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修正案第六条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该条对累犯作出了新的规定,从该条我们可以作以下解读,其立法本意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在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犯罪分子前后两次犯罪均发生在十八周岁以前;二、前一种犯罪发生在犯罪分子十八周岁以前,而后一种犯罪发生在十八周岁以后。遇到第一种情况时,按照修正案(八)的规定,不按累犯处理毫无疑问。若遇到第二种情形时,对于是否按累犯对待,会产生歧义。从刑法修正案(八)的立法本意看,发生第二种情形时的适应范围应当是指只要前一次犯罪发生在行为人十八周岁以前,就不构成累犯。据此,笔者认为应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一般累犯的规定做出更明确的解释,文字表述更严谨,便于法律实践中准确无误地操作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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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对死刑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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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是指曾经受过相应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又因为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其中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5年内再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为一般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再犯该特定罪的犯罪分子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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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一般累犯需要怎么处罚呢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3刑法修正案(八)对累犯的减刑做的限制性规定 1.现行刑法针对累犯的特殊规定,只有从重量刑(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不得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四条)、不得假释三个方面(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对于累犯的减刑没有特殊规定,刑法修正案(八)第四条对于累犯在特殊情形下的减刑做了限制性规定,即: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法条对照: 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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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中对累犯的认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4累犯是指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满或赦免后,在一定期限又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也就是说,我国的累犯分有普通累犯和特别累犯之分。 普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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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累犯的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6刑法修正案八:七、将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1.前后罪的要求。前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后罪是这三类罪中任一类罪。也即,前罪与后罪只要是这三类罪即可,不要求保持一致。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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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对特别累犯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对特别累犯有什么内容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3《刑法修正案》(八)对特别累犯的修改,增加了特别累犯主体,将“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纳入了特别累犯的范畴。修正案八之前,很单纯的就是前后两罪都必须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才构成特殊累犯。修正案八,把特殊累犯改为:前后两罪为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这三种中的任意一种都能构成特殊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危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