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单位犯罪的挑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8:12:26 432 人看过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制度的构建步伐进一步加快。与此同时,随着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既有法律制度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日趋理性,有关规范市场主体及市场主体之间行为的法律亦不断完善,其中,对公司法人制度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形式观照回归实体关注的过程,而修订后的公司法中“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所产生的。

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背景及法理基础

谈及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就不能不提到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公司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原则将公司股东风险控制在可预见的范围之内,保障了广大股东的投资积极性,亦使公司与出资人分离,保障了前者的独立经营和自我发展。正是这样的价值,使得公司的独立人格与有限责任原则成为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石和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之一。但是,随着19世纪末以后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绝对化,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有限责任和独立人格损害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危害市场秩序行为多发,使西方发达国家开始重新审视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并建立了相关法律制度以限制这一原则的绝对化,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被称为“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原则,它源于商法领域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意指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基于特定事由,不承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而由公司股东对公司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的基础在于任何制度都应有其合理限度,当有限责任被滥用于不适当的用途和不诚实的目的时,便背离了该制度设立的初衷,也与法律确保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理念和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观相背离,于是便需要通过另一种法理即公司人格否认的理论来贯彻这种理念和价值观。

二、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

2005年10月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该条第二款、第三款还进一步明确,“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与单位犯罪否定说

?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正式确立,动摇了单位(法人)犯罪肯定说的传统基础,使得单位犯罪否定说占据了更为有利的法理制高点。

在法人犯罪制度发源地的英美法系国家中,同一视理论和转嫁罪责理论是法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法理基础,这些理论都是从古代侵权法中“仆人过错,主人负责”法谚延续出的原则。基于这样的原则,组织体应该为自己成员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样的规定,在古代社会的个人?尤其是普通社会成员?物质财富极为匮乏的情势下,由主人或组织体代为承担责任而言是较为公平的。同时,在资本主义制度初创时期,确立起公司的自身责任也符合当时将公司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加以构建的社会趋势和立法趋向。然而,在公司独立人格被滥用的情况下,基于公平、正义而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导致公司在违法犯罪时,责任直接归属于具体自然人。可见,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下,传统的同一视理论本身和转嫁罪责理论的基础已经丧失,这为单位(法人)犯罪否定说提供了法理论据。

?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使我国单位犯罪肯定说中“单位人格化说”的观点失去价值。

