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二审不予受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中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结合这两条规定,判决书中不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无论是有无独立请求权,都没有上诉的权利,所以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驳回二审的上诉应当用判决,而不能用裁定。因为裁定针对的是程序问题,判决针对的是实体的权利义务问题。驳回二审上诉请求是针对的实体问题,所以应当用判决。
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
(一)有法定的上诉对象。
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的对象作了明确的规定:可以提起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再审作出的判决,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小额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对其裁判不得提起上诉;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除此之外,按非讼程序审理后作出的裁判,第二审法院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当事人都不能提起上诉。
(二)有合法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上诉是因对第一审裁判声明不服,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改判,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必须是参加第一审程序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和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一审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上诉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17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均上诉的,皆为上诉人。对必要的共同诉讼中一人或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应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该上诉请求是针对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2、该上诉请求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3、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的,未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间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诉讼参加人各自接收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分别开始计算;任何一方的上诉期未满,裁判都处于上诉期内,这时,裁判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当事人可以上诉。只有当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都届满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的裁判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教育网
(四)必须提交上诉状。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裁判提起上诉时,必须递交上诉状;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上诉期间内提交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提交上诉状的,视为未上诉,一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
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297人看过
-
一审民事诉讼与二审民事诉讼的不同
120人看过
-
抗诉的相关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
45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相关规定与限制
439人看过
-
二、关于行政诉讼二审书面审理的规定
184人看过
-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二审审理范围是什么?
105人看过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
-
审理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30书面审理适用于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 书面审理是行政诉讼程序中的概念。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 而在民事案件二审程序中,只有在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才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
-
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相关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4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 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 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 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
-
反诉不予受理上诉状有哪些相关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6二审法院对不服一审法院不予受理裁定上诉,适用法律正确的驳回上述,适用法律错误的撤销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二审法院对部分一审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提起上诉的,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经过审理,原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裁定;原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裁定方式依法撤销,指令一审法院立案。
-
二审法院不予受理上诉是怎么处理的,规定是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06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依法上诉。二审法院对不服一审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也一律使用裁定。对于原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裁定撤销原裁定,做出正确裁定 所以,我认为这种情况下应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重审,而不是径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