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几个问题咨询,恳请解答。
1.张某是我油田下属一酒店经理,2000年11月25日晚10时左右,将酒店客人送走回家途中,遭几名流窜犯罪嫌疑人抢劫,身上物品被抢走,并被歹徒用刀刺伤,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2.我油田教育中心采油第二幼儿园园长王某和另一职工于2000年12月20日下午17时50分(我油田18时下班)发现该幼儿园门口停着一辆红色面包车和几个形迹可疑的人,为了防止幼儿园的东西被盗或发生意外,2人骑车到采油二厂保卫科及时报告了情况,从保卫科出来后,她们发现那些人开着车跟了过来,王某感到情况更加可疑,便又返回幼儿国叮嘱门岗值班人员提高警惕,而后骑车回家。当她行至家属区一桥头附近时,发现红色面包车停在桥头,此时是18时15分,红色面包车前的三四个人猛然向她扑来,朝她的头部猛击数拳,把她拉到面包车上,一直拉到离采油二厂10余里外的金堤大坝下,捂住头部一阵拳打脚踢之后,扬长而去。后经公安部门破案,属该园下岗女工蒋某因下岗而对园长怀恨在心。雇凶手进行报复,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王某能否认定为工伤?
3.我油田物业十九处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王某于2001年1月19日负责夜间值班,25时巡查小区值班情况,行至科技幼儿园门口,突遭4名持刀歹徒抢劫,在搏斗中受伤,请问王某能否认定为工伤?
4.我油田测井公司高级会计师李某1977年在胜利油田搞生产会战时曾被砸伤,造成骨盆骨折。出院几个月后突感胸闷,经确诊为肥厚性心肌炎,并于1979年在胜利油田办了骨盆骨折、感染性心肌炎工伤证明。经长期治疗于1984年病情好转,停药。1986年调入我油田采油五厂,后又调入测井公司。2000年3月29日晚,测井公司几名领导与李某等人招待北京客人喝醉了酒折腾到半夜(其家属讲),3月30日晚又因工作关系吃饭喝酒,20时10分与一起吃饭的人在油田家属区分手。21时,有人打110在市区黄河路北例家属区(非油田家属区)空地上发现一具男尸。经市区分局辨认是李某,死亡原因是心脏性猝死。李某死后,其家属以李某心脏性猝死属工伤旧伤旧病复发为由申请为其办理因工死亡。请问李某心脏性猝死是否属旧伤旧病复发?李某能否认定为因工死亡?
中原石油勘探局技术安全监察处安全管理科
安全管理科:
下面就您提的几个问题谈谈我们的意见。
1.酒店经理在下班后回家途中遭几名流窜犯罪嫌疑人抢劫并被伤害,应属社会治安范围,不属工伤。
2.我们理解“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履行职责时被伤害。而贵公司所介绍的这种情况是在非工作环境、非工作时间被人挟嫌所致。或许说幼儿园园长的被伤害与工作有某种关联,也只是由于她是园长。因为幼儿园的任何一项工作都能与一把手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由此即判断园长被伤害是履行职责显得牵强。在劳部发[1996]266号文试行阶段,我们想,作为个案能否参照工伤待遇处理。不过为慎重起见,我们还是希望贵公司将此案作为问题通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请示,以便定夺。
3.贵公司夜间值班人员在巡查时被歹徒抢劫,在搏斗中受伤。应区别两种情况,一是在巡查时遭抢劫,与之搏斗受伤;另一是在巡查时发现劫匪,与之搏斗受伤。若属前者应与工伤无涉,若是后者当为工伤。
4.劳部发[1996]266号文第九条已将因酗酒造成伤残死亡不作工伤处理表述得非常清楚,在此不多作解释。只想提醒一句话:为工作可用工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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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下班途中不慎受伤,这种情况能算作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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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包括哪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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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能否要求商场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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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我这种情况工伤能定几级,如果赔偿应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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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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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这种情况的工伤认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职业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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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这种情况能算几级怎么算,每月工资2500元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4可能有9级。赔偿在10万左右。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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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什么情况,才能认定工伤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10认定工伤的情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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