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法规定什么案子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这类纠纷虽然也属于民事纠纷,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但都是建立在身份关系的基础上,当事人往往不能自由处分这方面的权利。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由于行政争议是国家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因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争议事项涉及国家行政权,当事人无权自由处分。
此外,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是不是《仲裁法》意义上的仲裁,由法律另行规定,即分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二、可以仲裁的纠纷
1、具体而言,可提交仲裁的纠纷限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合同纠纷”,指民事经济合同纠纷。主要有:一般民事、经济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海事、海商合同纠纷,其他民事经济合同纠纷。
2、“行政合同”范畴内的争议,由于在“合同”主体平等与否、权利义务关系对等与否,等方面与民事经济合同有较大差异,对这类纠纷不能采用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仲裁方式而应通过行政途径或者诉讼程序解决。“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是指侵权纠纷。这类纠纷在海事、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领域较为多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仲裁的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仲裁,哪些纠纷不能仲裁,解决的是“争议的可仲裁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对仲裁范围的规定主要依据如下原则:
(1)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2)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
(3)仲裁的范围主要是合同纠纷,也包括一些非合同经济纠纷。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仲裁裁决案件的重新仲裁怎么规定
384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规定哪两类纠纷不能仲裁
272人看过
-
仲裁规定:法律对仲裁案件有哪些规定?
212人看过
-
劳动仲裁60岁还能不能仲裁
427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提出时效
219人看过
-
仲裁法适用于什么纠纷,哪些不能申请仲裁
137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劳动仲裁法院能不能推翻仲裁裁决四川在线咨询 2021-08-05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对仲裁机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对推翻劳动仲裁裁决书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
-
什么叫仲裁案件,什么叫仲裁案件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1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2.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 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5.仲裁员
-
仲裁法中规定的仲裁程序范围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仲裁范围作了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该范围。且参照第十五条的规定,达成协议后仍可仲裁。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
-
仲裁委员会是什么,两类纠纷不能仲裁的是否仲裁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仲裁委员会的含义: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两
-
仲裁未出庭能不能申请仲裁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参加仲裁活动,按撤回处理后,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42条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50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