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悬赏广告惹纷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4:43:21 82 人看过

一份宣传材料,声明给介绍合作资金的“中介人士”重金答谢,却在引资成功后成了纷争的焦点:这份材料是不是悬赏广告?认为自己是项目介绍人的公司管理人员能否拿到百万元报酬?

审理本案的市第二中级法院不但解决了这场纷争,还尝试将合议庭内部对争议问题的不同意见公开于判决书中。参与本案审理的民四庭庭长杨*定表示,公开合议庭的不同意见,可以使当事人和社会了解法官就案件不同意见所作的分析,从而增强判决的公开性和可信度,也体现了合议庭的作用。

【案情追溯】

A招商引资悬赏重金答谢

一个地产项目的开发,资金无疑是重中之中。然而1997年**大都市总*司在开发黄浦区南京路附近地块时,却恰恰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境。无奈之下,公司想到了一个此前鲜有人尝试过的主意———悬赏。

5月份,大都市总*司发出一份题为《诚征合作伙伴,共同开发致富》的宣传材料称:

“本公司现有上海市中心黄浦区155号地块(西)等共4个地块,拟发展建造酒店、餐饮、娱乐、商厦及办公大楼,诚意寻找合作伙伴前来投资。欢迎各界人士中介推荐介绍,如项目达成合同订立,本公司将根据总投资额按规定的分段比例计算酬金给予酬谢。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提2%,5001万元到1亿元(含1亿元)提1%,1亿元以上提0.?5%。”

简而言之,即便是介绍5000万元的资金,中介也能拿到百万元的巨奖。

这份加盖了公章的宣传材料陆续发出几十份,收到材料的既有大都市总*司的员工,也有公司外的其他人。材料中所说的“155号地块(西)”被规划为**王开摄影公司摄影大楼所在地,时任王开公司副总经理和该地块开发筹建组副组长的姚*海也拿到了一份。

B项目谈成奖金引发争执

南京路附近地块开发正在寻觅合作伙伴的消息,很快传到了**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他们对项目非常感兴趣,并与大都市总*司进行了联系。

1998年10月,姚*海等4人为此事出差到绍兴,与**集团商谈具体投资事宜,差旅费用回上海后都得到了报销。之后的反复商谈中,姚*海又作了不少联系、接待工作。

2001年3月,大都市总*司与**集团设立在上海的控股公司———**明牌银楼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金额7845万元,**集团随即办妥了有关手续,支付了相应的购房款。

