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人身损害纠纷中对损害参与度的考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05:22 77 人看过

所谓损伤参与度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法医学概念,是指在有外伤、疾病(包括老化和体质差异)等因素共同作用于人体,损害了人体健康的事件中,损伤在人身死亡、伤残、后遗症的发生上所起作用的比例关系。损伤参与度的问题通常出现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赔偿纠纷中,赔偿义务人以此为抗辩,要求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认定损伤参与度存在的关键是: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大系加害人过错产生的致害因素与原告疾病、残疾或特异体质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加害人对受害人自有病变、伤残不负有注意义务。这一认定过程属于医学专业范畴,对此应通过专业机构的鉴定结论予以明确。

我国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对损伤参与度作出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遇有涉及损伤参与度的情况时法官处理的随意性较大,影响了法院的权威性。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为例,在存在损伤参与度情形时,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

1、所有赔偿项目的赔偿金额均应乘以损伤参与度系数,得出赔偿义务人应给付的赔偿数额。

2、财产损失不考虑损伤参与度,其它项目需要乘以损伤参与度系数来确定。

3、只有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需乘以操作参与度系数,其他项目均应全赔。

4、只有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需乘以损伤参与度系数,其他项均应全赔。

笔者认为,与损伤参与度这一法医学概念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原因力。原因力是指在构成损害结果的共同原因中,每一个原因对于损害结果发生或扩大所发挥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该规定的精神可以看出,行为人仅对因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受害人受到的同一损害后果,应找出造成这一损害后果的数个原因,具体分析各原因对于该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大所具有的作用力,损伤参与度系数即是经过因果关系鉴定后得出的对原因力的量化、比例。交通事故作为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原因之一,经过鉴定确定其损伤参与度并不难,但因为各种损害后果的性质、形成原因等差异,交通事故对相关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所发挥的作用也有差异,如有些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有些则只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在赔偿时,要将各种赔偿项目进行分类考虑。

1、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如受害人伤前就存在其他疾病或特殊体质,在交通事故的作用下才导致了伤残,若没有原有疾病的参与,受害者不会构成伤残,造成身体功能障碍,所以必须考虑损伤参与度。死亡赔偿金也是同样的道理,原有疾病也是导致死亡的原因之一,削弱了交通事故致死的原因力,故应当考虑损伤参与度。实践中存在争议的是,存在多个伤残等级时赔偿指数的计算,本文中试给出一种计算方法供参考:确定最高等级指数和附加指数,得出无损伤参与度情况下此种伤残叠加后的指数;然后计算排除存在损伤参与度的等级后,所能构成的赔偿指数;两者相减反映出因存在损伤参与度的等级所增加的指数;④考虑该指数的损伤参与度因素,得出加害行为对该指数的影响程度;将⑤与④的数字相加即为最终赔偿的指数。

2、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基于人身受到伤害所产生的精神痛苦而给予的精神抚慰,而人身的伤害是因道路交通造成的外伤与疾病共同作用所造成的,故应当考虑损伤参与度。

3、财产损失,如没有交通事故,则不会发生相应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的造成财产损失的唯一、直接原因,因此不须考虑损伤参与度。

4、交通费,有人认为交通费类似于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是其产生的唯一原因,不须考虑参与度。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果损伤参与度较低,损伤只能造成极小的伤害,不需多次往返医院,应该考虑损伤参与度。

5、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丧葬费,有观点认为,受害人在受伤之前即使存在某些疾病或特殊体质,但若无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不会引发其他症状,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交通事故是产生医疗等费用的直接原因,应当全部赔偿。笔者认为这些赔偿项目与交通事故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比较复杂,应根据鉴定意见书的陈述具体分析。北京市高院出台的《外伤在与疾病共同存在的案件中参与度的评判标准(草案)》中对医疗费、陪护费、营养费、就医交通费、就医住宿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未来的医疗费等与伤残者生活补助费给出了不同的参与度标准,如果受害人原先就有组织、器官的特异性改变,或者其系特异体质,损伤参与度应为100%,如果受害人有潜在疾病,但无相应的症状和体征,外伤参与度为80%,如受害人原患有疾病,并已表现出疾病的症状和体征,损伤参与度为50%。该方法比较合理,在实践中,因果关系鉴定只会给出一个损伤参与度,我们首先应确定该系数是对于受害人伤残的损伤参与度,还是对受害人某种疾病的损伤参与度,再根据鉴定意见书内容具体分析参与度问题。

