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缺乏海外并购经验
我国的民营企业在海外的并购发展较晚,与发达国家的海外并购相比,存在着许多的弱势,经验明显缺乏。其主要表现在民营企业进行海外并购之前,并没有做太多的准备,对目标企业的国家的法律、企业文化、政治以及当前的行情等并没有进行充分的了解;在并购过程中未充分评估企业可能存在的政治法律、资金和财务等问题,在实践中缺乏处置问题的能力;谈判技巧较弱;并购完成后整合经验不足;或者由于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估计存在着偏差,而导致了财务成本的大幅度增加,这必然会致使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或者是在并购完成后,由于我国民企与被并购企业间存在文化冲突、专业管理人才缺乏而导致人才和市场流失最终导致整合失败。
2、缺乏财务资金支持
民营企业在进行海外并购的时候,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最少也需要上千万美元。民企往往自身规模较小而融资难度又比较大,因此仅凭民企自身能力优势难以保障并购的顺利完成。
3、国内资本市场不够成熟
民营企业在海外并购时脱离了本国的资本市场,如果要想企业自己在短时间内获得并购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我国的贷款审批的过程太复杂、漫长,对所贷金额的数量有限制,所以使我国的民营企业在海外并购过程中错失了许多机会。
4、中介机构发育不成熟
民营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融资较困难、管理体系尚不健全、跨国并购经验匮乏等条件和环境的限制,其进行跨国并购需要面对更大的风险。由于中介机构的体制还不健全,在民营企业的海外并购过程中,这些机构无法发挥出自己的作用。融资方面能够提供的服务比较缺乏,我国的法律制度也存在一定程度限制,在并购融资方面也缺少相对的空间,导致不能充分融资。
5、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在海外并购这一过程中,我国的民营企业没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这是民营企业实行的国际化进程的直接结果。我国的大多数民营企业是中小型企业,在初级阶段的投资、出口,以及后来的海外并购,但是海外并购的风险要远大于出口与投资带来的风险,并且面临的风险情况也更加复杂。现在,大多数民营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还是太薄弱,影响并购成功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缺乏主动的防范意识。
如今,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结构不断优化,作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体的民营企业,依然存在如缺乏风险意识、缺乏资金支持、缺乏并购经验等问题。民营企业应该加快海外并购人才培养,提高自身风险意识,通过多种途径解决资金问题,让海外并购发挥出积极作用。
下面哪些是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机构和场所的,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和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照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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