然而签约的喜悦没过去过久,姚*海就和公司因为奖励问题发生了争议。公司发给姚*海的奖励是5万元。但姚*海认为,他是这个项目的介绍人,根据《诚征合作伙伴,共同开发致富》悬赏广告,他应该获得123.?45万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理相关文章
  • 关于悬赏广告纠纷的二审判决
    委托代理人:王雄雄,上海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大都会公司,住所:上海市天津路207号,本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程楠,本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史伟,上海中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姚*海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2年黄民二(商)初字第223号关于悬赏广告纠纷的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5月15日公开审理此案。上诉人姚海及其委托代理人王雄、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程楠、史伟到庭。本案审理已结束一审法院认定,1997年,在上海市黄浦区155地块(西)(即王凯摄影大厦项目)开发过程中,为解决开发资金不足的问题,被上诉人向社会发布投资项目介绍等广告,希望为共同开发引进资金。为了提高推荐人的积极性,被上诉人决定在投资项目成功后奖励推荐人。1997年5月26日,被上诉人制作了《寻找合作伙伴,共同发展致富》宣传品,据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推荐和介绍中介机构。如果
    2023-05-07
    330人看过
  • 悬赏广告的报酬问题
    (一)取得报酬的资格虽然广告相对人按悬赏广告的要求完成指定行为而获得报酬是理所当然,但若存在以下因素,则有可能(由悬赏人决定)丧失请求支付报酬的资格。(1)广告相对人曾经表示不领取报酬,但又后悔的。当然排除其第一次意思表示是在暴力胁迫之下做出的。这样做是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保护悬赏人权利,以防止广告相对人的意思反反复复危害悬赏人利益。(2)广告相对人对悬赏人达到悬赏目的负有一定法定义务,如:2004年的马*爵案件中,若提供线索的不是普通市民,而是一名执法人员或其他公职人员,那么他就不具有报酬请求权。(3)广告相对人对悬赏人达到悬赏目的负有一定合同义务,如:2005年全国热炒的超级女声,主办方的目的是选出新年的产品代言人,但是如果其本公司的产品代言人再度登台并获胜,那么他同样不具有求偿权。(4)广告相对人采用了不法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其不法行为导致悬赏人发出悬赏广告。如:张三偷了李四
    2023-06-12
    438人看过
  • 处理悬赏广告纠纷的法律标准
    悬赏广告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理应受到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由于目前立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实际上无疑增加了法院审理此类纠纷案件的难度,出现不同的审判结果也就再所难免。1993年4月,李珉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悬赏广告人朱晋华、李绍华依广告许诺支付还包报酬15000元。和平区法院判决,判令驳回原告李珉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广告中的报酬许诺非真实意思表示”。李珉不服,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天津中院审理认为,原审认定朱晋华、李绍华在报纸刊登带悬赏内容的“寻包启事”,是向社会不特定人的要约,李珉的还包行为则是对广告人的有效承诺,朱晋华、李绍华作为广告人拒绝给付许诺的报酬,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李珉上诉理由成立,后主持双方达成以朱晋华、李绍华支付酬金8000元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协议。二审判决无疑持悬赏广告的合同行为说。该案一、二审迥然不同的处理结果,标
    2023-06-25
    50人看过
  • 悬赏广告要怎么投诉
    悬赏广告系向社会公众发出,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广告发布者发布的广告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在对相关内容规定不明,产生争议时,应当按照一般公众的理解来进行解释,除非广告发布者在广告中声明保留解释权。有关法律人士认为,“民间悬赏”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之下,可能有些心术不正的人会采取非常手段挖掘线索。但这种行为目前还需要有关部门进行规范,悬赏人一旦发布了悬赏公告,就应按约定履行承诺;但对于刑事案件,在发布悬赏公告前,悬赏人最好与公安机关做好沟通,以免对案件侦破不利。悬赏广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怎样的?当悬赏广告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在广告人和行为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1、广告人的权利:接受行为人完成悬赏行为的成果;悬赏广告要约发出后,广告人享有撤销权,但对已经完成的悬赏行为,不具有拘束力。2、广告人的义务:按照悬赏广告的内容,对行为人给付应当给付的报酬;撤销悬赏广告的赔偿义务。3、在悬赏广
    2023-07-22
    200人看过
  • 重庆悬赏广告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一、重庆悬赏广告纠纷律师费是多少根据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二、悬赏广告成立要件悬赏广告既然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因此其成立须具备一定之成立条件。具体而言包括:1.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悬赏广告必须采用广告的方式为之,因此属要式法律行为。但究竟何为广告,应依一般社会公众之观念判断之。民法上最简易之判断方法,就看其所使用的方法是否针对特定相对人作出的。如果该意思表示是向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特定人发出的,则难
    2023-04-13
    437人看过
  • 悬赏广告,你真的了解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在微信朋友圈、小区里看到“重金悬赏”的寻人启事、寻物启事等。这是典型的悬赏广告。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悬赏广告是悬赏广告人意思表示的外化,悬赏广告人以广告的方法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悬赏广告具备的特点:一是有偿性;二是行为人的不特定性;三是注重结果性。悬赏广告具有三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1、以公开方法对社会上不特定的人或者组织作出意思表示。2、给付数量明确的报酬。3、行为人必须完成指定行为。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悬赏广告发出后,悬赏人就受到悬赏广告的约束,无论是依据法律规定还是诚信原则,悬赏广告人都应当信守承诺,在行为人完成指定行为后支付报酬。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悬赏广告的效力是被法律认可的。换句话说,你发出了悬赏广告,有人完成了你
    2023-05-07
    343人看过
  • 悬赏广告“悬而未赏”发布者被判履行兑奖义务
    张某、梁某参加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创意大赛并获奖,由于二六三公司未能兑现奖金,张某、梁某将二六三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今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经终审宣判。一中院以悬赏广告的发布者应当受其广告发布内容约束为由,依法判决二六三公司向张某、梁某支付奖金六万四千元及相关利息,并赔偿张某、梁某公证费1020元。2004年3月,二六三公司组织并主办了第一届263YOYO杯中国原创沟通生活创意大赛,并在互联网上公布了参赛规则,设梦想天才商业传播白金奖1名,奖金8万元,金奖1名,奖金2万元,商业传播奖1名,奖金1万元。BT小组参加了此次大赛,其作品《大.海》经评选以91.84分获得了商业传播组的第1名。二六三公司公布比赛结果为:BT的《大.海》获得梦想天才商业传播金奖,奖金为2万元。二六三公司在宣布获奖结果时对《大.海》作出了如下评价:本作品的确对于263电子邮件产品特征进行了渲染
