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是行政复议范围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16:10:36 298 人看过

行政协议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

(四)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

(五)符合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

(六)其他行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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