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分厅(http://sp.st.gov.cn/Modles/Home/Login.aspx)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行政许可预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澄海区公共服务中心区城管局办事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并予以正式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电话通知申请人自行通过澄海区公共服务中心区城管局办事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4.监督检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类型包括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澄海区公共服务中心区城管局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及《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电话通知申请人到澄海区公共服务中心区城管局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4.监督检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类型包括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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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除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的外,不必都亲自前往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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