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羁押期间发现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者逮捕不当的,应当在发现后的十二小时以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将被拘留或者逮捕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的三日以内,将释放或者变更的原因及情况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一、刑事拘留转逮捕会不会通知家人
刑事拘留转逮捕会通知家人,按相关法律规定,刑拘转逮捕,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不受逮捕。逮捕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并不是案件审理的结果。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职务侵占己逮捕还能出来吗
批准逮捕后符合法定条件的还能放出来。法律规定,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另外,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可根据案情申请取保候审等进行变更强制措施。《刑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没有批捕有事吗
刑事拘留至是否决定逮捕,最长37天,如果第37天满没有释放,那就是被逮捕关押了。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留有着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来说都为三十七日。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会对案件做出调查,之后上批检察院申请逮捕。遇到案情特殊的,还可以延长拘留的时间。除此之外,在拘留结束后还会出现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情况,无需逮捕的情况也会立即释放。
-
侦查羁押的场所有哪些?羁押多长时间会被判刑
80人看过
-
侦查羁押与拘留的区别有哪些?羁押场所包括哪些地方
174人看过
-
办理公安院羁押场所变更手续指南
384人看过
-
最新版本:公安机关关于羁押场所变更的具体规定
71人看过
-
法律中规定羁押场所有哪些?
364人看过
-
职务犯罪延长侦查羁押有哪些规定
121人看过
-
自侦案件的羁押场所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9这个根本就是合法的,有时是为了办案的需要,不适合羁押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对此刑诉法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抵押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羁押场所,意思是只要是羁押场所就可以,但异地羁押要以过一层层严格的内部审批程序,一般要经过共同上级部门。所以完全合法,合情,合理。
-
公安机关办理公安变更羁押的情形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6侦查人员应当在宣布拘留或者逮捕决定时,将拘留或者逮捕的决定机关、法定羁押起止时间以及羁押处以告知犯罪嫌疑人。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拘留或者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或者逮捕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
-
盗窃案侦查羁押期是有哪些具体规定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6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盗窃案侦查羁押期分为阶段: (一)、刑事拘留以后,批准逮捕之前的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
哪些叫侦查羁押,拘留羁押的呢,是哪些意思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8针对什么叫侦查羁押,一般侦查羁押期限是指逮捕后的侦查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以下简称"四类案件"),在上述的3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
-
羁押场所在哪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9羁押的执行场所是: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留置室不是专门的羁押场所,它可以是派出所的一个屋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一个屋子,是随意的一个屋子,也就是侦查、盘问阶段完全由侦查人员自行来控制。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