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否有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22:10:14 218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民诉中反诉提出的时间规定为举证期限届满前。被告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以保障原告的的答辩权利,并且便于法院在开庭之前确定案件的争议。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民诉中反诉提出的时间规定为举证期限届满前。被告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以保障原告的的答辩权利,并且便于法院在开庭之前确定案件的争议。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民 诉 反 诉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有 哪 些 ?

民诉反诉是指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提起反诉,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诉讼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诉反诉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被告反诉:被告作为被诉方,在民事诉讼中,有权利提起反诉,请求原告承担民事责任。

2. 反诉标的额:反诉标的额应当与本诉标的额相同。

3. 反诉的管辖:反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诉案件管辖范围内。

4. 反诉的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

5. 反诉的审理:反诉案件与本诉案件一并审理。

6. 反诉裁判:反诉案件进行裁判时,应当以本诉裁判为依据。

7. 反诉期间:反诉期间与本诉期间相同。

8. 反诉费用:反诉费用由反诉人承担。

民诉反诉作为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民诉反诉过程中,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行事,以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

民诉反诉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民诉反诉过程中,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行事,以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限制公益诉讼中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探讨
    在公益诉讼中,适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包括:1.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 法院调解原则和对等原则;4. 辩论原则;5. 处分原则;6. 检察监督原则;7. 支持起诉原则。在公益诉讼中,适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包括: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4.辩论原则;5.处分原则;6.检察监督原则;7.支持起诉原则。 简 述 公 益 诉 讼 中 适 用 的 基 本 民 事 诉 讼 原 则在公益诉讼中,受到限制适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有六个,分别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以及检察监督原则。这些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其中,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它体现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该享有平等的
    2023-09-24
    1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期限是否有规定
    一、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期限是否有规定?民事诉讼中止后,直到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才恢复诉讼,没有期限限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一)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
    2023-06-03
    29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反担保的作用
    反担保民事诉讼状:原告:写清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事项。被告:基本信息同原告,不清楚出生年月的可写年龄。案由:抵押担保案。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支付原告金额以及利息。事实与理由:写出担保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双方作何约定,并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证据来源:提交相关的证据。最后写清楚起诉人和落款信息即可。反担保是什么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
    2023-07-20
    167人看过
  • 哪些是刑事诉讼中的反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2、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提起反诉必须具备4个条件:(1)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3)反诉的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范围;(4)反诉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3、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反诉一经成立,人民法院即可与自诉案件合并审理。在这种互诉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既是自诉人,又是被告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如果自诉或反诉一方申请撤回起诉,法庭在同意一方撤回起诉后,对未申请撤回的诉讼应继续审理。如果对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判处刑罚,应根据各自应负的罪责分别判处,不能互相
    2023-02-23
    9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
    认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审查。在刑事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虚假诉讼罪。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法律事实为案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不能认定为“无中生有”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不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自诉案件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自诉人需要自行提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证据,存在自诉人“无中生有”捏造他人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能性,自诉人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律师补充: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虚假诉讼行为,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
    2023-05-06
    41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过程中是否能申请限制被告出境
    一、民事诉讼过程中是否能申请限制被告出境有民事案件未了结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限制被告人出境,由法院作出决定是否准许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二、民事诉讼不立案条件1、原告不适格。原告适格是指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没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在起诉中必须指出侵害其民事权益的人或与其发生争
    2023-06-17
    47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民间纠纷是否有上诉的权利?
    民间纠纷民事诉讼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间借贷诉状怎么写民事诉讼法(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等基本情况。(2)案由:借款合同纠纷。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业拆借纠纷、企业借贷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3)诉讼请求:贷款人提起诉讼的: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请求判令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借款提供后,发现借款人提供虚假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其他。借款人提起诉讼的:贷款人未按约定期限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贷款人提供贷款并赔偿损失;贷款人违约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
