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方当事人在国内居住另一方当事人在国外居住的涉外民事案件的上诉期应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0:21:14 490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方当事人在国内居住另一方当事人在国外居住的涉外民事案件的上诉期应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对你院4月28日请示的问题,我们意见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五条及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一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对不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另一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期为60日。15日期满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一方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不得上诉。但是由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期限未满,本案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还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只有上诉期均已届满而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时,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才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外国人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如何处理
    外国人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的处理方式为若被告一方在国内有住所,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原告一方在国内无住所,或双方在中国境内均无住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外国人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
    2022-07-17
    225人看过
  • 当事人长居国外涉外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长居国外涉外诉讼流程是怎样的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般原则;管辖;送达、期间;财产保全;送达取证、判决和仲裁的相互承认和执行等司法协助活动。涉外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同民事诉讼其他程序的一般规定,都是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为指导,贯彻基本原则的精神。各国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立法体例各有不同,从立法看,大致有三种体例:第一种是在民事诉讼法典之外制定单独的涉外民事诉讼法;第二种是在民事诉讼法典的有关章节中,对涉外民事诉讼设立特别条款,分别加以规定;第三种是在民事诉讼法典中设立专编、专章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问题作集中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采用了第三种立法体例,将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作为一编单独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这种立法体例既
    2024-01-13
    203人看过
  • 对在国外居住的借款人如何起诉
    借款人出国不影响诉讼案件的进行,可以公告送达,可以留置送达,也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借款人就算出国了,也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借款人一旦被列为失信名单,那么他在出国、旅行以及高消费的行为都会受到影响。如果借款人拒不回国,那么也可以通过司法协助的形式,追讨债务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民间借款利息怎么算1、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3、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
    2023-02-19
    259人看过
  •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国内居住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本人不回国参加诉讼
    在国内法院进行离婚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作为代理人,国外律师只能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参考《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可否不回国进行离婚诉讼》一、在我国本人不在律师能代本人起诉离婚一)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1、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就财产等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律师是无权就身份关系方面的进行处分的。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的)。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
    2023-03-14
    242人看过
  • 关于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与第三者另行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问题的批复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本年1月28日(57)研字第9号报告收悉。兹就所提问题答复如下:一、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的期间内(即自当事人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0天内)与第三者另行结婚。这种结婚行为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上诉审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后,如果他(她)仍愿和该第三者结婚,应当再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至于他(她)在上述期间内和第三者结婚的行为算不算是重婚犯罪行为,要不要给予刑事处分,须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不能一概而论。二、由人民法院主持成立的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所争执的权利和利益达成的协议,不发生不服调解而提起上诉的问题。如果当事人一方事后翻悔,原来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如认为原调解确有错误,可以参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查阅《各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第26页);如认为原调解并无错误而无须重新处理时,当
    2023-06-11
    217人看过
  • 在国外的当事人如何委托书
    一、在国外的当事人如何委托书当事人可以向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并在当地认证机构(一般为外交部门)及我驻外使领馆办理认证。当地公证机构不接受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或者不能为中文委托书出具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到中国驻外使领馆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委托书一般包含下列内容:委托人基本情况,受托人基本情况,所涉房产的具体情况,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的签名、捺印,日期等。委托书可由当事人自行草拟打印或根据国内有关机构的要求制作。委托书内容不完备或表达不准确的,当事人应当自行更正;委托书中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虚假、不当的内容。二、委托书是合同吗不是。通常委托对方办事时也要同时签订委托合同的。如果没有合同,只是有委托书,缺陷而大,存在没有接受委托的情况。但如果承认接受了委托,但委托书上并未写明委托做什么的话,也是很难说清的。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
    2023-06-05
    88人看过
  • 借款人居住在国外如何起诉
