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土地使用税条例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8:36:11 419 人看过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使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城镇土地包括各区(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和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及其建制镇范围内的土地。

对土地使用权纠纷未解决的,暂由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

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或实际占用面积超过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地方税务部门核实计税。

第四条本市土地使用税计税等级划分为七等(土地使用税税额等级范围表附后)。

各等级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

(一)一等25元;

(二)二等20元;

(三)三等15元;

(四)四等10元;

(五)五等5元;

(六)六等1.5元;

(七)七等1元。

第五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

(七)个人所有的自住房屋占用的土地及院落用地;

(八)由国家财政部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前款(一)(二)(三)项中,凡为生产、营业用地和其他非自用土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第六条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由地方税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每年分两期缴纳,分别为5月和11月。

第八条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6: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江西省土地使用税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哪些
    城镇土地采集信息的难度也是导致税收工作难以准确进行的一个关键因素之一,而本省规定的土地使用税条例有的时候也能够对国地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起到一定的作用。就像是江西省土地使用税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不仅有江西当地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其他的内容还包括免税范围,免费的操作流程等。江西省土地使用税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哪些?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下称纳税人),应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第三条土地使用税的计税面积:1、凡纳税人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按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2、对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文件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既无土地使用证书,又无征
    2023-04-13
    404人看过
  • 土地法实施条例中土地违法行为有哪些法律责任?
    一、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土地管理法》针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责令履行、限期拆除、罚款等几个类型。1、责令履行类。《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的责令履行类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责令交还土地、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责令缴纳复垦费等几个类型。2、限期拆除类。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在非法转让和非法占用地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限定期限予以拆除的处罚形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的规定,对非法转让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如果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或者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根据《
    2023-04-13
    409人看过
  • 天津市工业土地使用税可以不缴纳吗?
    天津市工业土地使用税可以不缴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一、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
    2023-06-21
    318人看过
  • 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1、城镇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由现在需要办理的对象(我们)和原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到天津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申请办理。2、商品房:由开发商和住户共同到天津市的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这时我们需要提交的材料就包括:房主身份证、售房合同(售房证明)或房产证。3、如果我们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我们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我们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然不给予办理的话,可以向天津市的国土资局进行举报。一、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证申办程序1、《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2、首先是提出土地登记申请:(1)提供有关宗地来源证明,既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通常这些证明材料来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如果我们是因为买卖、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我们需要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
    2023-03-03
    134人看过
  • 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被征用土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后的征地活动。旧村镇改造用地的征用活动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用土地工作,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土地征用工作。各区、镇政府应协助、配合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征用工作。第二章征地补偿第四条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费。前款各种补偿费依据本办法附件《深圳市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市政府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第五条对征地过程中涉及的合法建筑物、附着物及合理密度的青苗应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不予清点、查丈和补偿。第
    2023-06-05
    224人看过
  •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黑龙江的实施办法
    黑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国务院令第483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第四条纳税人使用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划的土地,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第五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第六条根据《条例》
    2023-03-17
    138人看过
  • 天津市人民政府实施办法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按照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等办法。因工作需要,不能执行国家统一工作和休息时间的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轮班制的办法,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3.企业和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安排周休息日。企业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执行。4.企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工作40小时的基础上再缩
    2023-04-22
    61人看过
  • 中山市土地闲置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失效]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现将《中山市土地闲置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消化闲置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省政府《关于加强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管理的通知》,并参照省国土厅、财政厅《关于土地闲置费征收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中山市辖区范围内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包括出让用地、国有划拨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属闲置土地:(一)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批准文件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二)土地平整或“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道路和地面平整)工程完成后,中止建设满1年的;(三)城区范围内,房屋拆迁公告公布之后,其土地使用者未按公
    2023-06-10
    478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耕地保护
    相关法条:第十六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耕地,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负责开垦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第十七条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2023-06-15
    230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简介
    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出炉,这5大亮点值得关注!继新《土地管理法》之后,与其配套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终于也要落地了。自然资源部官网3月3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土地管理法》里没能完全细化的征地程序、用地审批权限的下放等问题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里都有了进一步说明和完善。可以明确看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有以下5个亮点:1
    2023-08-15
    464人看过
  • 彭山区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都有哪些内容?
    彭山县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工业企业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在本县凤鸣镇、彭溪镇、青龙镇、观音镇、谢家镇、公义镇、江口镇、黄丰镇、牧马镇范围内征收。第三条在本县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第四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纳税人持有县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经税务机关运用GPS技术核查土地使用面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认可的,以
    2023-06-27
    313人看过
  • 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清算实例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销售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但营改增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区分营改增取得和营改增后取得,并且在房地产企业和非房地产企业也有所区别。一、版权转让税率是多少钱(一)如果是个人转让版权,根据相关规定: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4、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
    2023-03-12
    286人看过
  • 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土地市场建设,按照以招标拍卖为主,挂牌交易为辅的原则,对在市场竞争性不强的经营性用地出让上的下列土地,经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和拍卖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挂牌交易程序进行出让:1、招标、拍卖未成交地块;2、不适宜招标、拍卖地块。(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地块)二、操作程序1、市国土局会市有关部门根据挂牌交易适用范围的规定确定拟挂牌出让地块,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和拍卖领导小组批准;2、市规划局对拟挂牌出让地块划定规划红线,拟定规划要点,市国土局与原土地使用者签订交地(拆迁)协议,办理有关拆迁冻结手续、组织测绘、权属调查等工作;3、市国土局拟定挂牌出让公告及出让方案(包括底价)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挂牌出让地块如系市政府批准的“退二进三”企业原址用地,其底价按政府定价与原企业报价中的高价确定;4、将地块条件、出让底价、竞价加价幅度等出让条件在土地市场大厅展板、电子显
    2023-04-14
    186人看过
  • 江苏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苏政发[1989]31号1989年3月9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施行细则。第二条根据《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凡在我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暂行条例》和本施行细则的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第三条根据《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其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确定,按土地使用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第四条《暂行条例》第四条中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大、中、小城市的划分,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人口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标准划分。凡城市非农业人口数在五十万以上的,为大城市;非农业人口数在二十万以上不足五十万的,为中
    2023-06-10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天津市绿化条例第23条实施办法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9
      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 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如何实施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下: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调整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城市、县、建制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基础,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和测量,由
    • 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需要哪些法律条文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期土地占有面积的组织测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确定。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
    • 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6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 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而制定的细则。
    • 不动产条例实施后对土地使用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9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确权和以前一样,不动产登记条例只是登记,没有改确权事项..。