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与赵某某仍是合法夫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22:00:19 172 人看过

张某某与赵某某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夫妻,是本案诉争的关键,张某某出示了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证明其是经法定程序登记结婚的合法夫妻,二人虽然在2002年5月10日诉讼离婚,经法院调解后,对子女的抚养及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达成调解离婚协议,调解离婚协议的法定程序已进行完毕,但离婚调解协议是否生效是合法夫妻关系是否解除的关键。离婚调解协议生效,即意味着赵某某与张某某解除了夫妻关系;没有生效,则意味着赵某某与张某某虽然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但仍然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未解除。

离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的产生,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的结果。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公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很显然,调解书的制作和生效,必须符合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赵某某与张某某的离婚调解协议在送达签收之前赵某某已死亡,赵某某的死亡意味着离婚调解协议已无人签收,即离婚调解协议已失去了产生法律效力的唯一条件,不能生效。因此,赵某某与张某某的合法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张某某仍然是赵某某的合法妻子,赵某某的死亡致与张某某之间的夫妻关系的自然解除,并不影响张某某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一、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的主要区别是:

1、体现意志不同。离婚调解书是在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自愿性;离婚判决书是双方协商不成、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而形成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

2、发生法律效力时间不同。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能对调解书提出上诉,因为只有在当事人双方都同意调解内容并签字的情况下,调解书才有效,你如果不同意,你不签字就可以了,法院是不会下调解书的;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后生效,任何一方不服的,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

3、离婚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视为调解不成,法院应重新判决;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如不签收,人民法院也视之为已经送达。