    2023-07-05
    305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案件能否反诉
    司法实践中,对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提出的反诉请求的认识、做法不一。有的法院允许提出反诉,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诉与反诉一并作出判决;有的法院则不允许提出反诉,告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受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上诉的二审法院,对反诉部分的审理方式也不一致。为保证执法统一,笔者认为对公诉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能否反诉问题应统一认识和做法。笔者倾向于允许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提起反诉,法院应当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诉、反诉一并审理和裁判。尽管目前法学界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存废问题分歧很大,但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仍保留1979年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足以说明附带民事诉讼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其程序性价值也是经过司法检验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就原告之本诉提出反诉本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法律规定的应有之意。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性价值、审理程序也同样适用于对附带民事
    2023-04-22
    1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上诉、再审
    1、被告不到庭,法院怎么判?法院会强制被告到庭吗?即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或者未经法官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依然会作出判决。这种判决叫缺席判决。其意义并不是要惩罚缺席的一方当事人,而是为了全面维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使诉讼因一方当事人的随意缺席半途而废,并使案件争议依法得到解决。虽然有一方当事人缺席,但是法官在判案时依然要秉公执法,认真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文书和证据,并使缺席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护。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被告到庭,但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法院可能会强制其到庭。这样的被告主要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以及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向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再次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是不出庭
    2023-06-07
    1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伪造印章是否中止诉讼?
    一、民事诉讼中伪造印章是否中止诉讼?是可以中止诉讼的;民事诉讼的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中止诉讼的规定的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2023-06-03
    24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从以上法律规定看,两者规定不一致。一、民事诉讼二审举证期限是多久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
    2023-03-09
    165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反诉
    法律综合知识
    “本诉是原告提起的诉讼,反诉是在本诉的基础上产生的诉讼。反诉与本诉有牵连,但与本诉不同,在已经提出的诉讼中,本诉被告以原诉(或称本诉)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与原诉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以达到抵消、动摇或吞并原诉的目的,这种反守为攻的诉讼称之为反诉”。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笔者认为,反诉是一种特殊的诉。按照通说,民事诉讼中的诉,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当事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通过审判方式予以保护,这相应的体现为原告的起诉权和被告的反诉权。反诉者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反诉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本诉的原告不得就反诉再提出反诉。所以,反诉可以界定为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特殊之诉。
    2023-04-21
    267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有诉讼时效限制?
    刑事自诉案件是有时效限制的。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追诉时效如下: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二、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4-04-26
    44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是否能够限制政府的权力?
    府当然可以成为民事主体,只要政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就享有相应民事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当然也就可以成为诉讼主体。政府债务违约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政府逾期不执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中可以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1、民事诉讼中,可以中止诉讼的情形如下:(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
    2023-07-02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多种类型。这些证据需要真实、客观、合法,才能确保证据... 更多>

    #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制度是怎样的?建设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制度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3
      反诉是现代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现代各国在民事诉讼立法中几乎亦不例外地规定了这一制度,但是由于普遍存在着立法简单化的倾向,再加上在实践中反诉的复杂性使这一制度在实体法律关系日趋复杂、讼事日增的当代不能有效地充分发挥其功能。那么在追求法治现代化的中国今天,中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制度(注:以下所称反诉均是指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建设如何?是否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在理论和立法上又应如何进一步完善?本文试就
    • 民事诉讼中的n反诉指的是民事诉讼中的哪一类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不一定。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必须符合民事起诉的条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
    • 民事诉讼撤诉后法院诉讼费退还时间是否有限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6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其次,关于法院诉讼费退还时间,法律并没有严格规定。但是,在当事人提出撤诉后,法院会以裁定的方式作出是否同意当事人撤诉。在法院裁定后,会依法给当事人退还剩余诉讼费。
    • 民事诉讼中抚养权纠纷是否能够反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29
      可以反诉,但反诉不是必须的。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一年中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是否有限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没有限制。但我国是二审终审制,就是同一个事情,没有新的证据,二审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