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是否有第三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08:31:46 179 人看过

劳动仲裁是有第三人。

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三人”的主要情况:

(一)企业主管部门越权作出不适当的决定。例如,调动下属企业职工变更劳动合同不与企业或职工协商的,或者不通过企业直接处分职工的;

(二)合作、联营企业或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承担不了责任,应由合作联营各方分担的;

(三)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使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应承担相应的边带责任的;

(四)甲厂职工在履行与乙厂签订的经济合同时,由于乙厂的原因使甲厂职工发生的伤残亡时,(五)建筑安装施工单位给对方施工时,因安全措施不好给对方正在履行职务的职工造成伤残亡的;

(六)因履行职务造成人身伤害的;

(七)因交通肇事按规定应定为工伤而出现的第三人;

(八)多重劳动关系。包括:

1、劳动者被其他单位借用、聘用与原单位仍然保持劳动关系的;

2、本单位放假,托管暂时到其他单位工作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退养、停蕲留职的工人,从事第二职业的;

4、为了解决和保留职工身份或所有制问题,职工在一个企业工作,名额挂靠在另一企业的;

5、部分合资、合作企业的职工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甚至仍保持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

6、企业被租凭或承包,在此期间内形成原单位与租凭或承包者的劳动关系等等。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因为仲裁法没有规定仲裁前必须调解,没有规定调解是仲裁的前置条件。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劳动仲裁是不是必经程序