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正式确立之前,单位的独立人格确实成为肯定说的有力论据。因为,由于缺乏单位人格的退出机制,只要一个单位在法律上合法成立,具有了不依赖于其成员的独立性,就当然具有了独立的法律人格,既然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然是题中之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4日 2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人格否认相关文章
  • 挑战司法制度的行为有哪些?
    妨害司法罪表现形式有:1、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2、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3、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妨害司法罪量刑标准1、根据刑法第311条之规定,犯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根据刑法第309条之规定,犯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14
    475人看过
  •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概述
    想要准确地了解一项法律制度,通常需要对其制度含义及立法目的进行考察。本文对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探讨,也将从其制度含义与单独设置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目的两方面展开。(一)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的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指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项法律措施。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就是对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的公司的人格进行否认的制度。(二)单独设置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考量我国新《公司法》第63条是对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直接表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纵观世
    2023-06-09
    483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条件,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条件是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公司股东滥用法人人格独立地位这一行为,存在故意的过错导致债权人受到了损失。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是公司的股东要与公司一起承担对债权人连带的赔偿责任。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条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条件:1.从主体条件看,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公司设立合法有效是公司取得独立人格的前提,也是公司人格否认的前提2.股东行为时过错为故意3.从行为方面来看,股东实施了使公司形骸化的行为4.结果要件,公司人格否认应当以债权人遭受损失为前提5.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即股东之行为与债权人受害结果之间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而非偶然。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确认,主要表现在该法第20条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公司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
    2023-06-05
    413人看过
  • 公司法人对适用范围的挑战
    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如下:1、公司空壳化;2、公司资本明显不足;3、利用公司规避合同义务;4、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我国的《公司法》已于2005年10月27日重新进行修订,并于2006年1月1日实施。修订以后的《公司法》第二十条对于中国理论界讨论已久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进行了规定,从而使这个国外已经存在制度在中国第一次有了立法上的依据。文章通过对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产生、特征、适用情
    2023-07-02
    52人看过
  • 公司制度如何解释人格否认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了防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具体有:1、责令公司股东直接负责公司的债权或公共利益,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的要求;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一)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存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它不同于法人否认说。(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适用有所区别。(四)在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时,直接承担责任的股东应具备公司支配力。(五)只能由公司债权人提出诉请,公司本身或公司股东不得主张,亦不能由法院依职权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
    2023-07-11
    193人看过
  •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司法适用探析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事关公司法的根本,但法律对于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失之详尽,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到该制度的判决也是千差万别,未来公司立法必对此制度进一步明确。但专业人士认为,在立法未做细化规定之前,我们有必要在现行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框架内,对该制度作出合理的、统一的适用解释。(一)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判定亦可援用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在专业人士检索到的12个案例中,只有上海A广告有限公司诉上海B广告有限公司、盛某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上海ZJ餐饮有限公司、JY餐饮有限公司、王J诉上海YS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和湖南省BT冶炼厂诉ML铝业有限公司、钟F合同纠纷再审案中法院对第20条第3款的构成要件是否满足进行了审查,其他的9个案例中,法院都直接适用了第63条的规定,即仅审查股东能否就自己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负举证责任,只要能够证明财产独立,就不再考虑是否存在第20条第3款规定
    2023-06-09
    101人看过
  • 有的放矢完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在我国的公司法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它对预防和遏制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无疑将发挥重要的作用。由于新《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存有缺陷,这必将使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作用大打折扣。因此,应尽快予以完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周昀新《公司法》正式确立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就世界范围的公司立法而言,如果说新《公司法》是一部兼采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近现代公司法之长的集大成的最先进和最现代的公司法之一的话,那毫无疑问新《公司法》确立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应当算是伟大的制度突破了。因为世界上将公司人格否认法理作为一项具体制度或者原则规定在成文的公司法法典之中即使不能说是绝无仅有但也极为罕见。但正像任何美好或伟大的事物都有缺陷,并且某种意义上正是因其缺陷才彰显其美好一样(如断臂的维*斯),我国新《公
    2023-06-15
    379人看过
  • 孕妇面对公司倒闭的挑战
    1.依据有关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2.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具体协商后确定3.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为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如果这些是客观事实,不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所以无法得到双倍的赔偿金济补偿金的月工资的支付标准,依据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要怎么赔钱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的赔偿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
    2023-07-02
    240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中,如何认定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和控制
    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否认公司人格,由滥用控制权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包括:(1)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2)母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收益归一方,损失却由另一方承担的;(3)先从原公司抽走资金,然后再成立经营目的相同或者类似的公司,逃避原公司债务的;(4)先解散公司,再以原公司场所、设备、人员及相同或者相似的经营目的另设公司,逃避原公司债务的;(5)过度支配与控制的其他情形。控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多个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滥用控制权使多个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财产边界不清、财务混同,利益相互输送,丧失人格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逃避债务、非法经营,甚至违法犯罪工具的,可以综合案件事实,否认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法人人格,判令承担连带责任。律师补
    2023-05-06
    174人看过
  • 公司否认制度:人格是否为员工负责?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了防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否认公司及其背后股东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股东,其中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直接负责公司的债权或公共利益,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的要求。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公司清算中的运用一、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的概念和意义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资格否认、揭开公司面纱、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指的是控股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股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的价值在于它对公司人格稳定性的合理怀疑,当存在公司人
    2023-07-11
    253人看过
  •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制度创新与挑战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变化是: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材料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针对交通事故中的一部分特殊主体的认定。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却也是保证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提供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可以知道
    2023-07-08
    371人看过
  • 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限制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限制是股东在缴付部分出资的情况下,公司对其全部股东权利予以限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一、什么是子公司股东追加执行公司债务的责任首先,公司与股东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其次,下列情况可能要突破见合同的相对性,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第一,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二,如果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
    2023-03-29
    140人看过
  •  单位挑战工伤认定,需知的法律程序
    该段内容讲述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除工伤认定决定以外的其他工伤认定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不服时可以采取哪些行动。根据该段内容,当事人可以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除工伤认定决定以外的其他工伤认定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工 伤 认 定 行 政 诉 讼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是 什 么 ?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审核确认,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
    2023-09-11
    243人看过
  • 企业制度:如何面对人格否认?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了防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否认公司及其背后股东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股东,其中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直接负责公司的债权或公共利益,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的要求。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公司清算中的运用一、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的概念和意义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资格否认、揭开公司面纱、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指的是控股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股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的价值在于它对公司人格稳定性的合理怀疑,当存在公司人
    2023-07-11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当特定法律关系中的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出现混同时,法院可基于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临时否认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法律效力,直索公司股东的无限责任,从而恢复法律的公正与平衡。 这种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打破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固有缺陷... 更多>

    #公司人格否认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揭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30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指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人资格否认制度以公司法人资格之存在为前提。如果某企业自始至终未取得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存在瑕疵,就谈不上公司
    • 什么是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如何规定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依据及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2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
    • 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
    • 如何理解公司法人的人格否认制度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英美法上被称为“刺破公司面纱”,是指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该股东即丧失依法享有的仅以出资额为限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应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借鉴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和法律规定,总结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经验,引入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第二十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人格否认与债权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司法人制度,股东将自己的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将公司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无权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无法获得公司内部真实信息,缺乏保护自己的有效手段。合同债权人虽然可以事先通过协议限定公司行为或者设定担保,但会增加交易成本。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使利用公司形式从事经营的投资者,能够通过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预设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利于公司股东的自律行为。公司人格否认是针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