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如何加上永久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09:10:20 146 人看过

房产证加上永久居住权,房产证上是没有这一条款的,只有产权一说,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如果要加上永久居住权那必须到公证处去办理,产权人只要同意那就可以给出具公证书,写明白有永久居住权,这个公证书是有法律效益的。

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要到当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才有效。

房屋所有人设立永久居住权后,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申请时提交居住权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设立居住权的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书面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另外,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公示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领结婚证后房产证上可以加上对方的名字吗

在房产证上加对方的名字与是否领取结婚证无关。

如果房子是您的个人财产,您有权利把一半的财产权利赠与给任何人,可以是夫妻也可以是其他人,每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

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如果您婚前全款购房,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该房屋系您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婚后有加名的话,那么该房产再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您是婚前购买,婚后有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或者还贷与夫妻共同财产出现混同,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该房产中仍有部分份额归属于女方。

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如果您是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不论是否还贷,该房屋登记时不论是否有女方,该房屋都系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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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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