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职责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7:11:19 351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补充知识:劳动仲裁委员会办理程序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费标准:不需要收费.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仲裁裁决是什么
    仲裁裁决书案件号:XX仲裁字(2009)第号申请人:毛某,大连某公司原职工住所:*委托代理人:刘**,辽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曹**,辽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被申请人:大连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大连某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申请人于2009年某日向本会提出申请,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某日受理并组成仲裁庭,于2009年某日和2009年某日公开开庭,申请人毛某、委托代理人刘某军、曹峥和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了仲裁活动。本案现已结案申请人:事实和理由;我于1996年某日在被申请人办公室工作,2006年某日与被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9年某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在工作时间吸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不服,申请仲裁请求:1.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支付2009年月薪2483元(以上月薪为计算标准,17个工作日);一个月的工资是2865元被申请人说他不同意申请人
    2023-05-07
    393人看过
  • 仲裁的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1.仲裁的范围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案件都可以仲裁,只有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可以仲裁。《仲裁法》特别规定了两类事项不得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属于仲裁范围的事项当然属于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但是属于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的事项不一定属于仲裁范围。2.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
    2023-06-06
    279人看过
  • 职工走劳动仲裁什么程序
    (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给被诉人。(三)收费。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受理或应诉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预缴仲裁费;申诉人未按规定缴纳或办理减免缓手续的,作撤诉处理。(四)接受答辩及反诉。被诉人应当自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审查被诉人反诉申请,符合条件的合并审理,收费,送达申诉人;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当事人应在第一次开庭调查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五)开庭审理。当事人愿意庭前调解的,安排庭前调解;开庭程序:申诉与答辩、调查质证、辩论、调解与裁决。(六)结案。仲裁委员会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
    2023-03-26
    129人看过
  • 请律师打劳动仲裁 律师职责
    参与劳动仲裁是律师的一项业务范围。是否聘请律师,取决你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和你的经济条件。聘请律师的诉讼费是根据要委托人的诉讼管辖地点、委托人的案件证据是否充足及复杂程度工作任务量的多少再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机构规定的案件的委托收费来评估律师费的。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一、起诉离婚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
    2023-03-12
    227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意义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申请劳动仲裁的意义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是什么样的?1、仲裁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3、单位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单位单位调解委员会解决,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劳动仲裁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
    2023-03-20
    269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受到什么限制,申请劳动仲裁要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有期限限定,申请劳动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此六十天时间即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的权利遭到对方侵犯后,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仲裁机构予以保护的权利。也就是说,一旦错过仲裁时效,权利人的胜诉权就被消灭,即丧失了请求仲裁委员会保护的权利。“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
    2023-02-15
    415人看过
  • 在职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在职申请没什么影响。申请劳动仲裁的后果有:劳动仲裁生效后仲裁裁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按照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如果有支付义务一方逾期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关于在职职工的隐形负债这些负债也称改制成本,由于目前社会保障体制比较健全,在职职工改制成本的财务安排也基本透明。在职职工改制成本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支付,应在改制中一次性以现金解决。支付经济补偿金参考标准和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资金来源是改制企业的净资产,包括原有现金、资产变现和股权出让所得现金。当然,职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等值股权,以节省改制现金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023-07-16
    265人看过
  • 劳动仲裁院职能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院的职能是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以下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院的受案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劳动仲裁院的办案流程是什么?1、受理:申请人向仲裁委书面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是否受理;2、申请书副本送达:对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3、答辩: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向仲裁委提交答辩书;4、答辩书副本送达:仲裁委在收到答辩书后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5、通知开庭: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
    2023-06-25
    390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仲裁是怎么仲裁的?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可以进行劳动关系仲裁。(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仲裁是怎么规定的以下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1、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
    2023-08-08
    227人看过
  •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1.【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2.【人事仲裁】受案范围:(一)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企业单位与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争议。
    2023-03-17
    149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误区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误区有哪些1、对诉讼的时效把握不准。相对于民事官司,处理劳动争议对时效要求的时间相对短一些,有些当事人并不了解这些,往往因申诉时效已过而失去打官司的机会。2、诉讼主体错误。一些申诉人所指的被诉人不是义务主体,仲裁员告知变更后,又不愿变更被诉人,其结果只能败诉。3、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当事人的民事活动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法律不仅不支持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而且还要依照法律制裁。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国家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无效时,就会导致当事人“有理”输官司。4、漫天要价,请求不当。虽说劳动争议仲裁不像法院那样以标的多少确定仲裁费用,但不着边际地漫天要价,对申诉人还是有影响的,既有可能多缴仲裁费,又可能给仲裁争议的处理人为设置阻力,最终导致申诉人的期望值过高而“虽赢尤败”。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什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
    2023-06-12
    124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有什么流程 劳动仲裁的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的流程为: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二、劳动仲裁的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2023-02-16
    98人看过
  • 什么是非终局劳动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况有: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裁决,如果不服,可以在15日以内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如果不服,可以在30日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是,对于用人单位,如裁决不具备以下情形: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受诉法院将会维持裁决效力。一、对劳动争议一裁终局案件不服能否提起劳动诉讼的问题(一)一裁终局的案件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
    2023-03-05
    155人看过
  • 劳动仲裁对兼职的认定
    兼职也即非全日制用工,劳动仲裁会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确定。非全日制用工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非全日制的用工方式的,该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兼职。劳动仲裁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质证辩论认定法律事实,并做出相应裁定。兼职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兼职没签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做兼职的劳动者,也可要求签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避免口头约定的不确定性和争议性。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纠纷居中的公断与裁决。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
    2023-08-03
    17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几点下班劳动仲裁员的职责是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一般来说是法定工作日的9点至17点,具体各地略有差别。 另外每周会有半天业务学习(一般为周五下午),虽然未明确不对外办公,但最好问清楚再前往,以免耽误时间。
    • 秦淮区劳动仲裁委职责是什么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如何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30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
    • 劳动仲裁对于仲裁人员有什么要求仲裁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0
      (1)接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劳动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2)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察,技术鉴定等等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调查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提出处理方案 (4)对争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5)审查申请人的撤诉请求。
    • 什么是劳动仲裁调解代理人的职责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9
      仲裁代理人是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以仲裁当事人的名义,为当事人的利益参加仲裁活动的人。 仲裁代理人的种类有: (1)法定仲裁代理人。由法律规定行使仲裁代理权的人。其代理权,基于亲权或监护权而产生; (2)指定仲裁代理人,被仲裁机关指定代理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的人。其代理权是基于仲裁机关的萎托而产生。 (3)委托仲裁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代为进行仲裁活动的人。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律师
    • 2022年劳动局下设的劳动仲裁科主要职责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5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