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要从2006年说起,当时已经20岁的闫某尚待字闺中,而给其介绍男朋友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闫某自身条件不错,便也没着急自己的终身大事。
2006年12月份,媒人甲来到位于徐州市惠工小区的闫某家中,说给闫某介绍一位男朋友,男方姓江,是台湾人,闫家人一听觉着新鲜,便示意女儿去见一下,闫某也是有事当没事地就去见了。虽说媒人把江某说得如何如何好,可闫某见了江某之后,心还是凉了一大截。这个江某个子不高,还很胖,尤其是年龄上的差距让闫某不能接受,因为江某比闫某大了整整9岁。所以闫某就很不乐意,决定不再交往下去。
回家后闫某把自己的想法对家人说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遭到了母亲的强烈反对,闫母似乎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认准这准女婿了,非要闫某嫁给江某。闫某看母亲态度强硬也没了主意,再加上家人的“劝说”,闫某也就默认了。为避免节外生枝,稳住这只“金龟婿”,闫母便催着双方赶快领结婚证,就这样,闫某和江某在认识第7天的时候在江苏省民政厅领了结婚证。
洞房之后新郎溜说是去办护照了
新婚次日闫某一家人似乎还沉浸在新婚的喜悦当中,这时江某提出要回台湾一趟,闫某家人一听就不乐意了,刚结婚怎么能让自己的女儿独守空房呢?可是江某却有理由,江某说为了能把闫某顺利带回台湾定居,需要办护照和很多手续,而且要把双方的结婚证带过去,闫家人虽说心里不乐意,可一想还是“正事”要紧,便答应了。再说江某在徐州并没有正式工作,一直这么耗下去也不是办法,所以新婚次日江某便离徐赴台去办理“护照”了。
闫某家人为使女儿能顺利到台湾定居,便想催促江某尽快办理手续,又是打电话又是写信,可无论怎么样都联系不到江某,这下闫某家人有些着急,但出于对女婿的信任也没往太坏处想,心里还编织着各种谎言来欺骗自己。就这样这个毫无实质内容的闪婚一直存续着。
独守空房整3年新娘要离婚法院批准
从2006年12月8日新郎江某失踪开始,闫某一家人便陷入了苦恼之中,女儿的年龄越来越大,而女婿迟迟没有音信,总不能让女儿一辈子“守活寡”,尤其是闫母更为愧疚,因为当初是自己坚持要女儿嫁给江某的,没想到现在却给女儿造成了终身的遗憾。在这期间闫某一家也曾想再找一个女婿,可毕竟和江某的婚姻摆在那儿,再结婚就是不折不扣的重婚,在这种前后矛盾的状态中闫某度过了三年的时间。
2009年9月27日,闫某一纸诉状将所谓的“丈夫”告至铜山县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以结束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
法院立案受理此案,准许闫某与江某离婚,并由原告闫某承担案件受理费。
涉外婚姻结婚公证怎么办?
离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离婚证、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应附相应的生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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