尤其要注意的是法院调解不同于诉讼外调解,它具有诉讼的性质,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2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张某与某银行贷款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放:被告人张某于*年*月*日在中介帮助下购得位于天津市裕阳花园的房屋一套,房屋总价款83万元,张某向本案原告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贷款40余万元,双方签定《个人贷款抵押合同》,张某以该房屋作抵押,银行方面放贷,张某在给售房人屠某支付全部购房款后办理房屋过户、完税等相关手续,将张某对该房屋的权利记载于天津市河东区房产管理局的不动产登记薄上,天津市河东区房管局向张某出具收据及领证凭条,并在规定时间内制作了《天津市房屋产权证书》,该证书上明确记载房屋权利人是张某,由于张某生意繁忙未能及时领走房产证,在天津市河东区房产管理局等待张某领证的过程中,该房产证突然被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查封,等到张某领取时,房管局告知其房产证已被查封不能领取,不久后,该房屋售房人屠某的妻子苏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及其夫屠某告上法庭,理由是,该售出房屋是婚后共同财产,其夫屠某出售房屋时未能与其协商,整个购房过程其亦一无所知,其夫
    2023-06-14
    129人看过
  • 上诉人张某某、周某某产品质量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5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汝南县梁祝镇老庄村民委员会张西村民组。上诉人(原审被告)周某某,男,1970年5月8日出生,汉族,住汝南县留盆镇供销社家属院。委托代理人朱某某,河南华珠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某某,男,1956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汝南县金铺寨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组,现住汝南县马乡陈冲林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胡某某,男,1962年3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汝南县王岗镇北胡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组,现住汝南县马乡陈冲林场。上诉人张某某、周某某因产品质量纠纷一案,不服汝南县人民法院(2008)汝民初字第2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张某某、周某某及委托代理人朱某某,被上诉人杨某某、胡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判决认定,活源甲是北京沃源普农业科技发展有
    2023-06-07
    351人看过
  • 某某置业收购某某股份
    一、案例简介2002年11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复同意,由北京某某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某某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北京某某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某某阳光)、北京某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某某航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ChinaRes-orceProdctsLimited(中国xx有限公司)、YieldwellInternationalEnterpriseLimited(亿华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外商投资的某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某某阳光同意将其所持广西阳光26.5%的国有法人股股份作为出资注入。根据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中华评报字(2002)第057号评估报告,每股价格相当于2.495元。二、案例特点通过合资,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某某置业收购阳光股份是代表,通过合资、股改、吸收合并等
    2023-06-05
    408人看过
  • 王某、赵某犯购买、运输假币罪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松刑初字第274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男,1980年2月10日出生于安徽省蒙城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略)。2008年7月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因本案于2009年11月9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被告人赵某,男,1974年6月14日出生于安徽省利辛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略)。因本案于2009年11月9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辩护人金佑忠,上海磊天律师律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松检刑诉〔2010〕15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赵某犯购买、运输假币罪,于2010年3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包莉娜、被告人王
    2023-04-25
    345人看过
  • 王某某、李某某与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丰民初字第18200号原告王某某,男,1959年2月25日出生,汉族,北京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袁烽,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李某某,男,1955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北京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袁烽,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原丽敏,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王某某、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某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朱凌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某、原告李某某共同委托代理人袁烽,被告马某某委托代理人原丽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某某、原告李某某诉称,原告是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并持有某某公司全部股权。2007年6月5日,原告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作出决议免去被告
    2023-06-05
    433人看过
  • 赵某就诊山西某大学某医院医疗过错分析
    事实经过:赵某,男、汉族,45岁2012年10月18日首次入住于山西某大学某医院。主诉:左胫腓骨骨折术后踝部不适、伴行走困难13年,行走后略感疼痛、酸困不适、渐加重。2012年19日行左跟腱挛缩跟腱延长术2012年10月22日患者切口轻微疼痛,精神食欲好出院2012年11月14日第二次入院主诉:左跟腱延长术后25天,切口红肿、流脓3天。(伴体温高)入院诊断:左跟键延长术后切口感染诊疗过程:2012年11月15在腰麻下行左跟键扩创+VSD安置术,2012-11-24更换VSD一套,抗炎对症治疗。12月6日办理出院手续12月6日第三次入院主因左跟键挛缩术后47天,左部红肿,触痛阳性,左小腿后内侧可见长约15×10cm手术切口,胫前见多个手术疤痕,切口愈合好,左小腿远端后正中可见一长约15cm弧形手术切口,切口不愈合,引流,外敷料覆盖,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给予左跟挛缩术后不愈合扩创+VS
    2023-04-21
    317人看过
  • 卢某、陈某X、陈某X与阙某民间借贷纠纷
    一、基本案情1、原告:卢某、陈某X、陈某X委托诉讼代理人:兰子禄,福建联合信实(龙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2、被告:阙某3、原告诉称:2011年2月2日,阙某向陈某借款120000元,双方约定利息按每月2500元计算。至2012年2月2日止,阙某结欠陈某2011年度利息30000元,并向陈某出具《借条》1份,《借条》内容为:“今借到陈某人民币2011年2月2日壹拾贰万元(¥120000元),2011年度利息30000元,合计借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正(¥150000元)。此据。借款人阙某,注月利息(3500元),2012年2月2日。”陈某因病于2016年12月11日去世,卢某、陈某椿、陈某华分别是陈某的配偶、长子和次子。2018年春节前,卢某、陈某椿、陈某华向阙某催讨上述借款本息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阙某一次性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20000元,并支付2012年2月2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按月利息3
    2023-03-28
    125人看过
  • 李某某诉被告孔某某买卖合同纠纷
    2002年3月31日至2002年4月26日之间,原告根据被告的指示,分19次将建筑用红砖送到某工地,而由被告付款。在此期间,被告以支票形式支付给原告1万元。2004年3月17日,原告以被告未足额付款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2002年4月7日至2002年4月26日之间共计10次买卖的款项15960元。经审理,双方当事人存在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关于1万元的履行内容。被告认为已经支付的1万元就是涉诉买卖(即2002年4月7日至2002年4月26日期间)的砖款,而原告认为被告支付的是以前买卖的款项(即2002年3月31日至2002年4月6日期间)。二是红砖的单价。原告主张应当以送货单为准,即单价为0.19元/块,被告则认为单价应为0.178元/块,并提供了原告对价格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予以证实,但原告予以否认。二、调解过程鉴于本案涉诉金额不大,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原被告双方并没有原则性的矛盾和冲
