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合同是否受主合同仲裁条款的约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35:36 136 人看过

1999年9月16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协议书》(以下简称916协议),约定C公司租赁A公司交易中心一层和地下约1220平方米,租期5年,租金每年120万元;C公司作为合资一方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成立一家中日合资或合作公司在租赁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协议由C公司代合营公司签署,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合营公司自动取得C公司在协议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协议由合营公司继续履行,C公司不再履行;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该合同是B公司提请仲裁的合同。

2000年8月16日,北京星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公司)成立,后更名为B公司。

2001年8月22日,A公司与星星公司签署协议(以下简称822协议),重申双方执行原916协议,并约定星星公司要求与A公司签订为期十年的租房协议,A公司将予以协助。

2002年2月6日,B公司与A公司签订协议(下称206协议),确认B公司即原星星公司,因天一庭火灾殃及B公司,B公司于2002年2月9日前将人员及财产全部搬离租赁场地,A公司争取在2002年7月1日之前将房屋重建完毕,交付B公司进行重新装修、经营。A公司修缮和重建完房屋后,所提供给B公司的房屋应达到B公司的基本使用要求,确保新的租赁面积与原租赁面积基本相符,租金执行原租赁协议。206协议签署后,B公司搬离了经营场所并遣散了员工。

2002年7月,A公司房屋重建完毕,B公司要求入住时A公司予以拒绝。B公司认为A公司应当提供新建成的大楼的一层进行经营,A公司于仲裁过程中表示大楼一层已经出租给其他人使用,愿意将大楼第三层租赁给B公司使用,并要求B公司自行办理消防手续。B公司认为,大楼第三层不具备经营条件,无法作为经营场所,A公司不履行协议将导致B公司的前期投资无法收回,并造成巨大损失。

为此,B公司提起仲裁,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书,A公司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6883682元(包括后三年预期经营损失500万元和其他损失1883682元)。

A公司认为,B公司根据协议自愿撤离原承租房屋,对可能发生的财产损失,由B公司负责。A公司在大楼竣工后将三层的部分房屋保留给B公司恢复经营,B公司未进行装修并恢复经营,在客观上已经致使双方不可能再继续租赁房屋。故B公司的两项仲裁请求均不能成立。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双方签署的916协议、822协议和206协议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206协议和822协议均为对916协议的补充,而不是新的、独立的协议。206协议和822协议均未对916协议的仲裁条款进行修改,而是不断地重申原合同(即916协议)的效力和不变性。因此,206协议项下的争议也适用916协议的仲裁条款。A公司提供的新建大楼不符合206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实质性影响了B公司的正常经营安排,造成B公司的损失,构成了对本案合同的根本性违约。鉴于本案合同在客观上已经不能履行,B公司已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A公司对此未表示异议,因此,本案合同应当依法予以解除。仲裁庭认为,2002年2月2日A公司通知B公司撤离承租房屋的行为严重影响到B公司的正常经营,导致经营期间大量的投资不能获得回报,作为租赁协议的出租方应当对B公司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预期经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共计2652344.19元。仲裁裁决:

1、双方之间签订的916协议、822协议和206协议解除;

2、A公司应向B公司赔偿损失2652344.19元;

3、B公司向A公司给付40万元借款。

A公司认为该仲裁裁决有《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向法院申请撤销。A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为:1、206协议中无仲裁条款,裁决对206协议项下事宜的处理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

916协议是B公司提起仲裁的依据。但天一庭火灾后,原承租的平房已重建,916协议已不履行。双方为妥善处理火灾善后事宜,就另行租赁将来新建房屋进行餐饮经营活动等事宜,签订了206协议。相对于916协议,206协议订立的目的、内容、标的均有不同,其中并无仲裁条款,因此,源于916协议中仲裁条款的仲裁裁决,对于206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没有仲裁基础。2、当事双方在仲裁阶段均没有提出解除206协议的仲裁请求,裁决结果解除了206协议;B公司已被吊销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已消亡,仲裁委未对B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上述仲裁程序均违反了法定程序。3、B公司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1)对于提起仲裁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事实的隐瞒。B公司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前,已被工商行政机关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由此,丧失了经营资格,也丧失了获取利润的资格。故裁决支持B公司的预期利润显属不公,该结果系B公司的隐瞒行为所致。