    一、借款人居住在国外如何起诉借款人出国不影响诉讼案件的进行,可以公告送达,可以留置送达,也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借款人就算出国了,也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借款人一旦被列为失信名单,那么他在出国、旅行以及高消费的行为都会受到影响。如果借款人拒不回国,那么也可以通过司法协助的形式,追讨债务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二、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是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
    2023-05-06
    478人看过
  • 关于一方居住内地一方居住港澳的离婚应如何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56)民发字第25号函悉。关于一方居住内地,一方居住港、澳的离婚问题应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认为:居住内地的一方当事人,可去函征求对方意见,协商解决。如居住内地的一方,委托律师承办该案时,可由律师机构以律师名义代为去函向对方征求意见。居住内地的一方向法院申请离婚时,可由法院将诉状副本函送对方,并通知他进行答辩。在送达前,当地人民法院应将函件及诉状副本呈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寄出。在邮寄时,可勿用印有法院名义的信封,只须在信封上写明法院的地址、门牌号码和主办人的姓名。离婚时一方欠债如何处理夫妻一方欠巨额外债,离婚协议需要写明债务的偿还方,并且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
    2023-08-18
    318人看过
  • 一方为华侨(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国内公民
    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双方均为华侨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
    2023-04-05
    6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方居住内地一方居住香港的
    山东省牟平县人民法院:你院1956年10月23日〔56〕法民字第410号来函、10月27日〔56〕法民字第285号来函和10月30日〔56〕法民字第339号来函均收到。这三件来函都是请示一方居住内地提出离婚,另一方居住香港(或香港有亲友知其地址可以转交),如何向其征求意见的问题,现一并答复如下:居住内地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照已知的对方的地址利用邮递直接去信征求对方意见,协商解决;如果居住内地的一方委托律师承办该案时,可由律师机构的律师名义代为去信向对方征求意见。如果这样做得不到结果而现住内地的一方仍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法院可将诉状副本函送对方,并通知其答辩。在函送前,你院应将函件及诉状副本送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再寄出。寄出时不要用印有法院名义的信封,只需在信封上写明法院的地址、门牌号码和主办人姓名。
    2023-04-22
    148人看过
  • 联系不上在国外的一方,另一方在国内起诉会判离吗
    联系不上在国外的一方,另一方在国内起诉会判离吗?杭州离婚律师解答李晓娟律师今天要说的这个案子是2021年12月判下来的,对一方在国外,且联系不上的离婚案,具有参考意义。小红与小明通过亲属介绍相识相恋,于2017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小明去了国外,从2017年10月以后小红与小明失去联系,电话、微信都联系不上。至起诉之日,小红不能获知小明任何信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婚姻名存实亡。小红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小明依然联系不上,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审理,小明未答辩。经常会有人问李律师,对方不来,法院会开庭吗?第一次会判离吗?这个案子可以回答相关问题。经法院审理查明,和小红结婚不久,小明便去了国外,从此音信全无,且双方婚后无子女、无家庭财产及债权债务。小红当庭提供了结婚证、小明的出入境记录作为证据,对于这些证据,法院也进行了质证和审查,最终采信。法院认为,小红、小明双方结婚后短时间内小明便前往国外,
    2023-06-17
    200人看过
  • 外国人一般可以在中国居住多久
    一、外国人一般可以在中国居住多久我国法律对于外国人在中国停留的期限有如下相关规定:1、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2、所持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超过一百八十日的,持证人凭签证并按照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二、外国人和中国配偶结婚后,如何在中国合法长期居住?外国人想在中国长期生活,必须要有有效的合法的停留签证。入境中国需要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但保持长期合法在华停留需要在中国出入境办理合法的长期居留许可。成年的申请人,往往还要考虑到未来希望在中国合法工作,以上都需要提前合理规划。与中国配偶结婚后,外国人合法的身份规划形式如下:1.办理团聚类居留证件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因家庭团聚事由申请在华居留。2.办理工作许可居留证件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2023-03-29
    309人看过
  • 当事人有一方是外国人的该如何办理离婚
    一、注意事项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
    2023-06-12
    283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配偶一方在港澳台或国外,现当事人要
    1980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0年7月30日〔80〕沪高法民字154号函收悉。关于你院请示的处理配偶一方在港澳台或国外,已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现当事人要求的问题,经研究,同意你院提出的处理意见。此复。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配偶一方在港澳台或国外,人民法院已经判决离婚,现当事人要求复婚的请示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去年8月以来,本市一些区、县法院先后收到和接待配偶一方在港澳台或国外,已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现当事人要求复婚的来信来访六起。其情况主要是在本市的一方以对方长期与家庭不通音讯,下落不明,提出离婚,或双方虽有通信联系,但本市一方迫于政治压力,以种种理由,坚决要求离婚,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现在,随着中美建交以及我对台政策的变化,原来下落不明的,已有了下落,他们又取得了联系。于是本市一方(都是女方)因自己离婚后并未,双方年纪已老(年龄最小的五十二岁
    2023-04-22
    31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些也被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在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制定了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他国家在民事诉讼... 更多>

    #涉外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当事人起诉离婚一定要到法院起诉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5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基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双方在开庭审理时都必须到庭参加诉讼;但是如果离婚案件的一方在国外居住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居住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而可以委托国内的律师办理。其中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向法院出具的委托律师办理离
    • 涉外离婚诉讼中,一方居住在国外的另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4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
    • 有一方居住在国外的如何起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有一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如何起诉中国公民配偶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一方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被诉离婚的国内配偶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予以受理。
    • 夫妻一方在国外居住一方在国外生活的离婚诉讼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民诉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
    • 民事诉讼中一方在国外一方如何向国内当事人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规定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