    2023-04-23
    98人看过
  • 悬赏广告引起的纠纷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
    2023-06-24
    138人看过
  • 有关于悬赏广告是合同吗
    是的,属于单务合同,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因此,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从其定义可以看出,悬赏广告具有以下要件:第一,悬赏广告合同以广告方式为要约的要件,因而是要式行为。要式合同,是法律要求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悬赏广告既然是合同,当然要有要约的要件。悬赏广告的要约与一般合同的要约不同,必须以广告的方式为之。悬赏广告的要约一经发出,即产生悬赏要约的拘束力,广告人不得任意撤回。第二,悬赏广告是实践性的有赏行为。首先,悬赏广告是实践性合同,而不是诺成性合同。悬赏广告合同的实践性,主要表现在其承诺要件为行为人完成悬赏行为。悬赏行为一经完成,合同即有效承诺,并已经履-行完毕。其特点,就是承诺和履-行同时完成,实际上承诺和履-行是一个行为。这一特征与任何合同都不相同。其次,悬赏广告是有赏的合同,其性质是有偿合同。所谓的
    2023-06-16
    333人看过
  • 悬赏广告之契约法律特征
    认定悬赏广告乃是契约,因此悬赏广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悬赏广告合同以广告方式为要约的要件,因而是要式行为。要式合同,是法律要求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悬赏广告既然是合同,当然要有要约的要件。悬赏广告的要约与一般合同的要约不同,必须以广告的方式为之。悬赏广告的要约一经发出,即产生悬赏要约的拘束力,广告人不得任意撤回。在《德国民法典》,将广告方式规定为“通过公开的通告”,并且要求悬赏广告只有在完成行为之前撤回,撤回限于与悬赏广告同样的方式通告或以特殊通知为之者,始为有效。这些规定应当参照。当悬赏广告被撤回之前行为人完成了悬赏行为的,视为行为人已经承诺,对广告人具有拘束力。当悬赏广告人要求撤回悬赏要约时,广告人必须在悬赏行为完成之前,以有效的,与悬赏广告同样的方式通告或者特殊通知,否则无效。第二,悬赏广告是实践性的有赏行为。首先,悬赏广告是实践性合同,而不是诺成性合同。悬赏广告合同的实践
    2023-06-12
    268人看过
  •  悬赏广告的效力认定方法
    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合同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其内容包括具体行为和支付报酬的要求,经受要约人承诺后,行为人有权获得报酬,报酬请求权也是一种法律效力。一旦行为人完成指定行为,就可以请求广告人支付报酬,而数人完成指定行为时也有报酬请求权。此外,悬赏广告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一旦悬赏广告成立,即在广告人和完成指定行为的行为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通过公开广告的方式向公众发出要约,要求完成一定行为并支付一定报酬。一旦行为人承诺完成该行为,就有权获得报酬的特殊合同形式。悬赏广告实际上是对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只要有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即可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当然,悬赏广告的内容也必须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悬赏广告一经成立后,即在广告人(债务人)和完成指定行为的行为人(债权人)之间产生
    2023-09-14
    143人看过
  • 浅论“悬赏广告”的法律属性
    一、引言悬赏广告自古有之,据《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吕氏春秋成,悬诸东门,谓有能更动一字者,赐以千金。在现代社会尤为常见,其方法多样,如报刊登载、街头招贴、广播电视传播等;适用面广,常见的如寻觅遗失物、寻找走失人口、征集作品、查禁伪劣假冒商品、访求车祸目击者等等。实践情况如此复杂,但我国法律上恰恰没有对悬赏广告进行明文规定,学术界多有争议,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案件也甚感棘手,以至法院在处理同类案件时,往往做出不同的判决。因此,对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概念、特征、效力、适用标准进行必要的研究和探讨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同时,也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悬赏广告纠纷具有积极的重要的意义。二、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对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我国的法律规范尚属空白,学者们也对此众说不一。目前,比较通俗的学术讨论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契约说。该说通常认为悬赏广告的性质是契约,即合同性质。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不
    2023-04-24
    322人看过
  • 悬赏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悬赏广告的特点是什么?
    一、悬赏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悬赏合同属于广告类型合同,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被认定为是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因此必须与完成指定行为人的承诺相结合,其合同才能成立。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以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行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标明的报酬的广告行为。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按照合同说,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订约方式,广告人发出悬赏广告为要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规定的行为为承诺,合同因承诺而成立。悬赏广告既然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因此其成立须具备一定之成立条件。具体而言包括:1、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悬赏广告必须采用广告的方式为之,因此属要式法律行为。但究竟何为广告,应依一般社会公众之观念判断之。民法上最简易之判断方法,就看其所使用的方法是否针对特定相对人作出的。如果该意思表示是向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特定人发出的,则难称其为悬赏广告,只能视为一般之要约。至于广告的方法,无论是采用文字
    2023-04-11
    91人看过
  • 悬赏10万寻线索事后反悔成被告“民间悬赏”广告需规范
    2007年10月,家住山东省胶州市的于女士被一辆面包车撞倒,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陷入极度痛苦之中的死者的儿子贴出了悬赏10万元寻找目击者的广告。当天,邻村一目击者愿意提供线索,并与死者儿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后警方根据其提供的逃逸车辆线索,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之后,死者的儿子因未按时支付10万元悬赏金而被告上法庭,从而引发案中案。据了解,2007年10月4日晚上8时许,山东省沂水县夏蔚镇某村村民张某驾驶一辆面包车沿胶州市境内的204国道由东向西行至胶州市胶东镇驻地,与由北向南骑自行车过公路的妇女于某某相撞,致于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肇事后,张某驾车逃逸。同年10月7日,家住胶州市胶东镇某村的于某某的儿子纪某贴出悬赏10万元寻找目击证人的广告。邻村村民于某看到悬赏广告后,遂与纪某取得了联系,告知愿意提供线索。当天,在于某某的女婿田某的担保下,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
    2023-04-23
    29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理
    词条

