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值保险保险理赔金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9:43:15 276 人看过

定值保险部分理赔中,部分损失赔付后加上残值可能会大于全损时按照保险价值确定的金额。

举例说明保险理赔,以承保20台微波炉,每台投保1000元,共计保险金额20000元为例,假定在运输途中因火灾而受损,在中途处理,该地每台完好价值为3000元,20台共计60000元,按贬值25%处理,得款45000元,损失收回款虽然已经超过了保险金额,但仍应赔付20000×[(60000-45000)÷60000]=5000(元)。此损失成数计算方式,但换一种处理方式,按照维修费计算赔款,假定1000元是每台微波炉的出厂价格,那么重置价格也就是1000元每台,此时部分受损可以推定为全损,保险人只须赔付20000元,而相应20台受损的微波炉(处理可得款45000元,当然保险人的销售费用要大于被保险人)归保险人所有。

更换所有遭损的零部件,其费用不应超过每台1000元。假定恢复原状的修理费用是每台750元,那么对于每台完好价值为3000元的标的,损失成数为1/4,照此计算的赔付额也是5000元,而全部修理费用为15000元,赔付额只是修理费用的1/3,其原因在于每台市场完好价值为3000元的微波炉只投保了1000元,投保率为1/3,15000元的维修费只能得到1/3的赔付。因此维修费用的赔付额=损失成数×保险金额,或者损失额(维修总额)×投保率,投保率=保险金额/市场完好价×100%。保险人仅对损失部分给予理赔,部分理赔中超出的并不是受损部分获得了超额赔付,而是未受损部分实际价值高于其约定的保险价值。对于受损部分的赔付并不违反保险补偿原则。约定的保险价值越低于其实际价值,越有可能出现此现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理赔相关文章
  •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的意思是什么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保险价值,又称保险价额,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以货币计算的价值额,是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或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损失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保险价值,简单地说,就是保险标的价值。从其本质上来说,保险价值是一个变量。从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事故发生这段时间内,由于市场供求的变化、科学技术的进步、固定资产的折旧等原因,保险标的的价值总是处在变化之中。正因为如此,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人在理赔时就要确定保险价值。保险价值确定的三种方式也反映了保险标的价值的变化性:因为保险标的的价值在不断发生变化,所以投保时投保人和保险人就要约定保险价值并载明于合同当中,以避免日后估价的麻烦;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确定保险价值的,则在保险事故
    2023-06-12
    386人看过
  • 保险金额超过或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怎样处理
    保险金额超过或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怎样处理?一般来讲,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签订的是足额保险合同即保险金额等于财产价值的财产保险合同,如保险标的全部受损,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部赔付;如果保险标的部分受损,则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但在实践中常常产生超额保险合同和不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又称低额保险合同,即指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财产保险合同。产生不足额保险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只以保险价值的一部分投保,以致保险金额小于保险标的的价值。这可以是由于投保人节约保险费支出,只将大部分风险转移,自留一部分。也可以是保险合同规定只能是不足额保险,将一部分责任留给投保人自负,以加强其防灾防损的责任心。二是由于物价上涨,以致原来是足额的保险合同变为不足额的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损失时,如保险标的全损,按规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不足部分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如探险标的部分损失,可
    2023-04-23
    262人看过
  • 医疗保险中保额不等于理赔金额
    医疗保险中"保额"不等于"理赔金额"医疗保险不同于健康险和分红险,由于该险种本身的特殊性,医疗保险在理赔方面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在保险责任中都是按照如下规定:有在各项费用限额内,对于每次住院在规定范围(同当地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床位费、药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费、特殊检查治疗费、救护车费、手术费以及住院期间前后各30天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产生的门诊费,由保险公司支付总额的一定比例。医疗纠纷律师提示,在这个保险责任中有两个需要留意的:1、各项费用:对于住院医疗保险来说,在看病期间,会有不同的费用。比如:床位费指住院期间使用的医院床位的费用。不包括观察病房、陪人床、家庭病床等。药费指按当地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用药范围内的中、西药费用。还有诸如治疗费等等,每项费用都有严格的约定,并有一个最高的限额,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在限额以内才可以赔付。2、
    2023-04-26
    275人看过
  • “保险金额”并非“保险金”
    投保的时候,明明保了20万,可到了理赔的时候怎么就变成2万多。记者发现,不少保户对投保时确定的保险金额与实际理赔时得到的保险金之间的巨大差距充满困惑,甚至不少保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也由此产生。投保10万理赔仅1万陈女士去年底给自己投保了10万元保险金额的某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今年5月份,陈女士因患胆结石住院做了手术。可当赔付时,陈女士却被告知因为投保还不满一年,保险公司只能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1万元保险金,并返还6000多元的保费。保险金额跟保险金一字之差,我就少拿了9万块。陈女士直言,自己在投保时,理所当然地认为,出了事时保险公司自然是按照合同里约定的10万元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就没有仔细看条款。可谁知最后得到的保险金竟然跟约定的保险金额差这么多。熟悉保险的人士都知道,在订立人寿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会跟投保人约定一个给付的限额,通常称做保险金额。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实际支付
    2023-04-23
    500人看过
  • 交强险保险金额和赔偿金额规定是什么?
