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21:10:51 121 人看过

行政赔偿中,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纯粹行使个人行为,比如看守为泄私愤殴打犯人,此时其行为与职权并无关系,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是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赔偿。另外,如果是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也应当承受自己所造成的后果,国家也不会赔偿。最后是惯例的兜底规定,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行政赔偿:国家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作为一种法律主体,国家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国际法上的赔偿责任、司法赔偿责任、立法赔偿责任、军事赔偿责任、公共设施设置和管理中的赔偿责任等。特定的赔偿责任是与特定的侵权行为相对应的,而行政赔偿仅仅是国家对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对行政赔偿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
    2023-07-04
    75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国家的责任和担当
    回到文章开始谈到的案子,由于《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行政不作为违法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有国家来承担责任,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使我国公民合法权益得不到确实保障。从当前提倡的依法行政而言,如果行政机关经常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对各类违法行为该制裁的没制裁,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该保护的没保护,依法行政从何谈起?在我国提倡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应该强调行政主体对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积极履行和及时为市场主体服务。约翰奥斯丁认为,只有那种对某种作为或不作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命令,才是法律。[]国家赔偿法是为解决国家机关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而出台的,它应该对作为行为和不作为行为进行全面规范,为受害者提供充分的救济,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以发挥其重要功能,实现其法律价值。这也是完善我国法律责任体系的重要一环。由此,建立和完善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赔偿责任在我国显得十分必要。
    2023-07-07
    335人看过
  • 什么情形应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构成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才能申请行政赔偿。2、必须有造成损害的事实。若没有造成损害的事实,赔偿则无从谈起。3、违法的行政行为和损害的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就是说因为行政行为的原因,才造成了损害的事实结果。4、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确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错误)。
    2023-06-06
    390人看过
  • 行政赔偿中违法归责前提下的责任分担有哪些情形
    我国行政赔偿法律规范中确立了违法归责原则,但对于违法归责原则下责任如何承担,具体如何适用的法律规范却少之又少,学理上的研究也不多。国家赔偿法也只规定了违法赔偿与不赔偿的几种情形,对于什么情况下要适用责任分担相关法律知识:第一、行政机关因职权行为违法造成当事人损害,而受害人对该损害的产生也存在违法情形,即出现混合违法情形。第二、受害人虽然也存在违法行为,但因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给予的制裁较重,而使其受到超出法定限度的损害。即自由裁量违法情形。第三、损害还因为第三人的违法或过错造成,不仅仅是因为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而产生。即第三人违法情形。第四、国家行政机关因行为违法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因故意或者过失,致使损害的结果扩大。即损害结果扩大情形。第五、行政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但受害人通过其他途径得到了部分赔偿。即部分补偿情形。
    2023-06-13
    318人看过
  • 民政局该否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记者秦仲阳)昨天,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海丰4·9事件行政赔偿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未当庭判决。据悉,海丰法院今年3月初一审开庭,判决认定被告汕尾市民政局对死者的死亡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应赔偿原告人民币18.74万元,扣除原告已得到的4万元左右,还应支付14万元左右(见本报今年3月3日报道)。汕尾市民政局不服于5月24日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在此期间,又有2名海丰4·9事件的受害人家属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并经一审判决,被告同样不服上诉。于是,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开庭合并审理了这11起行政赔偿上诉案件。昨天二审开庭审理焦点与一审相同,包括:汕尾市民政局是否为适格被告;原审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原《善后处理协议书》是否为国家赔偿协议;死者对其死亡是否有过错。昨天二审开庭时,汕尾市民政局还提出:事件的起因是被遣送人员纵火,他们先于遣送人发现火灾,同样有义务救火,但却没配合遣送人员救火,有明
    2023-04-24
    333人看过
  • 哪些情形行政机关应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4、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2023-04-22
    25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不予赔偿和刑事不予赔偿情形有哪些,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行政不予赔偿情形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刑事不予赔偿情形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
    • 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哪些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
      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1)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2)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3)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4)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5)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6)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 国家行政赔偿要承担哪些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26
      (1)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 (2)国家负责赔偿的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造成的;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必须是现实已经产生或必然产生的,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赔偿是法律规定的。
    • 有哪些赔偿责任国家不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11
      (一)《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 保全错误的国家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国家是否会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12月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第六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27号)第七条调整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三)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