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成员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04:27 140 人看过

1、清算组成员在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如何处理,公司或者债权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个人或者集体连续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180日以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清算组成员有前款行为,公司清算结束,公司撤销完毕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上述股东以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提起的诉讼,清算组成员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未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的,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隐匿财产,在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上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清算组成员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清算组的工作是什么清算组的职责是:一是全面接管破产企业;(一)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清算组可以接受法院的移交;(二)接管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履行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向清算组移交财产的义务。拒不移交的,清算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移交(三)接管破产企业转移的破产财产的帐簿、文件、资料和印章。清算组接受转让前,破产企业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保管和清理破产企业的有关财产,包括:(1)调查破产企业的财产和有关经营状况,有权询问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登记有关财产。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有关负责人应当按照清算组的要求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三)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四)全面收回破产财产,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第三,为清算目的,继续破产企业的业务第四,为进行清算活动,可以聘请一定数量的会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决定终止或者继续履行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的合同

第六,请求召开债权人会议,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第七,评估、处理,改变和分配破产财产,申请破产程序终止和破产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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