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08:00:31 158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一、合同未注明要约到什么程度可以撤销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

二、要约承诺的生效要件

要约的生效要件为:

1、要约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发出的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到内容要具体明确;

3、要约人愿意受要约约束;

4、向受要约人发出。

承诺的生效条件:

1、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在要约期限内送达要约人;

3、没有对要约进行实质性变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三、合同要约是什么

合同要约是与别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达。要约的有效条件如下:

1、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就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决定与对方签订合同;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一般认为,要约应该发给特定的人,即要约人想和别人签订合同的人;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确定,是指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含在要约中,受要约人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立合同并作出承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能了解要约内容,决定是否承诺;

5、要约应明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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