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工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6:46:51 327 人看过

一、代发工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代发工资含义

代发工资,是专业机构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员工代发劳动报酬等款项的一项金融中间业务。

专业机构通过自身联网的核心业务处理系统进行批量、集中支付,将有关工资等款项自动转入储户预先约定的银行卡或个人结算账户上,代理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还可代理社会保险局发放社会福利保险金等。

出现的问题--代发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企业发放工资有哪些节税建议

(1)工资税前扣除的范围

依据现行税法,合理工资薪金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合理的部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这就影响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成本。所以,明确税法规定的“合理工资薪金”范围,才能让发放的工资薪金全额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明确:“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并要求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这就要求企业必须依据上述五条原则,设计、制定工资薪金制度,确保工资薪金全额在税前扣除。

(2)工资薪酬制度要具有节税功能

现代企业的工资薪酬制度,除了激励功能外,还应具备节税功能。依据国税函[2009]3号“五条原则”,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所得税。在此基础上,若遵循“分开发(分工资和奖金两部分报酬发放”和“平均发(每月的工资薪酬尽量平均发放)”两点设计原则,又可减轻个人所得税。这也是我们的一贯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影响劳动关系确认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机关无权要求做劳动关系认定,只有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存在导议时,劳动行政部门才能要求做劳动关系认定.申请工伤的时间不是两个月,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申请是一个月,劳动者申请是一年。怎么确认劳动关系1、劳动者已经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下岗、内退职工)又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与其他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以其他单位为被申请人请求仲裁的,仲裁委不予受理。2、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不能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并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留用期间可按劳动关系处理。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
    2023-07-03
    222人看过
  • 代发工资与应发工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工资支付证明书和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公司代理工资有支付证明书,可以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规定,使用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证明书(1)工资支付证明书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名单),缴纳各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使用者向劳动者发行的工作证明书、服务证明书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书(3)劳动者填写的使用者招聘登记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4)工作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明书等。其中,(1)、(3)、(4)项的相关证明书由使用者承担举证责任。李某与哪个公司存在劳动关系?1、李某入职时,是A公司录用的,工作证、通讯录、工作单均是A公司的,工作地点挂的也是A公司名称的牌子,李某也一直认为自己是为A公司工作,是A公司的员工;2、虽然李某最初告A公司时,A公司否认李某是其员工,但当李某与A公司、B公司三方在一起调解时
    2023-08-07
    412人看过
  • 如何解决关联公司劳动关系确认
    关于关联公司中的劳动关系,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关联公司间存在两层劳动关系。关联公司都是合法的用工主体,故都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第二种观点认为,关联公司间只存在一层劳动关系,只有实际的用人单位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在关联公司中只存在一种劳动关系。主要理由如下:1、对《劳动法》规定的用工主体之一的经济组织作扩大解释,即只要这个组织在进行一定的经济活动,劳动者的劳动力与其生产资料有效结合,即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存在。2、总公司或母公司对于其分公司或子公司的人事档案或程序上的审批管理,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用工”条件,只是其作为内部管理的一种手段而已,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对于公司员工的管理。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于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其本质上已具有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依法独立地与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故在仲裁或起诉时可以以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为当
    2023-06-02
    62人看过
  • 如何正确认识二元劳动关系
    二元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同一时期内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可以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以是事实劳动关系。二元劳动关系中的每一种关系都应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具有重要意义,劳动者可以享受劳动法的特殊保护。但是已经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能否承认另一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纠纷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原用人单位仍为下岗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工伤职工、病假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的;二是未向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他用人单位重新录用的;第三,在与雇主的劳动关系中,他在其他雇主兼职。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休息时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从事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工作。四是由于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拖欠工资、休长假、长期失去联系的劳动者在其他单位工作,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第一次劳动关系纠纷提交法院,一般认为劳动关系不存在纠纷。但是,对于第一劳动关系以外
    2023-05-07
    395人看过
  • 如何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
    由于分公司需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因此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子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一般由公司承担。一、分公司也可以作为原告吗1、能。2、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所牵涉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司是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二、分公司可以对外承担责任吗分公司不能对外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因为分公司本身就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因此也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
    2023-03-31
    216人看过
  • 工伤劳动关系应该如何确认呢?求解答!!
    (1)用人单位具备合法的用人资格,劳动者有合法的劳动资格(简称为:主体合格)。(2)劳动者表明了求职意愿,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机构同意接收(简称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进入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并开始工作(简称为:产生事实劳动关系的起点)。以上是对于您的疑问工伤劳动关系应该如何确认的解答工伤劳动关系如何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权,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时,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很明确,工伤认定部门也会在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认定受伤职工是否属工伤。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定权力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但对于工伤认定中的劳动关系“确定”,在以下法律条款中又有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023-08-10