    2023-04-23
    448人看过
  • 孙某某、黄某某犯赌博罪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奉刑初字第380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孙某某,女,汉族,文盲,原系上海某肉类厂职工。因涉嫌赌博犯罪,于2010年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1日以开设赌场罪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辩护人吴某某。被告人黄某某,男,汉族,小学文化,系上海某肉类厂销售总监。因涉嫌赌博犯罪,于2010年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4日被取保候审。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奉检刑诉[2010]34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犯赌博罪,于2010年4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0年4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月13日夜,被告人孙某某、黄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聚众赌博,仍提供本区南桥镇莘奉公路某肉类厂内的房屋作为聚
    2023-04-25
    303人看过
  • 赵某诉刘某侵害生育权纠纷
    刘某与赵某是大学同学,相恋多年,2000年5月,二人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并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了准予生育的证明。婚后二人感情很好,夫妻互敬互爱。2002年9月,刘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便将消息告诉丈夫赵某,赵某知道后异常兴奋,很快就将此事告诉了住在农村的父母。赵某是家中独子,父母都希望早点抱上孙子,为此已经催赵某夫妇好几次了。妻子刘某不想这么早要孩子,她认为两人刚毕业不久,两人的事业刚刚有起色,况且他们刚刚贷款买了房子,付完首付家里已经没钱了,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刘某劝了赵某好几次,说再等几年再要孩子,可一提到这个话题,两人就吵架,为此也影响了夫妻的感情。现在刘某怀孕了,赵某对她百依百顺,夫妻之间的感情又回到了从前,刘某本想将孩子打掉,看到赵某这么高兴,也不忍心泼冷水。2002年12月,因刘某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单位决定派其出国培训。刘某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不想放弃,于是想把胎儿打掉,赵某知道
    2023-05-05
    190人看过
  • 邵某某、苏某某、楼某某金融凭证诈骗上诉案(二审)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0)浙法刑终字第104号原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邵某某,1967年x月x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桐庐县人,原系杭州龙图贸易公司经理,住xxx。因本案于1998年5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逮捕。现押杭州市看守所。辩护人任旭荣、王艳,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苏某某,1968年x月x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淳安县人,系浙江人盛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住xxx。因本案于1998年5月13日被监视居住,同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逮捕。现押杭州市看守所。辩护人姜丛华、周红艳,浙江信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楼某某,1968年x月x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杭州市人,原系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分行钱江支行望山分理处主任。住xxx。因本案于1999年9月21日被逮捕。现押杭州市看守所。辩护人孙雪峰、胡灿灿
    2023-04-25
    316人看过
  • 杨某与黄某、钟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杨某诉被告黄某及反诉原告黄某诉反诉被告杨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反诉被告)杨某与被告(反诉原告)黄某、钟某于2005年3月6日签订了《定金协议》及《房屋转让协议》各一份。约定:黄某、钟某(甲方)将其购置的浦东新区杨思路855弄47号802室房屋以人民币143万元价格转让给杨某(乙方),因甲方房屋产权证尚在办理中,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286000元。双方如有违约,按定金罚则处理。双方另约定,乙方杨某于2005年3月9日前除给付甲方黄某、钟某购房定金286000元外,另给付首期购房款人民币144000元,甲方收到乙方该钱款后三个工作日内自行还清系争房屋的银行贷款,并办理注销房屋抵押手续。待甲方办出房屋产权证后三个工作日后,通过房屋中介公司协助乙方向银行办理购房贷款人民币100万元,甲方逾期未办理还贷手续的,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卖的,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86000元;乙方反悔不买的
    2023-04-23
    436人看过
  • 张某某案件引起的争议
    2005年,全国各大媒体相继报道了四川张某某见义勇为的案件。2006年8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作为指导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的典型案例加以发布。(一)主要案情和裁判结论2004年8月14日下午,胡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罗某在成都市成华区圣灯乡某村,趁一妇女不备抢夺其佩戴的金项链后驾车逃逸。张某某和现场群众刘某、张某等人闻讯后,立即乘坐由张某某驾驶的轿车追赶。当迫至一立交桥上时,刘某和张某责令胡某某、罗某二人停车,但胡某某为摆脱追赶而驾驶摩托车高速蛇形行驶。张某某驾驶的轿车与胡某某的摩托车并行时,摩托车与右侧的立交桥护栏和张某某的轿车发生碰撞后侧翻,致使罗某从摩托车上摔落桥面造成左小腿骨折等多处损伤,胡某某则摔落桥下死亡。罗某在治疗期间左小腿被截肢。2005年5月,胡某某的家属和罗某向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某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其丧葬费、医疗费。法
    2023-08-16
    190人看过
  • 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刘秀荣。被告张士波。案由:委托合同纠纷被告张士波于2006年至2008年期间,在原告刘秀荣处赊购化肥,合计欠款71910元,利息5180元,合计77090元。被告在原告起诉后已经偿还10000元,现欠款数额为67090元。被告同意偿还。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张士波于2009年12月1日前偿还原告刘秀荣欠款61910元及利息5180元,合计67090元。案件受理费1727元,本院减半收取863.5元由被告承担,剩余863.5元由本院退还给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审判员孙立清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陈云山
    2023-06-09
    398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2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丁银州,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1998年9月 2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诉人赵某某。   法定代理人赵某某,基本情况同上,系上诉人李某某之母。   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90年8月
    • 赵某杀死赵某, 赵某在审理过程中被判刑, 赵某又因故意杀人获刑, 赵某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判刑首先要看怎么定罪,然后在定罪的基础上,根据罪名和犯罪情节来量刑。这首先要看李先生有没有杀人故意,如果有则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果没有则不成立故意杀人罪。其次,赵先生又故意的犯罪情节,不为过失犯罪。法院应当在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两个罪名上判,量刑就要等定罪之后的结果了,不过既然有故意情节就不可能从轻处罚。
    • 盗窃赵家,赵家,张某以其动手打伤李某,盗窃赵家,赵某的怎么处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可见,在这一案件中,李某主观上没有抢劫辛、吴二人的故意,而有故意伤害他们身体的故意。客观
    • 某某法,某某管理办法,某某条例有什么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
      这个涉及法律位阶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制定者牛,他出台的法律才牛
    • 赵某某车祸事故认定期限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7
      不同情况的时间长短也不同,一般是在15天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