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人追偿权的法律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2:50:46 349 人看过

如果在同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之中有多个债务人,且这些债务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债务人提出债务偿还的请求,如果债务人承担了偿还责任、且承担的责任超过了自己本应该承担的范围,那么该债务人可以向其他的债务人追偿。

共同债务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2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共同债务追偿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1.如果是因担保责任产生的追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担保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加工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在哪里加工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
    2023-02-04
    285人看过
  • 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的追偿权
    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无效。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债务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务转让,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一、债务转让是指什么?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人承担的行为,债务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务转让,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并且债务转让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吗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意义上的债权意义广泛,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欠钱。债务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或者法律规定产生的具体权利义
    2023-03-15
    149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及解释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1、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2、贷款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贷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偿付。因此,需要了解企业的获利能力和现金流量,以及有无其他需要到期偿还的贷款;3、商业债权人最关心的是企业准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因此,需要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4、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别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什么意思?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定义,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通常
    2023-07-04
    345人看过
  •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只追偿夫妻一方合法么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只追偿夫妻一方是合法的。债权人既可以追偿夫妻双方,也可以只追偿夫妻一方。一、房产抵偿债权债务人失踪怎么办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3、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4、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二、如何提解决离婚债务问题离婚债务问题分三种情况:1、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
    2023-04-11
    215人看过
  • 追偿权人对破产债务人的债权
    连带债务人破产时,除了原债权人能成为破产债权人外,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可能会以追偿权为基础而向破产人行使破产债权,成为破产债权人。那么,在何种情况下追偿权人能行使追偿权,以及应如何处理呢?以下分述之。第一种情况是,债务人受破产宣告前,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务已为部分清偿。根据民法原理,任一连带债务人的部。第二种情况是,债务人破产宣告前,其他连带债务人由于债务履行期尚未开始或其他原因而未为任何清偿。此时债权人可选择向其他连带债务人主张清偿,也可选择向法院申报债权参加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分配。即使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由于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往往无法得到完全清偿,在破产过程中或破产分配后也势必会向其他连带债务人主张清偿。此种情形,如果按一般法理,只有在其他连带债务人代替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为清偿后才可行使追偿权,则可能会使追偿权人面临两种不利局面。一是债权申报的期限已过,法律视为放弃债权;二是破产财产分配完毕。
    2023-03-12
    170人看过
  • 如何证明债权债务不是共同债务?法律问题解析!
    共同债务一般是存在于夫妻婚姻关系中的,要证明并非共同债务的话,一般需要另一方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只属于其中一方单独所承担,而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须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无共同意愿,但该债务系为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用途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证明不是共同债务正常情况下,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首先在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应当注重以上证据的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023-07-02
    358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最新法律适用解释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2、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有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的抗辩权的规定,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可以对原债务人的一切抗辩事由对抗之。3、债务受让人抗辩权规定,对于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也同样适用。债务的受让人因取得原合同当事人一切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所以债权债务转让人的一切权利也一并转移于受让人,转让人的抗辩权自然也转移于受让人。债务转移合同纠纷如何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
    2023-07-22
    301人看过
  • 偿还共同债务的债务人能否向实际用款人全额追偿
    律师解答:能。可以向其它连带债务人追偿。除了向连带债务人追偿以外,被追偿人有担保债权的,还可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债权。当其他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应当优先归还原债权人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2024-05-09
    246人看过
  • 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的法律解释
    夫或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的理解为:夫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别人有理由相信这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意图,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吗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收入;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除法律规定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父母的赠与属于一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
    2023-07-03
    324人看过
  • 债权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4、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5、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
    2023-05-04
    254人看过
  • 审理夫妻债务的法律解释
    离婚诉讼中不外乎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想赢取官司就需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是否判决离婚,离婚诉讼中原告的起诉内容肯定是要求判决离婚,只有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第二,财产的分割以及债务的承担。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建议收集相关的财产证据。第三,子女抚养,原则上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一人一个,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争取孩子意见。以上就是怎么打赢离婚官司的回答望采纳审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法释〔2010〕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2023-07-03
    340人看过
  • 2024夫妻共同债务的解释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解释有哪些1、夫妻共同债务的解释:(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他关于共同债务偿还的规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六
    2023-12-05
    495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追偿权来追索债务人的债务?
    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是:1、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4、债务人忽视行使其权利,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必要保全债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追偿权具体指的是什么意思代位追偿权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权力。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
    2023-07-07
    400人看过
  •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及解释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一般来说,共同债务的产生有:1、夫妻一方对外以夫妻的名义承担的债务为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虽然以自己的名义承担,但是该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生活而承担的,也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此处因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包括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
    2023-07-01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权债务转移合同纠纷的法律解释?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3-21
      上诉人李某华因与被上诉人杨某峰、陈某祥、肖某某、杨某谋、张某飞、周某平等6人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卢氏县人民法院(2011)卢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李某华的委托代理人孙春生,被上诉人杨某峰、陈某祥、肖某某、杨某谋、张某飞、周某平的共同委托代理人任铁栓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 司法解释什么是共同债务?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6
      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不支持与第三构债务,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第三人声称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前一方申请追偿债权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1
      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放弃对其中一方的追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或者任何一方主张债权。即使双方同意离婚协议中的所有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即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偿还所有债务,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但承担还款义务的一方事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 一人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请律师解释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婚后债务,而且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
    • 担保人的共同债务能否追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31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追偿主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