(2)对于计算B公司预期利润的直接证据的隐瞒。对于B公司提出预期利润的赔偿请求,直接证据是B公司在2001年度的实际利润数额,但B公司却拒绝提交,隐瞒了该项证据。导致仲裁庭对于预期利润无法计算,进而导致裁决作出了巨额预期利润损失的不公正结果。

4、裁决认定预期利润损失的主要证据不足。仲裁庭认定B公司预期利润损失的依据是从网页上下载的一份统计数据信息,并凭主观想象了20%的净利润率,该认定缺乏最基本的证据材料。据此,请求法院依法裁定撤销上述裁决。被申请人B公司答辩称:A公司所述多处与事实不符;206协议是对916协议的补充,裁决并未超出仲裁协议范围;在仲裁庭审中,B公司明确提出了解除协议的请求并有书面申请为证,我方被吊销了营业执照并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程序并未违反法定程序;营业执照被吊销,系A公司未提供房屋和用于年检的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材料、我方无法办理年检所致,即使我方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也不能免除A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有关预期利润的证据,我方已提交仲裁委,并无隐瞒证据的行为;A公司主张裁决认定预期利润损失证据不足,不是法定的撤销理由。故A公司的理由没有依据,请求法院驳回A公司的撤销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合同相关文章
  • 补充协议是否适用原合同的违约条款
    一、补充协议是否适用原合同的违约条款要看补充协议里有没有重新规定违约条款,没有重新约定的就适用原合同的违约条款。因为一般来说,补充协议中都会写明:“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修改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属于该合同的特别化约定,故该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冲突或者抵触,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始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补充协议签署在后,与主合同不一致,应视为双方对主合同的变更,因此应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一)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
    2023-05-03
    406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
    合同订立之后,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原来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将会法律受到严重的惩罚。同时,违约金责任也可以与继续履行同时存在。如果守约方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这时候毁约方在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之后,还要继续履行合同。守约方既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又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一、单方终止合同的赔偿标准1、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符合法定或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守约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守约方不需要赔偿违约方。2、违约方一般没有合同解除权。因此,违约方不但需要承担延迟履行违约责任,还需要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并不是说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后,合同就必然能解除3、如守约方依法解除合同,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二、二手房合同签订遇到违约怎样应对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
    2023-03-14
    135人看过
  • 合同的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可以补充吗
    合同的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充。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借款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双方也可将双方一致同意的,不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内容写入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3-08-11
    361人看过
  • 质权是否受书面合同的约束
    不可以,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书面合同吗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的选择合同的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书面合同。就非全日制用工事项与雇佣者订立书面合同使合同关系能够更加安全,也有利于保证弱者,防止欺诈和伪证,明确合同的内容,从而避免日后发生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2023-07-03
    222人看过
  • 担保合同效力受主合同效力约束吗
    担保合同效力受主合同效力约束。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具有附属性,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效力关系是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购房交定金应注意什么?注意事项有:注意审查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定金担保合同无效;明确款项的性质,写明“定金”字样;主合同与定金合同主体应当一致;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如何避免商品房交易中的买卖定金陷阱避免商品房买卖定金陷阱应注意审查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明确款项的性质,写明“定金”字样;主合同与定金合同主体应当一致;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无效的借款合同对以后的贷款结算有何影响?(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
    2023-06-26
    98人看过
  • 购房合同是否受到中介的约束
    与中介签的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1、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的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买卖中介合同和买卖合同,其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所有人授权下成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合同;2、中介合同主要是为了保证中介费的支付。中介合同是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体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买卖合同是买受人转让标的物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与合同备案时间一致吗肯定是不一致的,客户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备案,此过程一般需要三十天时间。如客户为按揭购房,待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完后,还需再将客户的所有贷款资料递交给按揭银行进行审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此过程的办理时间一般也需要三十天左右(视不同银行工作情况而定)。待以上手续全部完成后,签约中心会通知客户领取购房合同。如果已经备案成功,但是还不能拿到购房合同
    2023-07-07
    14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补充仲裁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仲裁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劳动纠纷的最长追诉期是多久应当是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拖欠工资的
    2023-06-23
    338人看过
  • 公司法人是否受合同约束的探讨
    变更前发生的债务由法人承担。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履行职责。合同诈骗刑事案件会抓人吗不能。如果因此遭受经济财产损失,且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如果被认定是合同诈骗罪的,对刑事部分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
    2023-07-02
    152人看过
  • 合同无效是否受诉讼时效的约束
    确认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合同效力的认定,实质是国家公权力对民事行为进行的干预。合同无效系自始无效,单纯的时间经过不能改变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而合同经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关于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的请求,应当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起诉无效合同时效起诉确认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而诉讼时效的规定只适用于请求权,形成权只适用除斥期间的限制。无效合同的本质在于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无效合同,不仅当事人可以申请确认无效,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也可申请确认无效,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确认合同无效。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民法典》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其中规定了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并非所有的强制性规范都是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行性规范的合同,因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不特定第三人
