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种情况能否算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05:05 302 人看过

现就几个问题咨询,恳请解答。

1.张某是我油田下属一酒店经理,2000年11月25日晚10时左右,将酒店客人送走回家途中,遭几名流窜犯罪嫌疑人抢劫,身上物品被抢走,并被歹徒用刀刺伤,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2.我油田教育中心采油第二幼儿园园长王某和另一职工于2000年12月20日下午17时50分(我油田18时下班)发现该幼儿园门口停着一辆红色面包车和几个形迹可疑的人,为了防止幼儿园的东西被盗或发生意外,2人骑车到采油二厂保卫科及时报告了情况,从保卫科出来后,她们发现那些人开着车跟了过来,王某感到情况更加可疑,便又返回幼儿国叮嘱门岗值班人员提高警惕,而后骑车回家。当她行至家属区一桥头附近时,发现红色面包车停在桥头,此时是18时15分,红色面包车前的三四个人猛然向她扑来,朝她的头部猛击数拳,把她拉到面包车上,一直拉到离采油二厂10余里外的金堤大坝下,捂住头部一阵拳打脚踢之后,扬长而去。后经公安部门破案,属该园下岗女工蒋某因下岗而对园长怀恨在心。雇凶手进行报复,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王某能否认定为工伤?

3.我油田物业十九处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王某于2001年1月19日负责夜间值班,25时巡查小区值班情况,行至科技幼儿园门口,突遭4名持刀歹徒抢劫,在搏斗中受伤,请问王某能否认定为工伤?

4.我油田测井公司高级会计师李某1977年在胜利油田搞生产会战时曾被砸伤,造成骨盆骨折。出院几个月后突感胸闷,经确诊为肥厚性心肌炎,并于1979年在胜利油田办了骨盆骨折、感染性心肌炎工伤证明。经长期治疗于1984年病情好转,停药。1986年调入我油田采油五厂,后又调入测井公司。2000年3月29日晚,测井公司几名领导与李某等人招待北京客人喝醉了酒折腾到半夜(其家属讲),3月30日晚又因工作关系吃饭喝酒,20时10分与一起吃饭的人在油田家属区分手。21时,有人打110在市区黄河路北例家属区(非油田家属区)空地上发现一具男尸。经市区分局辨认是李某,死亡原因是心脏性猝死。李某死后,其家属以李某心脏性猝死属工伤旧伤旧病复发为由申请为其办理因工死亡。请问李某心脏性猝死是否属旧伤旧病复发?李某能否认定为因工死亡?

中原石油勘探局技术安全监察处安全管理科

安全管理科:

下面就您提的几个问题谈谈我们的意见。

1.酒店经理在下班后回家途中遭几名流窜犯罪嫌疑人抢劫并被伤害,应属社会治安范围,不属工伤。

2.我们理解“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履行职责时被伤害。而贵公司所介绍的这种情况是在非工作环境、非工作时间被人挟嫌所致。或许说幼儿园园长的被伤害与工作有某种关联,也只是由于她是园长。因为幼儿园的任何一项工作都能与一把手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由此即判断园长被伤害是履行职责显得牵强。在劳部发[1996]266号文试行阶段,我们想,作为个案能否参照工伤待遇处理。不过为慎重起见,我们还是希望贵公司将此案作为问题通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请示,以便定夺。

3.贵公司夜间值班人员在巡查时被歹徒抢劫,在搏斗中受伤。应区别两种情况,一是在巡查时遭抢劫,与之搏斗受伤;另一是在巡查时发现劫匪,与之搏斗受伤。若属前者应与工伤无涉,若是后者当为工伤。

4.劳部发[1996]266号文第九条已将因酗酒造成伤残死亡不作工伤处理表述得非常清楚,在此不多作解释。只想提醒一句话:为工作可用工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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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5日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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