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8:51:07 115 人看过

一、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鉴定。在诉讼过程中,如需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法医鉴定与医学会鉴定的区别在于前者不会注重疾病本身的参与度问题,而后者强调疾病本身的参与度。从鉴定角度来说,一旦认定为非法行医,对造成损害的患者最终的赔偿是很有利的。

二、非法行医的情形

(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

1、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

2、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三)根据《母婴保健法》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

1、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2、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3、出具《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或者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法行医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同等责任,怎么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双方各承担50%;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一、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责任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即交强险承担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有第三险承担,两者不够清偿的部分根据责任承担由本人承担。二、同等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同等责任保险公司这么赔偿: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三、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保险怎么理赔交通事故五五
    2023-02-17
    197人看过
  • 认定非法行医后的赔偿额怎么算
    一、怎么认定非法行医行为1、客体方面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规范中国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以保障和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客观方面首先,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利用巫术、封建迷信行医。行为人大多不懂医术,有些略微懂一点医学常识,主要是凭烧香、念经、看手相以及各种封建迷信方式愚弄就诊人。(2)利用气功行医。气功对某些疾病有一定的疗效,但有些人根本不懂气功,却号称自己的气功如何了得,挂牌行医,骗取钱财。(3)利用现代仪器进行非法医疗活动。如利用电脑为人诊断病情,开具处方
    2023-04-26
    386人看过
  • 强拆行为违法如何进行赔偿责任
    一、强拆行为违法如何进行赔偿责任违法强拆应当按照被侵害财产的价值以及附着在该标的物上的其他价值损失进行赔偿,支付因房屋被违法拆除临时安置的租金损失、搬迁损失、房屋装修的损失和被埋物品的损失。《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房屋被强拆起诉的流程是什么房子强拆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
    2024-04-02
    429人看过
  • 进行医疗责任认定的方式是什么
    医疗责任认定的方式有:首次鉴定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再次鉴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进行;对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商请中华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一般情况下,再次鉴定就是最终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2024-05-01
    86人看过
  • 工伤责任认定前进行劳务派遣能是谁的责任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时,派遣单位是法定责任主体,应当依法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支付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责任认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
    2023-08-16
    120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应当进行哪些赔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责任事故应当进行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
    2023-03-02
    261人看过
  • 医疗责任侵权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一、医疗责任侵权应该如何进行赔偿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患者死亡的,支付患者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3.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被侵权人财产损失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
    2023-06-03
    351人看过
  • 医疗纠纷谁拿钱进行赔偿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
    2023-03-30
    120人看过
  • 按责任认定进行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公正?
    交通事故赔偿是按责任认定赔偿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标准如下: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2、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4、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故意与机动车相撞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赔偿医药费是否全部报销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只要是属于合理的医疗费用,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进行赔偿。但是如果通过协商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扣除10-20%左右的非医保用药费用,不会全额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2023-07-04
    444人看过
  • 医院进行手机被偷了谁的责任
    医院没有为病人保管相关物品的责任,能不能追究医院的责任,关键看医院对你手机等财物是否有保管的义务以及医院是否有过错,医院向你收取的费用包括医药费、床位费等,而不包含你的财物的保管费用,所以不负保管义务。强制医疗在什么医院进行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较为常见的是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采取的强制戒毒措施等。一般医院时由法院指定的。强制医疗适用的对象《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刑事诉讼法》第285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
    2023-07-21
    253人看过
  •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行医者负全部责任,法律上该如何赔偿?
    首先要确定行医者是否依法获得医师执业资格,如未获得或非法获得医师职业资格所进行的行医则属于非法行医。依据法律,犯非法行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
    2023-02-08
    287人看过
  • 如何进行医疗纠纷医院次要责任的赔偿
    一、如何进行医疗纠纷医院次要责任的赔偿如下进行医疗纠纷医院次要责任的赔偿:则医院仅需要支付10%-40%的赔偿费用即可,具体原因如下: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二、医疗纠纷赔偿的项目医疗纠纷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
    2023-06-24
    401人看过
  • 非法行医的责任事故赔偿不到位怎么办
    一、非法行医的责任事故赔偿不到位怎么办赔偿不到位会影响量刑,对于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法律有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积极赔偿就是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对于因犯罪对受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害主动予以赔偿,得到受害人谅解的情形。积极赔偿可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悔罪及悔罪的态度,可作为法庭量刑时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二、相关案例及处理方法例一,某妇产科医生为私吞手术费,在下班后为病人作人流手术,因缺少助手配合,病人术中出血休克死亡。例二,某外科医生因计划生育手术室医生上厕所不愿等待,自以为技术高明,擅自为正常等待就诊的朋友取环,因技术不熟致子宫穿孔,病人死亡。例三,某外科医师下班后为赚钱将本应在医院接受手术的病人带到自己家中手术,因缺少手术设备也无助手配合,病人死亡。以上几例事例都是医务人员违反医院规章
    2023-04-26
    427人看过
  • 二级医疗事故责任需要进行赔偿吗?
    一、二级医疗事故责任需要进行赔偿吗?二级医疗事故责任需要进行赔偿的。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医疗机构必须要严格执行。二、医疗事故赔偿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一)医疗事故赔偿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即医疗机构和患方;2、患者的基本情况;3、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4、医疗事故原因;5、赔偿数额;6、赔偿款给付时间;7、违约责任等(二)明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等级是医疗机构和患方认定赔偿数额的关键因素。所以在签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就该医疗事故有了明确的等级鉴定,且该鉴定必须是双方都予认可的。(三)详尽医疗事故原因患者在签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时应当详细写明医疗事故原因,即医疗
    2023-06-16
    6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 更多>

    #非法行医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属于非法行医,医疗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非法行医的情行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
    •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涉及非法行医如何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7
      由于《刑法》第336条第2款特别规定了本罪,如果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即以本罪认定,排除适用非法行医罪的规定。
    • 民法典之人身损害赔偿怎样进行责任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8
      处理一般侵权行为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主观上的过错是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缺少这一要件,即使加害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加害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处理某些特殊侵权行为的人身
    • 医疗损害责任诉讼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是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9
      (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 1、未经
    • 非法行医致死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2
      于峥嵘等人是否为“非法行医”成为争论的一个焦点。王建国一方认为,于峥嵘当时虽然已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并没有获得医师执业证书,于峥嵘的医师执业证书上标注的发证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对此,北大第一医院一方认为,为熊卓为施行手术的主治大夫李淳德是该院骨科主任,是医院的注册医师,其他相关医师亦不存在“非法行医”的情况,本案涉及的住院医师于峥嵘亦已取得医师资格。根据卫生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已取得《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