(作者:孙志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浅析人身损害案件中的赔偿费用
    最高法院通过的2003年第20号司法解释详细地规定了人身损害的各项费用,笔者就有关费用做一番自己的理解,希望大家来共同探讨。1、关于医疗费的理解。法释【2003】20号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赔偿义务人就治疗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异议举证。所谓的合理性,包括用药的剂量和用药的品种是否合理,治疗费用是否过多,医务人员治疗时是否具有延误治疗的过错,受害人的治疗是否符合常规等等。所谓的必要性,比如急救时为120车开支的送人到外地医院的车辆交通费用是否必要,伤情可在何级医疗机构治疗痊愈,治疗器械的价格等等。因为医疗费要根据收款凭证确定,所以医药费、住院费票据是有用的证明。受害人丢失票据的,一般可在医疗机构补开或者由医疗机构出具收款证明。关于医疗费的诉讼请求不需等待出院以后再行起诉,不怕麻烦的话,可以在治疗时分段起诉。有些当事人在起诉时在诉讼请求这项直接写成要求法院先予执行多少钱,其实应该将诉讼请求写为要
    2023-06-08
    429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与过错参与度的关系是什么
    采用五等级法对患者所诉医疗损害中医疗过错行为进行参与度评定,具体为:1、医疗过错参与度10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错所致,与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无关联,法学上为必然因果关系,也叫直接因果关系;2、医疗过错参与度7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医疗过错所致,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增加了所诉医疗损害出现的可能性。法学上为相当因果关系。3、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是医疗过错和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以及其他行为共同作用所致结果,且双方的作用强度难以区分,即出现所谓“原因竞争”,法学上为素因竞和之因果关系;4、医疗过错参与度2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但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出现起到诱发、促进、加重等作用,法学上为事实之因果关系;5、医疗差错参与为0%。所诉医疗损害完全是就诊
    2023-04-27
    37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解决途径
    一、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伤害怎样赔偿,依据造成的伤害而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造成伤残的有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023-04-18
    380人看过
  • 精神损害,有人身损害,有人身损害怎么办
    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医疗费。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计算公式: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
    2023-02-04
    14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维权要点与技巧
    在实践中,如果发生了人身损害的,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维权要点与技巧是怎样的?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维权要点与技巧当事人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时,由于首先想到的是治疗,对往往会忽略证据的收集和保管,遗失或者疏忽获得赔偿的主要证据,导致日后因为缺乏证据而无法获得应得的赔偿,为了在身体收到伤害的同时,能够获得最大的经济补偿,受害人要注意:1、受伤后,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切勿私自处理,以免后患无穷;2、保留治疗中的各类费用支出的凭证,包括:医疗费、药品费
    2023-06-08
    308人看过
  • 人身损害打官司划得来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怎样处理
    一、人身损害打官司划得来吗1、是否划得来要看具体情况来决定,有需要打人身损害打官司就得找律师,受到人身损害是有权要求经济赔偿的。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23-04-19
    31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解决方式有哪些,解决人身损害纠纷的途径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种类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划分成如下几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二、人身损害的解
    2023-04-27
    163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鉴定参与度规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鉴定参与度规定是综合考虑,过错程度在损害后果发生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来判断,如果是属于完全责任的话,应当承担100%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医院应当承担具体的赔偿责任。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一)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二)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三)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2023-03-19
    36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如何应对非法转包?
    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时,承担侵权责任的是接受劳务的一方。但提供劳务的一方能够证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了损害,并且第三人拒绝承担责任或者无法承担责任,那么提供劳务的一方有权请求接受劳务的一方给予补偿。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方式:1.劳务关系中,如果个人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并提供了劳务,但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那么承担侵权责任的是接受劳务的一方。2.在提供劳务期间,如果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了提供劳务的一方损害,那么提供劳务的一方既可以选择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选择请求接受劳务的一方给予补偿。3.如果个人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并提供了劳务,但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了他人损害,那么接受劳务的一方将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能够证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了损害,那么提供劳务的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并且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的一方给予补偿。4.如果个人之间形成了劳
    2023-10-18
    330人看过
  • 纠纷中的财产损害赔偿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举证方法有什么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应提交的证据材料:(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等);(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7)其他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期间方式计算。
    2023-07-02
    428人看过
  • 对完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设想
    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充分保护公民的人权不受侵害。结合人身损害赔偿存在的问题和保护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主要内容,对于完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笔者提出以下设想:1、尽快制定《中国民法典》和《侵权行为法》。目前,国家立法机关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民法典的立法工作,并且拟在制定民法典之前首先制定出《侵权行为法》。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行为法的主要内容,在制定《侵权行为法》的时候,一定要对人身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全面的研究,运用国家立法的形式,对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做出完整、全面的规定,并且最终收录到民法典中。2、《侵权行为法》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内容应当统一、具体、可操作性强。首先,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内容必需统一,就是对各种单行法律中规定的侵权行为规范不统一的问题统一协调起来,不再出现对一个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作出几种规定,使整个侵权行为法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成为一个统一协调的法律体系。其次,在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制
    2023-06-24
    460人看过
  • 人身损害纠纷请律师收费多少
    1、民事案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书案件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2、刑事案件收费(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2)审查起诉阶段:
    2023-03-02
    471人看过
  • 人身损害纠纷就是侵权行为吗
    关于人身损害的纠纷属于侵权纠纷。行为人侵害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怎么解决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在交上诉状应到一审法院,由法院开具交费通知书,然后到二审法院交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
    2023-07-28
    221人看过
  • 人身损害中的精神损害指的是什么,精神损害范围有哪些
    人身伤害是否包括精神伤害取决于具体情况,并非所有人都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况:一是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三是侵犯死者人格权或者非法利用,侵犯遗体,遗骨对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四是灭失或者损害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造成精神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主体适用范围。主体范围指因精神损害赔偿而有权提出诉讼请求的公民和组织。直接受害人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之诉,没有争议。对于间接受害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是否能提出精神损害,《解释》有了进一步的规定:如第7条,“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遗体受损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精神损害赔偿,列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说明了,间接受害人也可作为要求精
    2023-08-18
    2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赔偿参考哪条法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人身损害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
    • 人身损害,人身损害,精神损害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所谓精神损害,就是指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精神是与物质相对应,与意识相一致的哲学范畴,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人的意识活动及其内容和成果的总称。法律意义上的精神,主要是指精神活动,并且往往与精神损害及其后果精神损害赔偿相联系。 因此,侵权行为侵害了自然人、法人的民事权利,破坏了自然人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动以及自然人、法人维护其精神利益的精神活动,导致受害人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损害,也就造成了受害人精神
    • 人身损害中的误工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数额计算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以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为准;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确定。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参考答辩状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8
      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
    • 人身损害的赔偿有什么法律参考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29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