    经理是指在公司中负责管理日常事务的负责人,通常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战略、监督业务运营、管理团队、协调内外关系等。 经理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管理技能和业务知识,以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的目标。 经理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遵守公司... 更多>

    #经理
    相关咨询
    • 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所谓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通过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付报酬。对于悬赏广告,发出悬赏广告是否使广告人与完成指定行为的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也即对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如何定性,目前学术界认识不一,主要有两种学说:一为单独行为说;二为契约说。单独行为说认为,悬赏广告系由广告人一方之意思表示,负担债务,以一定行为之完成为其生效要件。换句话说,一定行为之完成,并非系对广告而为承诺,而是
    • 悬赏广告法律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2
      悬赏广告法律规定一、引言悬赏广告自古有之,据《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吕氏春秋成,悬诸东门,谓有能更动一字者,赐以千金"。在现代社会尤为常见,其方法多样,如报刊登载、街头招贴、广播电视传播等;适用面广,常见的如寻觅遗失物、寻找走失人口、征集作品、查禁伪劣假冒商品、访求车祸目击者等等。实践情况如此复杂,但我国法律上恰恰没有对悬赏广告进行明文规定,学术界多有争议,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案件也甚感棘手,以
    • 悬赏广告是否按照广告中的金额收取报酬?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7
      根据《物权法》第112条第2款,即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所以您可以向失主主张悬赏广告上10万元的酬金。
    • 悬赏人不遵守悬赏广告中的承诺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8
      悬赏广告是以广告声明的方式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也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悬赏广告是不是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3
      合法有效的悬赏广告可以属于合同。 发出悬赏广告可以认定要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的特定行为可以认定为承诺。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