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所以,对于在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必须要先进行劳动仲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裁决书会不会送给第三人
    劳动仲裁裁决书一般只会送达到双方当事人,如果劳动争议案件有第三人的,法院会将裁决书送到第三人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
    2023-03-18
    370人看过
  • 什么是人事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第三人应该如何参加仲裁程序?
    人事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是指除双方当事人以外而与仲裁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例如: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无关,但却与其中一方当事人有另外的牵连关系,一旦该当事人被判“败诉”,就有可能发生连锁反应,导致责任部分或全部的转嫁于该第三人,所以该第三人不仅关心仲裁结果,还希望参加到仲裁程序中去。第三人参加人事争议仲裁程序的方式有两种:由第三人申请,仲裁机构批准参加;或由仲裁机构视案情,通知其参加仲裁。
    2023-06-10
    16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仲裁中列为第三人吗
    一、劳务派遣单位仲裁中列为第三人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仲裁中可以被列为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本身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是可以列为被申请人的,并根据双方当事人责任权利义务的约定,承担属于自身的责任。第三人本身就是劳动仲裁相关法律中的正式名词,通常在涉及劳务派遣的案件类出现较多。二、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第三人资格确定第三人资格,应符合三个要件:(一)参加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必须是在他人之间的仲裁已经开始,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尚未作出终局裁判之前;(二)参加劳动争议仲裁的依据,必须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的目的,必须是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并且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第三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可由第三人自己申请参加,也可由争议各方申请追加,也可由仲裁机构依职权追加。三、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本法
    2023-04-20
    241人看过
  • 正确认识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李东律师
    正确认识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的地位、作用,第三人的特点,有利于及时、准确、全面彻底地处理劳动争议。有利于减少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时间,防止劳动争议与民事案件在适用法律上的不一致而造成的赘诉和不必要的冲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由于第三人的责任造成的因工伤残的职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医疗保证,都将起到很大的作用。一、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三人”的主要情况(一)企业主管部门越权作出不适当的决定。例如,调动下属企业职工变更劳动合同不与企业或职工协商的,或者不通过企业直接处分职工的;(二)合作、联营企业或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承担不了责任,应由合作联营各方分担的;(三)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使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应承担相应的边带责任的;(四)甲厂职工在履行与乙厂签订的经济合同时,由于乙厂的原因使甲厂职工发生的伤残亡时,(五)建筑安装施工单位给对方施工时,因安全措施不好给对方正在履行职务的职工造
    2023-06-09
    492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可以追加第三方吗
    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追加第三人参加仲裁。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一、劳动仲裁委托朋友代理,他能代表我去吗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二、发生劳动纠纷怎么解决关于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应首先申请劳动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1、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2023-03-12
    449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可以裁决劳动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吗
    一、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三人”的主要情况(一)企业主管部门越权作出不适当的决定。例如,调动下属企业职工变更劳动合同不与企业或职工协商的,或者不通过企业直接处分职工的;(二)合作、联营企业或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承担不了责任,应由合作联营各方分担的;(三)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使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应承担相应的边带责任的;(四)甲厂职工在履行与乙厂签订的经济合同时,由于乙厂的原因使甲厂职工发生的伤残亡时;(五)建筑安装施工单位给对方施工时,因安全措施不好给对方正在履行职务的职工造成伤残亡的;(六)因履行职务造成人身伤害的;(七)因交通肇事按规定应定为工伤而出现的第三人;(八)多重劳动关系。包括:1、劳动者被其他单位借用、聘用与原单位仍然保持劳动关系的;2、本单位放假,托管暂时到其他单位工作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3、退养、停蕲留职的工人,从事第二职业的;4、为了解决和保留职工身份或所有制问
    2023-02-21
    384人看过
  • 论仲裁与第三人
    仲裁当事人
    虽然很多甚至是大部分国家的仲裁法都没有象民事诉讼法一样规定第三人制度,但仲裁第三人仍是一个常见的术语。一般所说的仲裁第三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仲裁协议的第三人、裁决执行当中的第三人以及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的第三人。仲裁协议的第三人是指非仲裁协议的表面签订者,因合同的转让等缘故成为仲裁的当事人,直接提起或被提起仲裁点行裁决过程中的第三人是指仲裁裁决作出后,针对仲裁当事人以外的人执行裁决;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的第三人是指非仲裁程序的当事人申请参加到,或者被仲裁当事人要求追加到,或者被仲裁庭通知加入到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本文即探讨这种情况。国际上,除了不多见的例外,只有合同的当事人才能成为仲裁的当事人(onlyapartytothecontractcanbeapartytothearbitra-tion),(注:seemichaelp.reynolds,arbitration(1993),p.
    2023-06-06
    270人看过
  • 商事仲裁能否追加第三人
    如果第三人对仲裁案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在申请仲裁时,双方当事人并没有提起过第三人,此时,是可以追加第三人的。一、请问原配可以起诉第三者吗?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送给第三人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第三人,要求第三人返还不当得利。除此之外,夫妻一方是不能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起诉第三人的。首先,离婚诉讼中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是涉及公民的身份关系,只和双方当事人有关,与第三人无关。其次,在离婚诉讼中,只能是无过错一方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赔偿,不能要求其他人进行赔偿。综上,夫妻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不能起诉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存在不当得利的,可以要求返还。二、原告请求被告追加原告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的被“追加”主体既包括原告,也包括被告,而当事人肯定是指原、
    2023-04-02
    88人看过
  • 违法招用劳动者得不偿失留意劳动仲裁中“第三