    一、交强险保险金额和赔偿金额规定是什么?保险金额和赔偿金额是不一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2023-06-02
    191人看过
  • 各保险索赔金额不能超过有效保险金额
    【案情】2003年5月7日,某货物运输公司与甲保险公司订立雇主责任保险合同。保险对象为运输公司所雇用的50名驾驶员。每人死亡赔偿限额是48个月工资,永久性伤残赔偿限额为72个月工资(每人每月工资按1300元计算)。投保人按保险单约定交纳保险费。保险期限自2003年5月8日至2004年5月7日。2003年11月3日,运输公司驾驶员舒某驾驶该公司的大货车从大连载货运往沈阳途中,在途经山路时,由于倒车时车轮打滑导致车翻下公路左侧的山涧,造成车辆损坏、货物损失、舒某本人死亡及乘坐在驾驶室内的另一名驾驶员郭某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勘察现场、询问认定,驾驶员舒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疲劳驾驶,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的原因,舒某应负本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后经交警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召集联运公司、舒某、郭某家属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由运输公司赔偿郭某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医疗费、8级伤残
    2022-04-10
    231人看过
  • 保险最高理赔多少金额不赔
    保险最高赔付额度超出投保额度是否还进行赔付我们所谈论的免赔款大致上分为两类,即绝对免赔和相对免赔。首先来看绝对免赔的定义,假设绝对免赔额度设定为500元,若在理赔过程中,应赔偿金额仅达到或低于这个数值(比如,理赔后需支付您400元),则您将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反之,若理赔金额高于此数额(例如,实际应赔偿您600元),则超过免赔部分(即600元减去免赔500元等于100元),方才属于您可享受的赔偿范围。其次,我们来探讨相对免赔的概念。同样以500元作为免赔额度进行举例,若理赔金额仅达到或低于该数额(如,理赔后需支付您400元),则您同样无法获得任何赔偿;然而,若理赔金额高于此数额(例如,实际应赔偿您600元),则您将能够全额享受到这笔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两种免赔方式的主要差异在于,当理赔金额超出免赔额之后,其具体计算方法会有所不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
    2024-04-20
    475人看过
  • 定值保险(ValedInsrance)
    法律综合知识
    又称约定价值保险,不定值保险的对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财产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成立后,如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财产全部损失时,无论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保险人都应当以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价值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而不必对保险标的重新估价。
    2022-04-26
    424人看过
  •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及其法律后果
    2008年11月,韩某从某机动车交易市场以10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办妥过户手续后,韩某为该车购买损失险,韩某告诉保险公司该车购买价格为15万元,双方约定保险金额为15万元,但未约定该车的保险价值。2009年1月,该车因交通事故而全部毁损。韩某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15万元,保险公司审核后以该车实际价值(购买价)只有10万元为由,仅同意赔付10万元。韩某诉至法院。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该车进行了鉴定,结论为该车出险时实际价值为11万元。法院遂判决保险公司向韩某赔付保险金11万元。
    2023-04-23
    264人看过
  • 划痕险赔付金额与保额
    1、划痕险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或者5000元,可累计赔付,累计超过2000元,保险合同自动终止。2、赔付额度2000元的,需要每年交划痕险400元。3、赔付额度5000元的,需要每年交划痕险570元。4、赔付额度10000元的,需要每年交划痕险760元。5、赔付额度20000元的,需要每年交划痕险1140元。一、新车是否一定要购买划痕险众所周知,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险种,而商业险则属于车主自主选择的险种。车损险就是商业险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险种,一般情况下车辆在买车险的时候都会购买车损险。既然划痕险附属于车损险,而车损险又属于商业险种,那么新车也就不一定要购买划痕险了。不过一般情况下,还是建议新车车主购买划痕险。如果,车主停车的位置为地下车库或者私人车库等比较安全的地方,那么车主可以不用购买。如果是经常露天停放,或者停放的地方经常有小孩玩耍,则建议车主无论
    2023-03-24
    349人看过
  • 保险理赔的保险意识与足额保障
