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止的操作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6:41:57 453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诉讼中止的期限未作规定。根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间。

(二)中止审查、中止审理制度未规定对被中止审理的人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是否可以变更强制施。高法的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对患有精神病的被告人中止审理,主要是因为被告人暂时丧失了参与诉讼的能力,因而有必要给予一定的时间使其恢复诉讼能力。

(三)诉讼中止必须基于法定情形。目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其他严重疾病的范围应如何确定;谁有资格出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书,等等。

(四)造成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消失后,如何启动刑事诉讼活动,也缺乏相关法律规定。高法的司法

解释只是指出,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但是如何恢复审理、由谁申请恢复审理、再由谁作出恢复审理的决定,以及由谁对应该恢复审理而不恢复审

理的情形进行监督,如何监督,都找不到可供执行的法律规定。

存在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刑事中止处理,特别是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主动要求中止的,也必须在不存在刑事责任时可以适用,如果已经存在刑事违法的情况,那么是不可以进行诉讼中止的处理的。

刑事诉讼中止有终止时间吗?

没有。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时,中止审理有没有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案件的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中止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立案的程序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二、刑事诉讼法立案的程序有哪些?(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
    2023-06-11
    383人看过
  • 2024诉讼离婚程序怎么操作
    诉讼离婚程序怎么操作一、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离婚起诉书标准格式》)二、法院审理阶段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
    2024-04-06
    280人看过
  • 诉讼过程中网上怎么操作?
    网上起诉一个人可以到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立案申请流程如下:1、在网上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进入;2、如果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户,可以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在中国,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单位。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对于各类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
    2023-07-20
    460人看过
  • 刑事拘留程序的实际操作流程
    刑事拘留程序如下。1、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做出刑事拘留的决定:对需要拘留的,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签发拘留证,提请公安机关执行;2、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须签名盖指印,抗拒拘留可使用戒具;3、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案件拘留期限是14天,多次、结伙、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拘留上限是37天。异地刑事拘留的程序有什么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
    2023-07-01
    291人看过
  • 行政诉讼程序中止的事由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情形消除后,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并通知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活动。诉讼程序恢复后,当事人在诉讼中止前进行的诉讼行为,依然继续有效。这其中“(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是指上面六种情形之外的,其他与其相当的情形,避免了列举的不全面,增加了灵活
    2023-02-28
    11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流程中被告的工作
    一、民事诉讼程序流程中被告的工作在民事诉讼程序流程中,被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1.被告需要仔细阅读原告起诉状的内容,以便针对原告的指控准备答辩状。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答辩状是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回应和反驳。2.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被告应当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应当能够支持被告的答辩理由,并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案件事实。3.被告还需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以便在庭审过程中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或无法亲自出庭,还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自己进行诉讼。二、民事诉讼被告的当事人权利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作为当事人享有多项权利。1.被告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每个当事人都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其进行诉讼,以协助自己处理案件中的法律事务。2.被告有权申请回避,即要求人民法院更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以确保案件的公
    2024-07-18
    61人看过
  • 二中止刑事诉讼的诉讼期限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时,中止审理有没有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案件的审理。中止审理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一、法院中止执行有期限吗法院中止执行以后是没有期限的,一般中止事由在消失之后会立即恢复。通常只有申请人对于自己的民事实体的权利以及民事诉讼权利是有权进行处分的,申请人同意了被执行人可以暂缓进行履行义务的,法院应该去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利,中止该执行。如果是案件之外的人对执行的标准提出了明确理由异议的,也有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准或者是对案件进行重审的情况,可以对原判中止执行。二、刑事诉讼中止有哪些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
    2023-03-01
    19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抗诉程序是如何运作的?
    这段内容讲述了当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时,有责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当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时,有责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检 察 院 抗 诉 期 限 是 多 久 ?检察院抗诉期限是指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同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抗诉期限为十日。在十日期限内,检察院可以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如果检察院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同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抗诉期限的起算日是接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日
    2023-09-04
    295人看过
  • 简易程序在刑事诉讼中有什么作用?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就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简化,可以提高办案效率。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必须要符合:案件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被告人对用简易程序无异议。如果被告人是聋哑人或者精神病人;被告人不认罪;案件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严重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刑事诉讼中同样存在简易程序的使用的情况(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四)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必须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否则,简易程序就失去了实际意义。第一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
    2023-06-30
    26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与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不一样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与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不一样《刑事诉讼法》第220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民事诉讼法》第161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相关知识: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适用的法院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但从《刑诉法》规定的“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和“可以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规定看,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刑事简易程序,中级以上级别的人民法院不得适用刑事简易程序。至于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能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因为刑事诉讼法并未向民事诉讼法那样赋予人民法庭的权限,因此,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不能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适用的审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
    2023-04-27
    180人看过
  • 刑事和民事诉讼程序的相互作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4、送达传票,通知原、被告按期出庭;5、条件;6、开庭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步骤是怎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步骤:首先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申请附带民事诉讼立案。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调解达到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则附带民事诉讼终结,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未履行的到了审判阶段由法院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
    2023-07-13
    479人看过
  • 德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协商
    摘要本文通过系统完整地介绍刑事诉讼法学中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展示了德国法学界务实和创新的一个方面。作为一种刑事程序的结案方式,协商在德国被称为协议、谅解,甚至交易,可以发生在诉前程序、刑事命令程序和主审判程序之中。目前,协商已经广泛地用于对付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环境犯罪和税收犯罪,包括大型的、严重的,甚至是涉及暴力犯罪和故意杀人犯罪的诉讼程序中。德国学术界几乎一致认为,协商违反了德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但是,德国的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也几乎一致地支持协商活动,并且希望能够使用恰当的方式将协商和谐地补充进现存的程序制度之中去。德国宪法法院认为,在不损害被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时,协商就没有违背宪法;但是,协商不允许用判决的形式作出调解或者用法律作出处理。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曾经认为,在协商中不存在可以达到诉讼结果的法治国的程序,目前则主张,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谅解不是一般地不能允许的。本文特别分析
    2023-06-11
    52人看过
  •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审限问题
    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最短两个月,最长无法确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一般会在两个月内宣判,最长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只有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以及有特殊情况的案件,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三个月。我国的离婚官司审限多久?审判时间即审限。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1、一审审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起算。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2、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
    2023-07-16
    39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程序该如何操作流程
    一、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程序该如何操作流程医疗事故赔偿诉讼程序:1.确定管辖法院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2.证据的保全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3.证据交换与质证(1)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完整;(2)审查病史资料书写是否符合《病史书写规则》;(3)决定是否申请司法文检鉴定;(4)确定是否存在鉴定不能的情形。4.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患纠纷案件,法院一般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首次鉴定书不服的,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首次、再次鉴定意见有瑕疵或有缺陷的,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
    2023-07-17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 更多>

    #刑事诉讼中止
    相关咨询
    • 诉讼程序中立案与抓人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20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如果证据充分,承办单位会首先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然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接着,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抓人。在抓人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当人被抓到后,公安机关会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以下情形之一成立时
    • 刑事程序能中止民事程序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诉讼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方当事人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解除诉讼原因后,恢复诉讼
    • 中国刑事辩护的诉讼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5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中止刑事诉讼有哪些情形刑事诉讼中止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6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案件起诉人民法院后,被告人逃逸,导致案件长期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暂停审理。2、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案件不能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决定暂停审理,并按照公诉或者自诉案件的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在审理自诉案件时,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
    •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程序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