    233人看过
  • 如何劳动关系确认才是合法的?
    在我国的法律中国,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般可以分为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等,由于这些关系比较的相似,所以不少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会考虑一下自己跟用人单位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而且好多职工都遇到这样的困惑。那么如何劳动关系确认才是合法的?第一,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据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
    2023-04-19
    101人看过
  • 商场促销员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于某经熟人介绍于2014年10月在某购物广场从事促销工作,购物广场收取了于某培训金300元。为便于日常管理,购物广场为于某制作了工卡、工牌、工服等标志性物品,安排于某为某化工有限公司纸品促销员。该化工有限公司与购物广场签订了供应商驻点代表进店协议书及供应商合作承诺书,明确化工有限公司的促销员工资待遇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合同签订等均由化工有限公司承担,购物广场受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每年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2014年11月25日,购物广场指派于某搬运化工有限公司纸品时受伤。为申请工伤认定,于某将购物广场列为被申请人、化工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诉至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于某应与委托管理的购物广场,还是与发放工资的化工有限公司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了劳动关系成立的必备三个要素:(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
    2023-06-09
    364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代通知金如何确定?
    一、终止劳动关系代通知金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法》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上个月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倍的,代通知金是否按社平工资3倍计算?当然不是。法律规定受社平工资3倍限制的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对于代通知金的标准,法律并无社平工资3倍限制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
    2023-04-29
    197人看过
  • 发工资却不承认与员工有劳动关系
    被酿酒公司除名后,陈先生申请仲裁未获支持,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缴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日前,闵行区法院判决该酿酒公司支付陈先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9350元。由于陈先生的工作地点在江苏太仓,故其要求补缴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诉请被驳回。陈先生诉称,他于2007年6月7日进入酿酒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4月底,酿酒公司因内部调整,与自己解除了劳动关系,又不支付任何补偿,故诉至法院。但酿酒公司却辩称,与陈先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同意诉讼请求。法院经查,中国银行太仓支行出具的收付清算系统来账报文载明,酿酒公司分别于2009年3月25日、4月27日以及5月25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陈先生工资840元、800元以及1800元。中国银行太仓支行还出具了查询清单一份,载明酿酒公司于2008年1月29日至2009年5月25日期间,先
    2023-06-09
    240人看过
  •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后如何赔偿
    一、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后如何赔偿认定事实工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关系
    2023-06-05
    196人看过
  • 相同工作服确认劳动关系
    刚到上海一家火锅店上班没几天,小秋就不幸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由于还没来得及签订劳动合同,火锅店否认小秋是该店员工。黄浦区法院作出判决,根据工作服、通话记录等确认小秋与火锅店存在劳动关系。事发后,小秋的父亲申请劳动仲裁,此后与火锅店就小秋是否与该店存在劳动关系对簿公堂。庭审中,火锅店负责人坚称小秋不是该店员工,并表示该店通过电子指纹对员工考勤,没有小秋的考勤记录。小秋的父亲则拿出了女儿发生车祸时所穿的中式、黑色、镶黄襟的衣服,并与火锅店其他员工工作服进行比对,以此证明事发时小秋穿着该店的工作服。此外,小秋的父亲还出示了女儿生前的手机通话记录,记录显示在小秋上班前一天和第一天,与火锅店座机有过两次长达一分多钟的通话。小秋的父亲认为,两次通话唯一的可能性就是火锅店因工作事宜与女儿联系。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秋死亡时身着的衣服与火锅店员工的工作服颜色、款式非常相似,接近一致。对于通话记录,火锅店负
    2023-06-10
    443人看过
  • 你能代替别人确认劳动关系吗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为他人工作只是临时性的,因此不能确认被替换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争议应由被替换人与被替换人双方共同解决。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由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下列文件:(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二)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工作证”、“服务证”等文件;(三)员工填写的《登记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员工的证言等发包人对第(1)、(3)、(4)项的有关证明承担举证责任。第二,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
    2023-05-02
    480人看过
  • 拒绝劳动关系不发工资如何维权
    去年9月21日,广州某食品企业员工周某因企业否认与他存在劳动关系,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他要求企业双倍支付工资112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同年11月26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企业在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周某再支付双倍工资2800元,并在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期间,向社保中心支付周某3275.40元。企业不服裁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周某向法院提供了两份工资单,记载了周某的姓名、职务、基本工资、奖金、电话补贴、交通补贴、已付工资等信息。其中一张背面有打印的表格和企业公章。周某以此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同时,周某还提供了促销展示协议、企业客户资料表、中国银行储蓄账户金融交易明细。企业认为,周某提供的表格和工资单背面公司盖章不全的纸张放在公司打印机旁备用,在企业内很容易拿到,工资单正面没有发放单位名称。冯某
    2023-05-07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工资代发算不算劳动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0
      算劳动关系,有许多企业都是采用代发公司的方式来进行员工薪水发放来减轻公司财务的工作压力,但代发工资的情况给员工会带来一定的问题,代发工资情况下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双方的劳动关系需要进行证明是非常困难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代发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
    • 劳动关系确认后如何仲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关系确认之后不需要仲裁或诉讼程序,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有的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况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主体资格的,例如;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一般的劳动;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
    • 无劳动关系,如何申请发工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7
      发放工资记录能认定劳动关系,是确认劳动关系的条件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
    • 劳动者应该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3
      1、需要带上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
    • 代发工资与应发工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4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工资支付证明书和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公司代理工资有支付证明书,可以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规定,使用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证明书(1)工资支付证明书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名单),缴纳各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使用者向劳动者发行的工作证明书、服务证明书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书(3)劳动者填写的使用者招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