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流转行为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2:50:06 67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下发了《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表示,该通知为人民法院更好地审理涉农案件,为

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提供了重要依据。

据介绍,当前,涉农案件点多面广,极为复杂。今年前十个月全国法院共审理有关农村土地资源纠纷案件48396件,有关土地补偿费分配方面的纠纷随之逐年增多。"当前农村土地资源纠纷案件不仅在数量上增加,在案件的类型上也逐年增多。"倪寿明说。

他指出,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等这类案件越来越多地表现为群体诉讼,不仅牵涉到农民利益,也牵涉到政府和企业利益,基本特点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处理难度大。

倪寿明表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权益和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长久不变将是人民法院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核心。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将加大对侵占耕地刑事犯罪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制裁力度,为农民对承包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为了确保司法保护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改变土地用途、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流转行为,要依法确认无效。以股份合作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着重审查入股行为是否符合农民意愿,严防因股份合作导致农民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法律规定的征地用途和目的,将是否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对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予以合理补偿,将是否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作为认定征地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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