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
2.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此时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4.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
5.证明是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
6.证明是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
一、离婚协议能否对抗对外债务
离婚协议并不可以对抗债权。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规定情形的除外。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可知,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离婚协议并不可以对抗债权。
二、因债务老公与合伙人合同纠纷起诉妻子可以吗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以起诉夫妻双方。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律规定情形,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除外,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一起起诉。
-
共同债务的举证债权人是谁
344人看过
-
夫妻债务怎样举证才不属于共同债务
300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怎样举证
50人看过
-
分居多久不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到底应该谁举证
265人看过
-
区别夫妻共同债务以及个人债务应该怎么举证证明
370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婚前房产会被执行吗,夫妻共同债务怎么举证
245人看过
离婚协议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备。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民政局会提供简单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之间的情况不复杂的,... 更多>
-
怎样证明不是共同债务?共同债务,需要举证哪些内容?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9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夫妻共同债务须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或者虽无共同意愿,但该债务系为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用途。那么,如何证明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为个人债务就成为问题的关键,一般有以下几点: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
-
怎样举证不是共同债务?举证有哪些要求?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9证明不是共同债务需要举证的内容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一方都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因此引起的债务。
-
共同债务怎么举证,知道的举证要求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0夫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虽然法律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并不是这样,因为有些债务是单方面借的,对方不知道,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如何证明不是共同债务呢?首先,除了出示只有单方字的借条外,还应尽量陈述借款的来源、交付过程等,证明债务的确不能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家庭事务、子女、医疗、共同投资等。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情况引起的债务由夫
-
债务要怎么举证才算共同债务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
债务人能不能举证不是共同债务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0“除了出示只有单方签字的借条,还应尽量陈述出借款款项的来源、交付过程等等,证明债务确实没有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家事、子女、医疗、共同投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 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