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8:32:19 353 人看过

一、预售房合同生效条件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并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卖形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即: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

二、房屋预售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作为购房的一方,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注意的基本事项主要有:

1、查看五证是否齐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注意里面的注册、批准期限,审批内容的范围等)。

2、合同必须写明交房日期,如果提前交房,我们将面临提前交各种费用,如果手上资金有限的话,约定交房期限比较好,而不能只写多少日前交房。

3、如果不能办理房贷,所交房款如何处理。

4、楼号是否有跳层。

5、房屋质量维修期限、维修范围、维修时间、维修责任等。

6、产权证什么时候办好。

7、预售合同备案时间,未备案的违约责任。

8、因房地产开发商原因导致退房,违约责任怎样承担。

9、小区规划在合同里确定,如果开发商擅自更改小区规划承担的违约责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有具体规划)。

10、面积问题: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公摊计算方法都要写清楚。

11、对不可抗力的的条件我们应该尽量限制,并在合同中约定清楚,防止开发商以此为理由迟延交房。

12、写清绿化完工时间、小区基础设施完工时间,违约承担的责任。

13、如果出现纠纷我们选择仲裁解决,防止他们的势力影响法院判决。

14、户口办理时间,费用多少。

15、电线布局问题。

16、飘窗不能计算在建筑面积之内,飘窗的具体面积和位置。

17、物业问题。

18、墙体的设计规格、厚度(特别是承重墙)。

19、交付标准,达不到标准的违约问题:交房时必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表,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房时必须经过我们验收通过,如果对质量产生异议,双方向检验部门申请重新检测,检测通过正式交付房屋。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20、班车问题。

