使承揽人将承揽合同的辅助工作交由其他人完成,这些辅助承揽人也同样是承揽人,而且辅助承揽人不必以承揽人名义而为承揽。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一般要以委托人名义行事,即使不以委托人名义行事的,受托人对外签订合同的义务,最终也还要由委托人负担,受托人在实际上与合同的相对方并无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依委托人要求行事,实际上是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三方之间的关系,受托人往往处于一种“中间人”的地位。而承揽合同则不存在这一问题。(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自己承担风险和责任,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一般不会对
    2023-02-16
    441人看过
  • 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双务合同的本质特征是合同双方的义务存有对价关系。以此为合同分类标准,可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具备上述本质特征的为双务合同;反之,为单务合同。这意味着双务合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以及双方的债务有对价关系。而单务合同则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或者表现为仅一方承担债务,或者表现为双方虽互负债务但双方的债务无对价关系。《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4-04-24
    324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是否有附随义务
    律师解答:有。加工承揽合同有附随义务,比如在加工承揽的过程当中,加工方需要对涉及的一些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如果需要由其他单位进行协助的话,承揽方也应该告诉委托方,这里就涉及到保密义务,协助义务,说明义务,这些都是附随义务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2024-04-18
    139人看过
  • 物业服务可否是承揽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不是承揽合同,而是独立的合同种类。法律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定义是: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2024-05-14
    231人看过
  • 委托委托书是单务合同还是多务合同
    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一、委托合同终止有哪几种情况?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委托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终止。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另有约定。二是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二、委托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委托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如下: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2、委托事务完成;3、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
    2023-06-19
    261人看过
  • 承揽合同是有偿合同吗合同可否包括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有偿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需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而定作人需要验收后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承揽合同是有偿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安装合同是承揽合同吗安装合同是不是承揽合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完成设备安装而签订的,属于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民法典》第五
    2023-07-29
    226人看过
  • 无偿合同单务合同双务有偿合同从合同的区别都是哪些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别:(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2)风险负担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而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复杂问题。(3)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合同;单务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
    2024-05-02
    493人看过
  • 承揽合同适合劳务吗
    一、承揽合同适合劳务吗承揽合同和劳务合同之间具有某些共性,比如合同的目的实现都依赖于合同相对方提供劳动力,且其性质均属承诺、不要式、双务、有偿的合同。但是两者又有一定的区别:1、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希望承揽人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将工作成果得以利益实现化,劳务仅为一种实现其合同目的的手段或过程;劳务合同只关注提供的劳务行为本身,合同相对方提供劳务的过程即是求合同利益实现的过程。2、承揽人请求工作人支付劳务报酬的前提或基础是承揽人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成果,只有提供劳务的事实行还不能请求劳动报酬,如果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约定,承揽方还可追究定作人的违约责任;与承揽合同报酬的债权请求权不同的是,劳务合同的劳务提供者只要依约提供劳务了,即可享有请求支付报酬的债权请求权,劳务有无结果不影响报酬请求权。二、劳务承揽合同合法有什么条件在双方平等自愿、协调一致、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公司能与个人签订劳
    2023-05-03
    203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关键的区别,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关键的区别在于主体的不同、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等。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保管义务和保密义务。一、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关键的区别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主体工程必须自己完成。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1
    2022-07-03
    237人看过
  • 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合同
    装修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不在承揽合同的范畴之内。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大型项目,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为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但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可以认定为承揽合同。装修合同纠纷是民事还是商事纠纷装修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商事案件是指适用于《商法》的案件。我国没有形式的《商法》,但存在实质的《商法》,主要表现为大量的商事单行法,例如《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装修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一)协商。(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023-08-14
    403人看过
  •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分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对价义务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此处的对价义务并不要求双方的给付价值相等,而只是要求双方的给付具有相互依存、相互牵连的关系即可。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价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区分两者的法律意义在于,因为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给付义务具有依存和牵连关系,因此双务合同中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和风险负担的问题,而这些情形并不存在于单务合同中。一、保险合同的特点有哪些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4.附和合同:附和合同
    2023-06-23
    27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有权期待对方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无须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单务合同具有任意性,其是否有效,由法律或合同自由决定。... 更多>

    #单务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务合同是承揽关系还是劳务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8
      在承包关系中,承包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按照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当支付报酬;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向用人单位提供一次性或特定劳动服务,用人单位依约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有偿服务法律关系。
    • 委托合同是合同双务还是单务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5
      双务。 1、委托合同是双务合同。委托合同一经成立,无论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 2、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 总承揽合同与单务合同是一样的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4
      承揽合同不是单务合同,而是属于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只享受义务或者只承担责任,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继续要承担按照要求完成动作的义务,也享受收受定作人工作报酬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
    • 个人借款合同单务还是双务合同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9
      是单务合同。建议你区分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意义 (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以合同双方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为前提,因而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2)风险负担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合
    • 施工合同可以是单务合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03
      施工合同不是单务合同,是双务合同。 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八条本章(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 【相关延伸】 问:施工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吗? 不可以。施工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