    2023-03-13
    219人看过
  • 无效合同是否受合同相对性理论约束
    大多数人认为如果是由于无效的合同具有溯及力,如果说合同是无效的合同的话,那么合同从订立的时候开始就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因此也就不受合同相对性的一个约束。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无效合同是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是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是一些其他人的合法权利的一种合同。在与合同约定事项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如果说他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某一个合同的侵害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突破合同的一个相对性从而来像有着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一个请求与诉讼。一、第三人能否确认合同无效如果该合同的内容侵犯到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利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合同是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该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一方故意以提供虚假的资料等,使人发生错误的认识为目的的行为、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的行为,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用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的禁止性规定,或者处于法
    2023-04-04
    304人看过
  • 合同中没有合同条款能受到仲裁吗
    可以。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一、仲裁协议的效力怎么确认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1、和解,是指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协议;2、调解,是指通过说服教育等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3、仲裁,是指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和解决的方式;4、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没有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都
    2023-03-23
    266人看过
  • 合同条款约定发生合同纠纷时向仲裁
    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因此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和法院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功能。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有其独立的程序: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相关内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立案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之内会向您和对方发出相关的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并要求其十五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在仲裁开始前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果即进行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3-06
    123人看过
  • 网上借款是否有合同约束。
    合同有效。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批准登记,具有合法经营执照的金融贷款机构签订的合同为金融借贷合同。金融借贷合同不同于自然人借贷合同,是诺式合同,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成立,但同时也是双务合同,即各自要履行合同内的义务。如贷款一方未履行义务,合同的效力待定,要予以追认,否则合同可予以撤销。如若借款人一方因贷款人一方未履行义务使借款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有合同吗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可以签订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程序就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公司可
    2023-07-01
    254人看过
  • 补充合同是否能够有效履行主合同
    主合同履行的补充合同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合同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合同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补充合同的效力待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在签订或者盖章前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应当以合同的形式签订合同,合同无效、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补充合同的效力该怎么认定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当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冲突时,以后的约定条款执行,因为补充协议可以视为双方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但这一新协议必须明确,不能模棱两可。补充协议一般在尾部写明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值得注意的是,原合同明确规定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
    2023-07-03
    7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合同
    词条

    主合同是指相对独立,能够独立履行的合同,它是从合同的必要前提,没有主合同,从合同也就不复存在。 从合同则是以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主合同是从合同中成立的主要合同,从合同是成立在从合同之下的附属合同。 主合同是相对“从... 更多>

    #主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中的补充协议比主合同优于强制约束力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5
      合同的补充协议优于主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
    • 合同中同时约定仲裁事项,是否还能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的约定仲裁解决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5
      如果你们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中所指某仲裁委员会是明确、具体、现实存在的仲裁委员会,且仲裁协议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仲裁条款有效,而其法律后果就是排除法院管辖。所以,你们双方的争议只能通过仲裁解决。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你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属于法律规定的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仲裁法明确规
    • 解除合同后的补充协议属于仲裁条款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8
      解除合同关系,仲裁条款不会失效,合同解除后仲裁协议效力是不会改变的,因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独立条款,不会随合同解除而失效。解除合同关系后仍留有纠纷的,可依据该条款约定申请仲裁。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仲裁的是否受仲裁时效限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5
      是的,仲裁自然受仲裁时效的限制,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 《合同法》中补充合同能否产生主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5
      1、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主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会有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补充合同的编号往往是以主合同为依托而表达的,如__号合同补1、补2,这是强调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