    [真实案情]高某来到一家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求职,双方经协商,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期限为2000年2月1日至2001年2月1日,并就劳动合同在履行中双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做出了约定。2000年4月16日,高某突然离开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不知去向。2000年6月12日,公司发现高某已在另一家酒楼工作,当即要求高某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单位。因为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经过协商一致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是合法有效的。而高某无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公司,违背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且认为高某在未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被酒楼聘用,酒楼也应承担责任。高某却称是单位违约在先,单方与自己解除了合同,此事公司的新老员工都知道,自己迫不得已只得到处求职,刚好酒楼重新开业,就到此应聘,现本人要求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赔偿违约金。酒楼也认为:高某来酒楼
    2023-06-09
    93人看过
  • 仲裁劳动争议时如何确定第三人资格
    要确定劳动争仲裁第三人的资格,应当考虑以下的因素:参加劳动仲裁的时间,必须要在他人之间的仲裁活动开始之前,在劳动仲裁机构或是法院尚还没有作出终审判决之前;参加劳动争议仲裁的依据必须与案件的结果有关;参加仲裁的目的,必须是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是要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驳回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起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196号)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要该第三人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其起诉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如人民法院驳回第三人起诉,当事人可依据《劳动法》第83条、《民事诉讼
    2023-07-01
    491人看过
  • 仲裁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第三人指的是和纠纷有利害关系,但不是直接参与人的;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诉讼第三人制度的产生是社会经济、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探索的共同产物。民事诉讼中设立第三人制度,是为了简化案件程序,减少诉累,提高审判效率而设。仲裁作为司法实践中另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在第三人的问题上遭遇了尴尬。由于诉讼制度的优越性和诉讼程序与仲裁制度的相似性,能否在仲裁制度中确立第三人制度,成了仲裁的热点和难点。效率不应妨害公正,在仲裁制度中设立第三人制度,对定纷止争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此从长远上来看在仲裁程序中设立第三人制度已经势在必行。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有哪些问题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19
    455人看过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的资格
    确定第三人资格,应看以下要件:(一)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时间,必须是在他人之间的仲裁或诉讼活动已经开始,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尚未作出终局裁判之前。(二)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依据,必须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目的,必须是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并且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或仲裁。一、劳动仲裁后一年内是否能直接起诉劳动仲裁后一年内不可以直接起诉。劳动仲裁后要提起诉讼必须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受15天限制)。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3、
    2023-02-20
    152人看过
  • 第三人是劳动争议的第三人。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利益关系,仲裁程序开始后参与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可主申请参加,也可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广义上,当事人应当包括第三人。显然,本法采用了狭义的当事人概念,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和第三人制度。一般而言,劳动争议必须由双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组成,但在个别情况下,第三方也可能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如果劳动者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到第三方的侵害而受伤或死亡,侵权第三方与其案件的处理有法律利害关系,涉及如何区分劳动者所在单位与侵权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再比如,借用职工在借用单位发生工伤事故致残或死亡,涉及原工作单位和借用单位支付职工工伤待遇;以及工伤纠纷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在上述情况下,侵权第三方、借用单位和未成年子女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利害关系,应当作为第三方参加仲裁活动。第三人是否是被告第三人不是被告。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既不是原告
    2023-08-08
    486人看过
  • 在仲裁案件是否可以追加第三人
    追加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追加当事人有两种方式,一是依职权追加,二是依申请追加。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驳回申请;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1、仲裁庭不具有依职权追加当事人的权力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程序性机制与民事诉讼有相通之处,但是仲裁与诉讼仍有许多本质上的区别,不能生搬硬套诉讼法上的制度。诉讼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法院行使的是国家审判权,其管辖权的取得不以当事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当事人也无权约定排除司法管辖,所以民事诉讼在本质上是国家公权力介入私人纠纷。这种解决方式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开放性,公权力可以根据审判的需要扩展诉讼的参加人。即便如此,出于对公民处分权的尊重,在一些特殊的必要共同诉讼中,如继承案件、共同侵权案件仍强调遵重当事人的选择
    2023-05-01
    40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中可以否追加第三人,具体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追加第三人参加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资格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
      所谓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的第三人,是指与他人之间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仲裁或诉讼中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确定第三人资格,应看以下要件:(1)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时间,必须是在他人之间的仲裁或诉讼活动已经开始,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尚未做出终局裁判之前。换言之,其合法权益将会受到仲裁诉讼结果的影响。第三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 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反申请是否有效,仲裁反申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8
      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2.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 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5.仲裁员
    • 劳动仲裁申请人未到劳动仲裁申请是否有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8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进一步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销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是否有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8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六大亮点如下: 1、延长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 2、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 3、仲裁管辖体现了合同履行地优先的原则; 4、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 5、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 6、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加重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