21、装修问题:是否有各种费用。

22、水电费问题。

上述问题因为房地产开发商给的都是格式合同,并且就附合同也往往预先打印好不允许购房者修改,一般购房者的关心的问题无法全部在购房合同中具体体现,购房者需要注意保留一些相关证据,比如宣传页、录音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限制条件(三)
    所以虽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6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城巾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5、6条中规定商品房预售应该满足一定的条件,但是没有明确该条件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要件,所以也不能直接认定这些条件为合同生效要件。3、在商品房预售的四个条件中,实际上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办理第四个条件的前提是必须具备前三个条件。所以,商品房预售的四个条件对于合同效力的地位是不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可见第四个条件,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要件。但是其他三个条件则与合同效力无关。因为只要求其中一个条件,即商品预售许可证
    2023-06-09
    344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企业(以下统称出卖人)或代销商与买受人签订的,由开发商或代销商承诺向买受人到期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购房款的合同。交付房屋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支付购房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商品房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出卖人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针对商品房买卖这一热门的话题,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在牵涉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成为了众人关注的问题。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一)预售主体必须是适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预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商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与他人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2023-03-03
    374人看过
  •  预售合同转让需要注意哪些条件?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商品房预售转让的相关规定。主要思想是预售商品房转让需要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必须拥有注册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且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应为尚未竣工或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必须是行为人的真实意思,且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如果违反以上规定,预售商品房转让将无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则可以转让,否则不能转让。转让人必须拥有注册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注册的预售商品房则不能转让。此外,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应为尚未竣工或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转让标的物已竣工验收的,预购方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转让给他人,不属于预售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必须是行为人的真实意思,否则转让无效;4、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无效。 商 品
    2023-09-10
    17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有哪些在目前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类纠纷具有标的金额大、涉诉人数多、法律政策性强等特点,处理起来比较困难。从实践来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有价格纠纷、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质量纠纷等,其中最常见的是价格纠纷和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我们认为,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和方法。(一)价格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为由要求降低房价遭预售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目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占整个商品房
    2023-02-23
    475人看过
  • 预售合同转让要有哪些条件才可以转让
    房屋预售合同是不可以转让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预售合同转让是什么意思?预售合同转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转让和权利义务转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根
    2023-07-27
    39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什么区别?预售和现售分别需符合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什么区别?预售和现售分别需符合哪些条件?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又称卖楼花。商品房现售与商品房预售主要差异在于,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风险。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
    2023-06-10
    465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
    一、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期房,又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决定购房前,建议你先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
    2023-03-17
    129人看过
  •  有哪些条件符合合同生效要求?
    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缔约主体具备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缔约主体还需要依法办理影响合同效力的批准登记等手续。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又称“有偿契约”,是“无偿合同”的对称。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缔约主体应具备缔约能力;其次,其意思表示需真实有效;再者,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最后,缔约主体还需依法办理影响合同效力的批准登记等手续。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有偿合同又称“有偿契约”,是“无偿合同”的对称。 有 偿 合 同 的 定 义 与 特 点 : 与 无 偿 合 同 有 何 区 别 ?有偿合同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约定了一定的报酬或者回报方式
    2023-09-03
    37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还是无效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合同无效。卖方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与买方签订的商品预售合同应认定无效,但起诉前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的,可认定有效。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卖方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与买方签订的商品预售合同应认定无效。但司法解释在条款中作了新的突破,在起诉前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此预售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就无效吗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023-08-05
    29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哪些免责条款规制
    对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规制(一)立法规制目前虽无一部完整的法律专门对商品房预售的免责条款进行规定,但依旧可以从相关散见的法律中,对免责条款订入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条件、有效无效的要件、解释规则、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找到相关法律依据,当然还须进一步加强立法使之呈系统性、规范性。(二)司法规制司法规制对于保证购房者免受不公平免责条款的侵害起着重要作用。具体内容包括:(1)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可以对有争议的免责条款进行解释;(2)依法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违反民法基本原则及损害相对人利益的免责条款;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3)依法审查、撤销、变更行政部门制订或认可的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4)当行业规定与法律规定冲突时,严格适用法律规定。(三)行政规制行政规制对于避免和纠正不公平的免责条款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房地产管理机关在免责条款规制方面的职能包括:(1
    2023-06-13
    31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作为合同生效要件以及商品房预售款项规范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和发展,我国房地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并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保证和促进房地产发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并公布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等法律;国务院发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了大量行政规章和行政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目前,我国房地产法律体系业已初步建立,为房地产纠纷的处理提供了依据。作为新兴产业之一,且正处于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房地产市场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房地产纠纷案件的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投诉电话之最亦属房地产业。其中,因商品房预售而产生的纠纷亦不在少数。从哲学的角度出发,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2023-04-27
    86人看过
  • 附条件生效多久生效,附条件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一、附条件生效多久生效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要在约定的条件达成时合同才会生效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五十九条【条件成就和不成就的拟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二、附条件合同的要求有哪些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但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过去的、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否则是毫无意义的。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在将来是否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在合同成立时,当事人已经知道作为条件的
    2023-06-16
    460人看过
  • 免责条款订入商品房预售合同条件
    当事人意思自治是民法的一项原则,在一般情况下,法律对当事人之间协商议定的条款并不加以过多干涉。但对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由于其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及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影响,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制定免责条款的一方负有提请对方注意的义务,且提请注意应达到充分、合理的程度,以避免相对一方在不知情或不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如果制订免责条款的一方未尽到提请注意的义务,则该免责条款视为未订入合同,不得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因而不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怎样才是充分、合理的提请注意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文件的外型。文件外型须予人以该文件载有足以影响当事人权益之约款之印象,否则相对人收到该文件根本不予阅读,使用人之提请注意即不充分。(见刘荣宗著《定型化契约论文专辑》第8页,三民书局1988年版。)也就是说,订立免责条款的文件应足以使当事人明白其性质,认识到它是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文件的外型未作
    2023-04-22
    306人看过
  • 根据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合同生效的条件:1、合同当事人有缔约资格;2、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3、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
    2023-07-27
    20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什么样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有效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的条件(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格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双方为预售方和预购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有条件的限制和要求。1、预售方应当具备的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但是,如果不具备房地产
    • 预售商品房转让有条件吗, 预售合同转让要满足哪些条件, 有哪些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说明预售合同转让是有条件的。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如下: 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商品住宅外销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预售的外销商品住宅,在未领取房地产证前不得转让,否则转让无效。” 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
    • 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哪些商品房预售是无效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以上条件缺一不可。所谓的主体合格是指,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但是,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开发
    • 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商品房预售须具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4
      商品房预售合同作为国家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合同,对其审查要适用特别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须具备四个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
    •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法律要件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9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