    王先生今年31岁,曾与爱人共同经营着一家五金商店,生意兴隆。2003年,极富理财头脑的王先生在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购买了一款分红型保险《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年交保费2755元,保额5万元。2007年7月,王先生经常感到身体不适,并时常伴有呕血的现象,便到医院检查。经诊断,王先生为肝癌晚期。8月末,王先生因医治无效身故,留下了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按照保险条款,中国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支付王先生的保险受益人理赔金50000元,同时支付红利345元,共计50345元。点评:1.现代人的生活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饮食的不规律、环境污染等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人们的健康。重大疾病的发病年龄也日趋年轻化。王先生很不幸就是其中一位。然而他又是幸运的,因为在其健康之时为自己办理了人寿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在王太太痛别丈夫的时候,能有些许安慰。2.王先生能够早在2003年选择购买《平安鸿祥两全保险》,
    2023-04-23
    425人看过
  • 限制保险理赔金额的条款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最高多少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一)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二)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现行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什么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即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10000元。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
    2023-07-04
    88人看过
  • 赔付金额不能确定时保险人如何支付保险金?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有时保险人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难以确定,比如,与索赔申请人就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达成协议,或者由于事故情况复杂、损失较大等原因,对于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一时不能确定等,往往会影响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及时履行。因此,为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遭受损失或损害后能够及时获得一定的补偿,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先予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即: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确定最低数额予以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2023-04-23
    420人看过
  • 车险保险金额定价调整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向各财险公司下发《财产险产品修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车损险的保险金额由以往的按新车购置价确定调整为按折旧后的实际价值确定,如此一来,同一辆车的保费今后有望随着车辆折旧一年比一年低。据了解,国内目前使用的车险条款中,涉及车损险金额的确定方式有按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或按实际价值协商三种,但财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普遍都是不管新车或旧车,一律按新车购置价计算。而《财产险产品修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条款中明确将原来的三种方式更改为按车辆实际价值确定或按实际价值协商确定。也就是说,今后车主在第一年投保时按新车价格确定保费,而第二年开始保费就得按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计算,每一年都将有一个明显的下调。新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保险事故发生
    2023-04-23
    35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更多>

    #保险理赔
    相关咨询
    • 保险金额能否超过保险价值?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 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两者的区别如下: 1.重复保险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但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可能超过保险价值。正因如此,重复保险容易引发道德风险,法律对重复保险的要求和规定也比较严格。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
    • 财产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财产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
      财产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 (1)合同约定是定值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按定值保险金额赔付,而不应按出险时实际价值损失赔付。 (2)对不定值保险,即使保险金额大于保险实际价值,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交付保费,发生保险事故,应当按照出险时实际价值赔付,这符合保险法损失补偿原则,对超出财产实际价值的,按照保险法40条2款规定确定无效,多收取的保费应当返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3)按财产价值全
    •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人需要退还保险费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