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股权转让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8:41:12 105 人看过

恶意串通股权转让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他人利益,该股权转让行为应被确认为无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一、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吗

股权转让存在以下限制:

1、股东内部股权转让,无需经由其他股东同意,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

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怎么解除股东协议

解除股东协议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形式进行。但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东退股程序

股东如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则退股程序如下: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二)如对外转让股权,则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三)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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